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审计财务

1.1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公司”或“本公司”)是2009年7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为北京市。

2012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一一蒙特利尔银行。公司于2012年、2013年进行了2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300,000,000元。2020年经北京银保监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2,300,000,000元增至2,830,954,182元。

公司现有股东3家分别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5090%,蒙特利尔银行持股16.2408%,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502%。

2.1.1 公司情况简表

2.1.2 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1.3 其他事项

2.1.3.1 公司选定《证券时报》作为本次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年报全文将备置在公司注册地址及网站供查询。

2.1.3.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2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 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共计3名,其中主要股东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蒙特利尔银行。

3.1.1.1 中粮资本

报告期末中粮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78%;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粮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中粮信托外,报告期末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如下:

报告期末中粮资本与中粮信托股东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中粮资本是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扩大所能支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一致行动人。

中粮资本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1.2 蒙特利尔银行

蒙特利尔银行注册地为加拿大,系境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其全体股东。蒙特利尔银行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的关系。

除中粮信托外,报告期末蒙特利尔银行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蒙特利尔银行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1.3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3.74%股权;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2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

3.1.3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

目前公司监事会暂未设下属委员会。

3.1.4 高级管理人员

3.1.5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愿景

中粮信托的愿景是:秉承“忠实良益,信任托付”的消费者服务理念,致力于成为有产业特色、有行业美誉的一流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

4.1.2 短期经营策略

为了实现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的长期发展战略,2020年,中粮信托积极主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公司在巩固和提升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投资信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并召开战略研讨会,以战略为引领,确定了供应链业务、标准化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等重点业务发展方向。为适应经营转型需要,构建核心竞争力,提升专业能力,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及业务分工的优化调整。按照专业化、条线化原则,改组、设立供应链金融部、资产证券化部、证券投资部、创新业务部、特殊资产部、家族办公室、固收业务部等专业化部门;制定出台配套的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优化完善创新机制,推进相关创新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快公司转型发展。

同时,中粮信托通过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中后台部门的职责分工,使中后台的运营机制更加顺畅、管理更加严密、程序更加合理,形成了以管控公司业务风险为前提、以支持业务发展与以保障为核心的四大中心体系,即项目审查中心、合规管控中心、风险监测及预警中心、风险处置中心,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中粮信托制定了数字化战略规划,根据需求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建设更加全面的、服务公司发展战略的信息化技术体系,升级金融数字化,深耕金融应用场景,聚焦业务模式的智慧再造。公司已经上线财富端APP,由登记过户系统(TA)、客户管理系统(CRM)和营销终端(APP/400/公众号/网站)组成的一体化业务运行体系已正式投入使用。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4.3 市场分析

2020年,整个信托行业面临着监管不断趋严的态势,降杠杆、去通道和降规模成为行业的主基调。年初,银保监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压降通道类和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面临着较大的监管压力,倒逼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在此大背景下,信托资产规模持续压降,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投资类信托业务增长明显,且行业风控处置能力得到持续加强。

信托行业作为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虽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发展压力,但行业将会遵循监管导向,继续有序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深化结构性转型;立足于受托人定位,建设受托文化,全面深化受托服务,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同时强化金融科技能力,加快金融数字化升级,谋求行业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此外,信托行业还将持续加强合规建设,严控风险,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4.3.1 有利因素

2020年,我国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2020年GDP同比增长2.3%,GDP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GDP继续上升,并持续处于10000美元以上位置,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为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逐步回归常态,金融行业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资管新规过渡期剩下最后一年,信托公司转型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信托行业通过明晰战略方向、强化专业能力、夯实社会信任基础等多方面路径,可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从战略层面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在结构牛市等预期的影响下,信托公司可以选择提升投研能力,紧抓资本市场的投资机遇,发展证券投资产品,布局TOF、固收+、打新、量化投资等产品,满足监管导向和投资者需求。另一方面,融资类业务压降促使信托行业加快发行投资类信托产品,细分行业赛道,促进投贷联动、股债结合,以应对非标融资额度紧张难题。

