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衡致远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36骨料碱活性检验(岩相法)
3. 36.1本试验用于鉴定骨料的岩石种类和矿物成分,以及分析 含有碱活性矿物的骨料的种类和含量。
3. 36. 2仪器设备应包括下列几种:
1 试验筛:筛孔尺寸分别为150 (120) mm、80mm、 40mm、 20mm、 5mm、 2. 5mm、 1. 25mm、 0. 63mm、 0. 315mm、 0. 16mm的方孔套筛,以及筛盖和底盘。
2秤:分度值不大于0.01kg 一台,不大于0.1kg-台。
3天平:分度值不大于蒐。
4实体显微镜、偏光显微镜。
5辅助器具:切片机、磨片机、镶嵌机、金刚砂(150号、 400号、600号、800号)、树胶(如冷杉胶等)、载玻片、盖玻 片、地质锤、砧板及酒精灯等。
3. 36. 3试验步骤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取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适量有代表性粗骨料,用水洗净并风干后,按3.20节 方法进行筛分,然后按照表3. 36. 3 - 1规定的质量称取试 样。为方便操作,大于50kg骨料宜分多次称量。
2) 取约2kg有代表性细骨料,按3. 10节方法淘洗掉粒径 小于0. 08mm的颗粒,在(105土5)°C烘箱中烘干,冷 却至室温后按3.1节方法筛分,然后按照表3. 36. 3 - 2 规定的质量称取试样。
2粗骨料的鉴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试样逐粒进行肉眼鉴定。需要时可将颗粒放在砧板 上用地质锤击碎(注意应使岩石碎片损失最小),观察 颗粒新鲜断口。
2) 鉴定后按下列准则分类:
a)岩石名称及物理性质,包括大体上的矿物成分、风 化程度、有无裂隙,以及坚硬性、有无包裹体和断 口形状等。
b) 化学性质,分为含有碱活性矿物的骨料或不含有碱
活性矿物的骨料两种。粗骨料鉴定时可参考表 3. 36. 3 - 3 □ -
c) 对初步确定为含有碱活性矿物的岩石颗粒,应制成 薄片,在显微镜下鉴定矿物组成、结构等,并测定 其隐晶质、玻璃质成分的含量。
3细骨料鉴定时,将试样放在体视显微镜下挑选,鉴别出 碱活性矿物的种类及含量。小粒径砂在体视显微镜下挑选有困难
时,需在镶嵌机上压型(用树胶或环氧树脂胶结)制成薄片,在 偏光显微镜下鉴定。
3. 36. 4试验结果处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如对粗骨料进行全分析,应按照表3. 36. 4 - 1列出各种 岩石的成分及其含量;如只分析含有碱活性矿物的骨料,则按照 表3.36.4-2列出每种含有碱活性矿物的骨料的名称及其含量。 细骨料只分析含有碱活性矿物的骨料的名称和总含量,鉴定结果 应按照表3.36.4-3格式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