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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料径寄我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时参考。交通部1987年7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第1.0.3条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
4、(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二、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第1.0.4条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第1.0.5条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
5、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交通量(包括行人),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第1.0.6条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对本规范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道路设计。第1.0.7条厂矿道路设计,
6、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1.0.8条厂矿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等侵入。第1.0.9条厂矿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卫生、防火、抗震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参照现行的其它有关道路工程的设计规范。第二章路线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符合厂矿企业总体规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并应根据道路性质和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术指标。第2.1.2条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三方面情况,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路线设计,不得损坏重要历史文物,并应少拆房屋,避开地震台
7、站及其它重要地物标志。第2.1.3条经常行驶对路面破坏性大的车辆(如履带式拖拉机等)的路段,宜设置辅道或采取其它措施。特殊用途的道路(如专用试车道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第2.1.4条厂外道路,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采空区,不压或少压地下矿藏资源,并不宜穿越无安全措施的爆破危险地段。厂外道路设计,应做到沿线厂矿企业共同使用,并兼顾地方交通运输的需要。第2.1.5条厂内道路设计,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厂内道路平面布置,宜与建筑轴线相平行,并应符合人防、防振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厂内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与厂内竖向设计和厂内建(构)筑物、管线、铁路设计相协调。第2.1.6条露天矿山道路设计,应根
8、据矿山地形、地质、开采境界、开采推进方向,各开采台阶(阶段)标高以及卸矿点和废石场(排土场)位置,并密切配合采矿工艺,全面考虑山坡开采或深部开采要求,合理布设路线。当地形或地质复杂时,采用纸上定线后,应到现场核实、校正。在矿山开采境界线内,宜采用挖方路基。第2.1.7条厂矿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辅助道路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 计算行车速度(km/h)1006080406030402015路面宽度(m)2×7.52×
9、79(7)7763.5(6.0)3.5(3.0)路基宽度(m)231912(10)8.58.57.56.5(7.0)45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m)4001252506012530601515一般最小圆曲线半径(m)7002004001002006510030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4,0001,0002,0006001,500350600150停车视距(m)16075110407530402015会车视距(m)22080150608040最大纵坡()465768699一二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24,0001,7104,0001,5501,5008101,5007202,5001,21
10、060039060039060036031,7101,2201,5501,0508105707204601,1208401,13075039027036023041,2209501,05076057043046030084063075052027020023015059507707605504303403001906305005203602001509060(50)6770650550400340280190125500410360250150120 7650560 280230 410320 12090 8560500 230200