此外,当前的严监管环境更加促使信托公司强化业务创新,在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年金等领域寻求特色化发展,养老信托、绿色信托、REITs、遗嘱信托等创新业务都将迎来突破,扩大信托制度应用领域。

4.3.2 不利因素

经济环境方面,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突如其来的疫情改变了原有的经济格局,全球经济开启了 “新常态”,无论是发展模式、增长速度、增长方式,甚至驱动增长的要素等都在改变。从长期来看,在疫情冲击及贸易保护主义、贸易摩擦加剧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

同时,新冠疫情的爆发无论是对实体经济还是金融行业都造成了巨大冲击。信托公司短期内也因疫情展业受到限制,而疫情对部分行业领域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造成冲击,也给信托行业的风险防控形势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监管对于信托行业加大了监督力度,强监管、严监管态势将会持续,特别是对影子银行的治理力度会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压降融资类、通道类信托业务规模。传统的融资类业务模式已无法支持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信托公司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以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提高合规意识,树立合规理念,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运行模式,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合理制衡的机制,明确划分治理层和管理层间的权限;董事会下设董事长办公会、信托委员会、风控审计与消保委员会、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规可循;完善流程控制和运行机制,做到有据可依。

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文化的建设,组织高管和员工参加行业培训,学习同业先进经验;通过定期举办内部培训讲座、发放内部宣传刊物、线上学习、项目复盘等形式,树立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提升员工合规观念和职业道德操守,使员工内控意识不断增强。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了对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内部控制相关组织架构及职能部门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风控部、投后管理部、运营中心、合规反洗钱部、法律部、审计部和纪律检查部等。

4.4.2.2内部控制措施

机制保障。构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的权限与职责,设置严格的内部管控流程,实现业务操作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完善。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制度及操作流程中与公司现阶段发展不符或不适合的规定、要求及时修订,并定期发布制度汇编。

强化监督。审计部结合外部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年度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信息化建设。公司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对财务系统、信托业务管理系统等逐步优化,提升审批效率,将关键控制点纳入系统管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将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传递给股东、董事和监事;通过召开经营及项目评审会议,各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将经营管理动态向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汇报。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在公司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公司年报、披露重大事项;同时公司通过热线电话系统,加强与外部客户的交流,接受客户意见反馈。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通过各项日常会议,实现管理层对业务的持续监管。董事会通过听取高管层工作报告、月度、季度运行分析报告等,检查公司的日常工作,监督高管层的日常经营;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高管层的行为实施监督;高管层通过各部门月度、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部门日常汇报、签署业绩合同、绩效考核等形式,保障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通过督导会和问责会,对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有效纠正运行中偏差。

审计部作为公司独立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经营、财务活动等实施评价监督。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的要求,参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制度规定,审计部制定了年度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工作计划,对公司重点内控环节开展全面评价工作,关注内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信托项目实质性风险等,排查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整改追踪核查,对问题整改逐一落实。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主要有:合规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舆情风险。

4.5.1.2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确立了合规优先、全程监控、风险与效益平衡三个导向。具体执行上,公司坚持不懂不做、信息透明、适度分散、集体决策四个原则。

4.5.1.3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1)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也是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下设信托委员会、风控审计与消保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长办公会四个下属委员会。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等。

4)高级管理层: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首席风险官或独立审批人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5)从属于高级管理层的有关机构:

①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专业决策委员会,对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以及对审查通过业务的展期进行审查和决策,即审批。

②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委员会: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委员会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机构,向高级管理层汇报,负责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制定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反洗钱工作。

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负责提出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议,对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对公司信息化建设预算决算,以及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议。

④MD职级及薪酬专业委员会:MD职级及薪酬专业委员会是公司MD考核体系管理、考核、人员定级调级、任职资格标准审定的领导机构。

6)责任部门:

由公司全体组成,具体为业务部门(含固有业务部门,下同)、风险管理部门、内控合规管理部门、投后管理部门、法律部门、运营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纪检部门、战略管理部门,将全面风险管理落实在公司的每项业务、每一个操作环节中,实现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一体化运作、专业化分工、多层次协调、多角度防范的风险管理职能。