11、 320250 9060(50) 9500440 200160 10440400 160125 三四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21,5007801,50072013502303502106003906003601501051509537805307204602301502101303902703602301057095604530390460300150110130802702002301507055604053903003
12、001901108080502001501509055404025630023019012580605030(25)1501209060(50)403025157230170 6050 12090 3020 8170125 5030(25) 9060(50) 2015 9 10 注:表中两套数字,左边的适用于非寒冷冰冻、积雪地区,
15、和段长度可与超高缓和段长度相等;超高、加宽的过渡可在整个缓和曲线内进行。四级厂外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可不设置缓和曲线。当圆曲线既设超高又设加宽时,如计算的超高缓和段长度小于10m,仍应采用不小于10m的长度;不设超高仅设加宽时,亦应设置不小于10m的加宽缓和段长度。在地形困难地段,可将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一部分插到圆曲线内,但插到圆曲线内的长度不得超过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505,且插到圆曲线后所剩余的长度不得小于10m。超高缓和段长度,可按附录三计算确定。缓和曲线最小长度表2.2.82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缓和
16、曲线最小长度(m)8550703550253520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曲线最小长度(m)17010014070100507040转角小于7°时的平曲线最小长度(m)1,200_a 700_a 1,000_a 500_a 700_a 350_a 500_a 280_a 注:表中为路线转角值(°)。当2°时,宜按2°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辅助道路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 最曲线最小长度(m)355070355025352015厂外道路等级
17、一二三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临界曲线半径(m)1,500500900250500技术指标名称单位厂外道路等级二三四辅助道路计算行车速度km/h30252015最小主曲线半径m30201515超高横坡666缓和曲线或超高、加宽缓和段最小长度m30252015停车视距m30252015会车视距m605040最大纵坡33.544.5双车道路面加宽值m2.52.531.5 第二节厂外道路注:表中辅助道路的路面加宽值为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四级厂外道路的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列数值的50采用。辅助道路的主曲线半径,在工程艰巨的路段,可采用12m。海
18、拔高度(m)纵坡折减值(%)3,0004,00014,0005,00025,0003纵坡()限制坡长(m)568006750078300892009101501011100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辅助道路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 纵坡最小长度(m)2501502001201501001208050厂外道路等级一二三四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最大合成坡度值()10.010.510.511.010.511.011.011.0最大合成坡度推荐值()8.08.58.08.58.59.08.59.5厂外道路等级
19、一二三四辅助道路地形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平原微丘山岭重丘 凸形竖曲线半径(m)极限最小值6,5001,4003,0004501,400250450100100一般最小值10,0002,0004,5007002,000400700200凹形竖曲线半径(m)极限最小值3,0001,0002,0004501,000250450100100一般最小值4,5001,5003,0007001,500400700200竖曲线最小长度(m)855070355025352015第2.2.18条厂外道路的竖曲线与平曲线组合时,竖曲线宜包含在平曲线之内,且平曲线应稍长于竖曲线。
20、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应避免插入小半径圆曲线,或将这些顶点作为反向曲线的转向点。在长的平曲线内应避免出现几个起伏的纵坡。类企业类企业类企业主干道大型12.09.09.07.07.06.0中型9.07.07.06.07.06.0小型7.06.07.06.06.04.5次干道大型9.07.07.06.07.04.5中型7.06.07.04.56.04.5小型7.04.56.04.56.03.5支道大、中、小型4.53.0注:各类企业划分如下:类企业大型联合企业、钢铁厂、港口等。类企业重型机械(包括冶金矿山机械、发电设备、重型机床等)、有色冶炼,炼油、化工、橡胶、造船、机车车辆、汽车及
21、拖拉机制造厂等。类企业轻工、纺织、仪表、电子、火力发电、建材、食品、一般机械、邮电器材、制药、耐火材料、林产(工业)、选矿、商业仓库、露天矿山机修场地及矿井井口场地等。当混合交通干扰较大时,宜采用上限;当混合交通干扰较小或沿干道设置人行道时,宜采用下限。当混合交通干扰特大或经常行驶车宽2.65m以上大型车辆时,路面宽度应经验算确定。车间引道宽度应与车间大门宽度相适应。行驶车辆类别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m)载重48t单辆汽车9载重1015t单辆汽车12载重48t汽车带一辆载重23t挂车12载重1525t平板挂车15载重4060t平板挂车18注:车间引道及场地条件困难的主、次于道和支道,除陡坡处