公司建立了“四道防线并行的垂直管理模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根据风险防控机制和大类风险牵头的管理要求,前、中、后台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严密协作、环环相扣、相互制衡,党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专门委员会与“四道防线”紧密联系,对“四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垂直管理。

“第一道防线”以公司各业务部门为主体组成。各业务部门按照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资金募集、贷后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终止清算等整个业务过程中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政策风险等主要业务风险进行管理,承担展业和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

“第二道防线”由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相关职能的风控部、合规反洗钱部、投后管理部、法律部、运营中心、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等中后台部门组成,通过交易结构、尽调材料、合同文本等的审核、过程监测、账务管理、证照及档案管理等方式,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各项风险进行管理,向公司业务活动提供合规、风险控制和法律支持,同时对业务部门负责管理的风险进行平行监控,监督各项风险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第三道防线”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业务运行过程与结果进行独立的审计检查与监督、对风险项目进行审计、对前两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情况执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并就评价结果向公司董事会进行定期汇报。

“第四道防线”由公司党委搭建。公司党委负责公司党风廉政与道德建设,对道德风险防范进行全面领导,负责“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廉洁从业效能监察、腐败迹象线索监测等。固有业务的重大投资需报请公司党委审议决策。

4.5.2 风险状况

4.5.2.1 合规风险状况

合规风险指公司开展信托和固有业务时,业务要素、业务方案、业务文件及事务执行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导致业务方案、业务文件面临无效或被撤销,或公司权利保障面临重大瑕疵的法律风险,甚至存在可能遭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合规风险,进而给公司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此类合规风险。

4.5.2.2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约而带来的风险。2020年受新冠疫情以及监管部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的影响,引发了政府融资平台、各类企业偿债能力下降、房地产及资本市场价格下跌,信托赔偿准备金规模持续推高,公司可能面临此类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风险管控压力较往年有所增加。

4.5.2.3 政策风险状况

政策风险是指宏观政策与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公司战略的有效制定、实施和目标达成。2020年,行业监管政策持续收紧,银保监会通过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资金新规》),进一步显示出监管对于持续压缩非标债权融资的资金信托业务规模,信托回归本源业务,鼓励开展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的监管精神。同时,为强调“房住不炒”的理念,银保监会通过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通知》以及监管部门窗口指导的有关要求,严控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政策风险压力较大。

4.5.2.4 舆情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此类舆情风险。

4.5.3风险管理

4.5.3.1 合规风险管理

中粮信托开展各项业务均符合信托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合规管理办法》,业务部门、合规反洗钱部须对项目是否合规进行反复评估、论证。同时,根据《信托业务投后管理办法》,在项目中后期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合规,关注各项监管法规等方面的变化对项目的影响。如果相关监管外规发生重大变化,将由公司战略管理部、合规反洗钱部对合规风险进行判断,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形成报告后报公司投资审查决策委员会通过,并及时更新或制订公司相关制度,明确新的合规要求并组织实施。此外,公司严格执行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信托登记上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逐笔上报监管,得到明确批复后方可开展。

整体上看,公司预期能够做到有序展业、合法合规经营,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基本可控。

4.5.3.2 信用风险管理

2020年,公司将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之一,确立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规划,即打造以公司风险管理核心能力建设为宗旨,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风险管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优化、高效运行、职责清晰、监督有效、评价到位,风险管理文化和信息技术先进,且具有由信息系统数据化支持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已编纂《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手册》,使风险管控有效落实在公司各项业务、每一个操作环节中;完善了各类风险的管理细则,发布了合规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相关管理办法,使全面风险管控有章可循。

为了规范风险管控行为,公司于2020年5月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业务决策行为的规定》,规范了信托业务调查、审查、审批和投后管理至项目结束各个环节的决策行为、建立了项目主责任人制度及划分信托项目的责任界定,为防范信托项目的信用风险、提高投审会决策水平和建立权责分明的管理流程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受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信托业务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有所增加。为更好地适应“去通道、降杠杆、防风险”的当前市场环境,顺应资管新规下信托业务转型的要求,公司2020年保持信托项目的稳健风险偏好,严格按照集团及资本要求,建立客户和区域准入标准,严把项目风险审查关。

为提高尽调质量,提高贷前审查能力,严控信用风险,2020年公司中台部门加大现场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市场调研,不断的细化和修订业务的审查制度及指引。公司面临转型压力,守住风险底线的原则不动摇,开展创新业务风险管理力求制度先行。在开展项目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严把项目准入关,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项目中后期管理过程中,继续坚持利用“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及“净资本”监测等工具和方法,通过对运行项目进行风险五级分类和动态跟踪管理来有效降低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严防兑付风险。

另外,在2020年,由投后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对存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调研与排查。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区域,公司要求业务团队深入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同时赴现场开展催收工作,与各方多次积极沟通、妥善安排付息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等,避免项目出现违约,将疫情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在排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提前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及时预警,尽早介入。此外,还要求业务部门每季度末加大与交易对手的沟通频率,及时了解兑付压力。针对重点项目,一旦出现新的情况,好的化解机会,便当即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深入、细化的讨论具体应对方案,提高化解工作可操作性及推进效率。投后管理部也通过同业交流,分享可行性方案,提议尽快丰富中粮信托产品种类及产品设计的灵活性,提高信用风险应对能力,最终严控风险项目增量。

在项目销售环节,公司严格落实信托产品销售环节的录音、录像和投资者风险测评,确保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向匹配,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整体上看,在行业风险项目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没有出现重大风险项目。经风险评估,公司信托项目运营正常,信用风险管控情况良好。

4.5.3.3 政策风险管理

2020年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政策仍处于波动调整期,公司经营发生政策风险的可能有所增加。针对政策风险,公司坚持认真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结合政策变化导向和公司实际,适时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制定展业经营策略。

在内部经营管理策略上,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管理层不断推动业务转型,在金融同业通道规模、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的三重管控目标下,积极探索新业务类型。并且在资产管理能力、财富管理两个领域打造自主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并匹配相应的风险管控能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风险管理。

在公司各部门职责上,战略管理部专门就宏观政策进行研究并出具报告,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降低宏观政策变化对公司运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合规反洗钱部定期收集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传达监管机构新政策,研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提出合规意见及建议,通过定期发布《监管动态速递》形式,告知公司全员最新监管和政策动态;确保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以此来防范政策风险。

4.5.3.4 舆情风险管理

2020年,受市场上信用违约风险事件增加的影响,公司面临舆情风险的可能性有所升高。针对舆情风险管控,公司通过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与相关部门的高效协调联动机制,保证各项内外部舆情监控工作机制顺畅有效。通过公开舆情的搜集、研判和应对,真正起到“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

公司已建立了公开舆情常态化监测机制,由财富中心、投后管理部、特殊资产部根据职责对公司舆情信息进行监测,投后管理部负责汇总公司舆情信息,并向办公室报告;对发现的公司舆情信息,由办公室及时向中粮资本报告,财富中心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如声誉事件涉及集团或符合集团“重大风险事件”报送标准,公司应将该等声誉事件上报集团;对发现的舆情信息,由办公室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根据信息性质、影响程度和演变趋势进行分级,根据舆情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案;舆情发生后,舆情工作组要指定专人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直至舆情平息为止;针对舆情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有关反思整改意见。