22、外,表列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可减少3m。视距类别视距(m)停车视距15会车视距30交叉口停车视距20注:当受场地条件限制、采用会车视距困难时,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它设施(如反光镜、限制速度标志、鸣喇叭标志等)。厂内道路类别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车间引道最大纵坡()689注:当场地条件困难时,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可增加1%,主干道、支道、车间引道的最大纵坡可增加2%。但在海拔2,000m以上地区,不得增加;在寒冷冰冻、积雪地区,不应大于8%。交通运输较繁忙的车间引道的最大纵坡,不宜增加。纵坡()2.53.03.5限制坡长(m)300200150相邻建(构)筑物名称最小净距(m
23、)建筑物外墙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无出入口时1.5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有出入口但不通行汽车时3.0管线支架1.0管线支架1.0s注:表中最小净距:城市型厂内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公路型厂内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跨越公路型厂内道路的单个管线支架至路面边缘最小净距,可采用1m。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管线至厂内道路边缘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技术指标名称单位指标计算行车速度km/h8单车道路面宽度m2双车道路面宽度m3.5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m4停车视距m5会车视距m10最大纵坡%4竖曲线最小半径m100注:当场地条件困难时,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可减少1m。仅行驶叉式电瓶车
24、时,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应按其主要技术性能确定。技术指标名称单位指标3t叉车5t叉车计算行车速度km/h1515单车道路面宽度m2.53.5双车道路面宽度m46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m68停车视距m1515会车视距m3030最大纵坡%88竖曲线最小半径m100100注:当场地条件困难时,表列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可减少2m。行驶5t以上叉车或侧向叉车时,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应按其主要技术性能确定。除车间引道外,在道路纵坡变更处的相邻两个坡度代数差大于2时,应设置竖曲线。第2.3.11条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亦
25、应设置人行道。沿主干道设置的人行道宽度,可采用15.m;其它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宜按0.5m的倍数递增。干道两侧人行道的纵坡,可与干道的纵坡相同。当人行道的纵坡大于8时,宜设置粗糙面层或踏步。人行道的危险地段,应设置栏杆。人行道的横坡,宜采用12。人行道边缘至屋面为无组织排水的建筑物外墙最小净距,可采用1.5m;人行道边缘至屋面为有组织排水的建筑物外墙最小净距,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四节露天矿山道路第2.4.1条露天矿山道路宜划分为生产干线、生产支线,联络线和辅助线。一、生产干线为采矿场各开采台阶通往卸矿点或废石场的共用道路。二、生产支线为开采台阶或废石
26、场与生产干线相连接的道路;或一个开采台阶直接到卸矿点或废石场的道路。三、联络线为经常行驶露天矿生产所用自卸汽车的其它道路。四、辅助线为通往矿区范围内的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第2.4.2条露天矿山道路等级的采用,宜符合下列规定:一、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85辆以上的生产干线,可采用一级露天矿山道路。二、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8525(15)辆的生产干线、支线,可采用二级露天矿山道路。当条件较好且交通量接近上限时,可采用一级露天矿山道路;当条件困难且交通量接近下限时,可采用三级露天矿山道路。三、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25(15)辆以下的生产干线、支线和联络线、辅助线,可采
27、用三级露天矿山道路。注:条文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运量较小部门的矿山。当条件较好且交通量稍小于15辆时,可采用二级露天矿山道路。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计算行车速度(km/h)403020车宽类别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计算车宽(m)2.32.53.03.54.05.06.07.0双车道路面宽度(m)一级7.07.59.511.013.015.519.022.5二级6.57.09.010.512.014.518.021.5三级6.16.58.09.511.013.517.020.0单车道路面宽度(m)一、二级4.04.55.06.07.08.510.512.0三级3.54.04.55.56.07.59.
28、511.0注:当实际车宽与计算车宽的差值大于15cm时,应按内插法,以0.5m为加宽量单位,调整路面的设计宽度。车宽类别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路肩宽度(m)挖方0.500.500.751.001.001.00填方1.001.251.501.752.002.50注:挖方路基的单车道路肩宽度或双车道外侧无堑壁的路肩宽度,不得小于1m。当挖方路基外侧无堑壁、原地面横坡陡于25°时,路肩宽度应再按车型大小增加0.251m。填方路基的填土高度大于1m时,路肩宽度应按车型大小增加0.251m。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最小圆曲线半径(m)452515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
29、)250150100超高横坡应按表2.4.7-2所列数值范围采用。当超高横坡值小于或等于路拱坡度时,应设置等于路拱坡度的超高,外侧车行道绕路中线旋转。当超高横坡值大于路拱坡度时,外侧车行道应先绕路中线旋转,待与内侧车行道构成单向横坡时,再绕路面加宽前的内边缘或仍绕路中线旋转,直至设计采用的超高横坡值。因设置超高而影响边沟排水时,应将边沟沟底标高适当调整。超高横坡表2.4.72一二三2250195<150115< 100803< 195130< 11575< 80504< 13090< 7555< 50355< 9060< 5535&l
31、(m)403020会车视距(m)806040技术指标名称单位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计算行车速度km/h252015最小主曲线半径m201515超高横坡%666超高缓和段长度m按本规范第2.4.9条的规定采用停车视距m252015会车视距m504030最大纵坡%3.54.04.5双车道路面加宽值汽车轴距加前悬5m1.31.71.761.82.42.47(2.5)_2.0 (3.3)_2.5 (3.3)_2.5 82.53.03.08.52.73.33.3注:当采用六至八类车宽时,露天矿山道路的最小主曲线半径应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半径等于或小于最小主曲线半径、转角大于150°的圆曲
32、线,亦可按回头曲线处理。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列数值的50采用。表中汽车轴距加前悬为7、8、8.5m的双车道路面加宽值系按表列最小主曲线半径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后算得的,但括号内的数值系仍按表列最小主曲线半径算得的。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最大纵坡()789一二三45700 > 56500600 > 67300400500> 78 250(300)350> 89 150(170)200> 911 100(150)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生产干线、支线)三(联络线、辅助线)缓和坡段最小长
33、度(m)地形条件一般1008060地形条件困难806050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最大合成坡度值()8.08.59.5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一二三竖曲线最小半径(m)700400200竖曲线最小长度(m)352520 第三章路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路基设计,应根据厂矿道路性质、使用要求、材料供应、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结合施工方法和当地经验,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设计的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稳定性。对影响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必须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并应综合考虑附近农田排灌的需要。修筑路基取土和弃土时,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淤塞河
34、道,并宜将取土坑、弃土堆平整为可耕地或绿化用地。第3.1.2条路基设计,应全面调查路基的技术条件。路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个别设计:一、地质、水文条件特殊;二、路堑、路堤边坡高度超出本规范表3.3.2、表3.3.3规定范围;三、修筑在地面横坡陡于12.5的山坡上;四、采用大爆破或水力冲填。 第二节路基高度第3.2.1条路基高度的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地面积水,并考虑地面水、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作用对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影响。路基高度的设计,可参照现行的有关公路的设计规范。当路基高度不符合规定时,可采取降低水位、设置毛细水隔断层等措
35、施。厂内道路的路基高度,还应与厂内竖向设计相适应。第3.2.2条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的路肩边缘标高,应高出计算水位0.5m以上。设计水位,可按下列设计洪水频率确定:一、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厂外道路可采用1/100,二级厂外道路可采用1/50,三级厂外道路可采用1/25,四级厂外道路和辅助道路可按具体情况确定;二、厂内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应与厂内总图设计采用的设计洪水频率相适应;三、露天矿山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露天矿山道路可采用1/50,二、三级露天矿山道路可采用1/25。注: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必要时可与厂内道路所采用的设计洪水频率取得一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厂矿道路的设
36、计洪水频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当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时,厂矿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土石类别边坡最大高度(m)边坡坡度一般土2010.511.5黄土及类黄土2010.111.25碎石土、卵石土、砾石土胶结和密实2010.511.0中密2011.011.5风化岩石2010.511.5一般岩石-10.110.5坚石-直立10.1填料类别边坡最大高度(m)边坡坡度全部高度上部坡度下部坡度全部高度上部坡度下部坡度一般粘性土20812-1:1.51:1.75砾石土、粗砂、中砂12-1:1.5-碎石土、卵石土20
37、128-1:1.51:1.75 8-1:1.3- 20-1:1.5-注:用大于25cm的石块填筑路堤且边坡采用干砌者,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浸水部分的路堤边坡坡度,应采度12。修筑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山坡上的路堤,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其宽度不宜小于1m。第3.3.4条弃土堆内侧坡脚至路堑坡顶的距离,可根据土质和边坡高度采用25m。弃土堆宜设在路堑的下坡一侧。当地面横坡缓于15时,可设在路堑两侧。设在山坡下侧的弃土堆,应间断堆集,并应保证弃土堆内侧地面水能顺利排出;设在山坡上侧的弃土堆,应连续堆集,除应根据地面水情况设置截水沟或排水沟外,并应保证弃土堆和路堑边坡的稳定
38、。当沿河弃土时,不得淤塞河道,挤压桥孔和造成河岸冲刷。弃土堆边坡坡度,宜采用1111.5。弃土堆顶面应设置背向路基的不小于的横坡。弃土堆宜选择在低洼处的荒地或坡地。在保证排水的情况下,宜将弃土堆摊平利用。第3.3.5条取土坑的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填方取土需要、路基排水、农田灌溉、施工方法等确定。取土坑的边坡,可根据土质确定。取土坑靠近路基一侧的边坡,不宜陡于11.5。第3.3.6条当路肩边缘与取土坑底的高差小于或等于2m时,取土坑内侧边坡可与路堤边坡径相连接;高差大于2m、小于或等于6m时,路堤坡脚与取土坑之间,应设置宽1m的护坡道;高差大于6m时,路堤坡脚与取土坑之间,应设置宽2m的护坡道。在
39、地质和排水条件良好或经济作物、高产田地段,如采取一定措施足以保证路基稳定时,可不设置护坡道。填挖类别深度(cm)路基最小压实度一般地区干旱地区潮湿地区填方0800.950.930.930.910.930.91> 801500.930.910.910.890.890.87>1500.930.910.910.890.870.85低填方、零填及挖方0400.950.930.930.910.930.91注:低填方系指低于80cm的填方。低填方深度由原地面算起,其它深度均由路槽底算起。低填方应符合填方080cm深度的压实要求,还应符合由原地面算起040cm深度的压实要求。干旱地区系指年降雨量
40、小于100cm且地下水源稀少的地区;潮湿地区系指年降雨量大于2,500mm、年降雨天数大于180d且土的含水量超过最佳含水量5以上的地区。填挖类别深度(cm)路基最小压实度高级路面次高级路面中级路面低级路面填方0800.980.950.900.85800.950.900.850.80低填方、零填及挖方0300.980.950.900.85注:低填方系指低于80cm的填方。低填方深度由原地面算起,其它深度均由路槽底算起。低填方应符合填方080cm深度的压实要求,还应符合由原地面算起030cm深度的压实要求。干旱地区或潮湿地区的路基最小压实度,可减少0.020.03。第3.4.2条路基应根据道路性
41、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地质、水文、材料等,采取适当的防护或加固措施。一、易受自然作用破坏的路基边坡,宜采取种草籽、铺草皮、植树(灌木)等坡面防护措施;对植物不易生长或过陡的边坡,可采取抹面、喷浆、捶面、勾缝以及砌筑边坡渗沟、护坡、护墙等措施。二、沿河路基边坡的冲刷防护工程,应根据河流特性和河道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确定。在不受主流冲刷地段,当流速小于1.8m/s时,可采用植物防护;当流速大于1.8m/s时,可采用抛石或干砌片石防护。在受主流冲刷地段,当流速小于4m/s时,可采用干砌片石防护;当流速大于4m/s时,宜采用浆砌片石防护。在受水流冲刷但无滚石地段或大石料缺少地区,可采用
42、石笼防护。在峡谷急流地段和受水流严重冲刷地段,可采用浸水挡土墙防护。当采用改变水流方向不使路基受冲刷的调治构造物时,应有足够宽阔的河道,并应注意设置调治构造物后不致加剧对农田、村庄和上下游道路的冲刷。三、在地面横坡较陡地段,当修筑路堤有顺基底及基底下软弱层滑动可能或开挖路堑有滑动可能时,必须设置挡土墙或采取其它加固措施。第五节路基排水第3.5.1条厂矿道路应根据沿线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渗沟等路基排水设施。厂矿道路,必要时可采用暗式排水系统,设置雨水口、雨水管等排水设施。厂内道路的排水设计,还应与厂区排水制度相配合。第3.5.2条在挖方、低填方以及不填不挖的
43、路段,应设置边沟。边沟的横断面形式,应按土石类别和施工方法确定。土质边沟可采用梯形或三角形;石质边沟可采用矩形或三角形。梯形和矩形边沟的底部宽度,宜采用40cm,深度不宜小于40cm。在分水点处的边沟深度,可减小到20cm。边沟靠近路基一侧的边坡,梯形宜采用1111.5,三角形宜采用1213;边沟外侧的边坡,可与路堑边坡坡度相同。边沟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但在平坡路段可减小到0.2。第3.5.3条当有较大的山坡地面水流向路基时,宜在离路堑坡顶5m以外或在离路堤坡脚2m以外设置截水沟。但当土质良好、路堑边坡不高或沟内有铺砌时,截水沟离路堑坡顶亦可不小于2m。湿陷性黄土地区截水沟离路堑坡顶,不宜
44、小于10m,并应加固防渗。截水沟的横断面形式,宜采用梯形。除需要按流量计算者外,底部宽度可采用50cm,深度可采用4060cm。截水沟边坡宜采用1111.5,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但在条件困难时可减小到0.2。截水沟内的水,应引到路基范围以外排泄;当受地形条件限制需要通过边沟排泄时,应采取防止冲刷路基或淤塞边沟的措施。第3.5.4条边沟、截水沟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出水口或排水沟排水。排水沟的横断面形式,宜采用梯形,其尺寸应按流量计算确定。排水沟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但在条件困难时可减小到0.2。第3.5.5条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采取防渗或防冲的加固措施:一、位于松软土层
45、;二、流速较大引起冲刷;三、位于黄土地区且纵坡较大;四、易产生路基病害;五、有集中水流进入。当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有渗漏或冲刷可能时,应根据流速(或纵坡)、土质、材料、气候等,采取防渗或防冲的加固措施,如铺草皮、砌石、砌砖、铺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厂内道路的沟渠,宜铺砌加固。各种沟渠的出水口,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第3.5.6条对危害路基的地下水,应采取截断、疏干、降低或引排至路基范围以外的措施,如挖明沟、埋渗沟等。当地下水埋藏深时,可采用渗水隧洞、渗井和水平钻孔等设施。渗沟纵坡不宜小于0.5,但在条件困难时可减小到0.2。当渗沟纵坡小于0.5时,应采取防淤措施。渗沟底部的排水暗沟必须设置在冻结
46、线以下。截水渗沟的基底必须埋入隔水层内不小于0.5m处。边坡渗沟和支撑渗沟的基底应设置在含水层下的较硬土层内。降低地下水位的渗沟的埋深,应按计算确定。3.5.7条雨水口的型式和数量,应按径流量及泄水能力确定。在道路纵断面凹处和路面低洼集水点,应设置雨水口;在地下管线顶上,不应设置雨水口。在道路交叉口处,应以不发生雨水在交叉口漫流为原则,按径流趋向和等高线设计要求设置雨水口。雨水口的间距,宜采用3080m。第3.5.8条雨水管应根据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结合道路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进行设置。雨水管宜避免与铁路、地下电缆以及其它地下管线交叉。当需要交叉时,应符合相互间有足够的垂直净距的要求。雨水干管不
47、宜设置在主干道的车行道下。边坡高度(m)边坡坡度边沟平台宽度(m)边坡平台宽度(m)611.7512.510s61012.013.0122边坡高度(m)边坡坡度边坡平台宽度(m)611.512.0061011.7512.52第3.6.8条多年冻土地区的路基,宜采用路堤。当路堤基底为冻胀土时,应保护地表覆盖层,并应防止人为活动和地面水渗入引起路基病害,必要时还应采取保温措施。低填浅挖或不填不挖的路基,可按冻胀土稳定程度采取全部或部分换填渗水性土的措施。对部分换填的,应加强基底保温措施。当路堤基底为不冻胀土且融化后不致造成路基病害时,可按一般路基处理。取土坑至路堤坡脚的距离,不应小于5m;截水沟至
48、路堑坡顶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截水沟宜采用筑堤形式,并应注意保护冻土原有状态。第3.6.9条盐渍土地区的路堤,应根据土的含盐性质和程度确定该土可用作路堤填料或需要铲基换土。在地表含盐量超过容许含盐量且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采取铲基换土、提高路堤、设置毛细水隔断层、加强地面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等防止路基填土再盐渍化的措施。第3.6.10条风沙地区的路基,宜采用路堤,其边坡可采用11.7512,一坡到顶;并应根据风沙的范围及其移动规律,结合当地经验、材料供应和综合治理原则,采取防止风沙掩埋或吹蚀的防护措施,如植物固沙、人工沙障、防沙栅栏、聚风板、防护层(覆盖粘土层、喷洒乳化沥青、铺树枝、卵石、砾石
49、、草席等)、截沙沟等。如当地一次暴雨量能渗入沙土不发生径流时,路基可不设置排水设施。第3.6.11条积雪地区的路基,应根据积雪深度、位置、风向和风力,在路基的一侧或两侧栽种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防护林带。防护林带内侧至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的距离,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在不宜栽种防护林带的地段,可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防雪栅栏,其位置应以使越过防雪栅栏的雪不致落到路基边缘为原则。固定式防雪栅栏的高度,可采用3m;移动式防雪栅栏的高度,可采用1.5m。第七节道路用地第3.7.1条厂矿道路用地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厂外道路用地的征用,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征用土地的规定。厂内道路、露天矿山道路用地,应根据厂矿企业规模、类型及总体规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综合考虑确定。第3.7.2条厂外道路路堤两侧边沟、截水沟外边缘(无边沟、截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两侧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时为路堑坡顶)以外1m的范围内为厂外道路用地范围;在有条件的路段,一级厂外道路3m、二级厂外道路2m的范围内为厂外道路用地范围。高填深挖路段,应根据路基稳定计算确定用地范围。厂外道路沿线的绿化带、防护林带、附属设施以及其它建(构)筑物,应利用荒地或坡地,并应根据需要合理确定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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