同时,公司在进行新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推广时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因素,严格遵守面签和双录制度,坚持充分的风险揭示,确保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和其拟认购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坚决防范信托产品不当营销可能引发的风险。另外,公司将日常主动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相结合,平时既防微杜渐,主动排查舆情风险,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又做好如遇突发舆情事件时的应急预案,正确把握舆情引导与应对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及时有效处理舆情危机,化解声誉风险。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XYZH/2021BJAB10719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一、 审计意见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粮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中粮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粮信托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粮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粮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粮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6) 就中粮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5.1.3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合并利润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利润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法定代表人:吴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明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下转B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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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管理层和治理层分别指什么?1. 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或组织。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受到治理层的监督。 2.治理层是指的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如监事会或 审计委员会。 以公司制企业为例:治理层是指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是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jvzquC41yy}/fxsicq4dqv4f{1€dmsxaule4;A77139::>5790yivvq
1.治理层治理层是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层一般为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层一般为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jvzquC41dcolg7pwckpj0lto1x764:84864ivvq
2.社会治理要素范文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在企业中所承担的角色和工作任务不同,公司治理主要是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责任,而组织结构的权责分配主要是管理层的责任,其工作重点是经理层的组织结构设计和权责分配。因此,应将二者分别制定指引,既有利于明确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也便于发挥好它们各自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四)细分企业文化中对治理层、管理层和员 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447?/j}rn
3.PCSA数据作为生产要素,需要在明红线、守底线前提下共享共用,数字化组织需要进一步理清数据治理、安全治理和数据安全治理之间的目标区别和责任边界,聚焦数据安全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运营、安全监管的一体化落地,多方呼唤出台主责数据保护与流动安全监管框架。 jvzq<84yyy4dpyhuc0ipo7hp1pkxfnyckny0Ari?75
4.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6 个科目。 各科考试均设置 5 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 鼓励考生使用英 文作答。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考试 时间为 2.5 小时,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经济法、 税法科目考试 jvzquC41yy}/5?5fqe4dp8iqewsfp}468:628;
5.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范文(二)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治理结构 作为联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纽带,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1.加强了董事会独立性。使童事会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内部经营者,限制董事会成员与高级经理层交叉任职,避免管理层控制董事会的局面。 2.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通过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适当外部化,引人外部jvzquC41yy}/jjtskmgo0lto1jgpyns14366:7mvon
6.风险导向内部控制体系12篇(全文)评估和报告结果强调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现要及时向执行该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人员以及更高级别的管理层报告;重大缺陷要与高管层和董事会沟通;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缺陷报告都应该予以考虑, 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这种事后评估和报告的后监督效应能够促进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 jvzquC41yy}/;B}wgunv0lto1y5jmn~p4hnwjz80jvsm
7.2024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1)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实施审计程序并与治理层沟通后对是否存在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存在疑虑拟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沟通。 (2)A注册会计师在乙公司审计报告日后获取并阅读了乙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最终版本,发现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后,该错报jvzq<84o0mgpuqn0{lhzu7hqo1€iwljmwcokk8ykmw53396;:0nuou
8.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区别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区别在于治理层偏监督,管理层偏执行运营。治理层是负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而管理层是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或者组织。 一、治理层的定义 治理层,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 jvzquC41yy}/fxsicq4dqv4eoc5{{87246673:96667537mvon
9.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新浪财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相互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squq1427:/99/485eql2kjxnjsj}72;662?3ujvsm
10.千金药业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758,270.50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2,197,820.94 元(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达到股本的50%),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5,560,449.56元,加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98,675,877.95元,累计可jvzq<84dcuod0:5lsmg/exr0ep5brr4uvqilrq4rwdOohx4366654;81
11.高频考点第七章风险评估(2)管理层与治理层之间的沟通; (3)被审计单位与监管机构等外部各方的沟通。 3.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与沟通是否能够为被审计单位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提供适当的支持。 (二)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信息系统的概念 1.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信息系统由一系列的活动和政策、会计记录和支持性记录组成jvzquC41yy}/ejnmgrgtu7hqo1iqc8rufd532;9284<07:5;:0nuou
12.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的区别大全11篇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jvzquC41yy}/hjgkcq4dqv3ep1nbq€jp16;97<3jvor
13.审计风险评估通用12篇1.剩余经营风险。剩余经营风险代表公司治理没能实现预期经营目标的可能性,当存在较大的剩余经营风险时,公司管理层甚至治理层将存在较大的财务舞弊动机和压力,被审计单位将存在较大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2.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诚信度。其可能源于治理层和管理层原有的诚信度,也可能由于公司治理本身存在重大缺陷,使得jvzquC41p{qkv3zwgyiw7hqo1nbq€jp14717@3jvor
14.{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审计的名词解释治理层和管理层:是指被审计单位的战略方向以及对管理层经营履行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组织或个人治理层的责任包括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负责。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者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受治理层的监督。 前任会计师:是指对最近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和接受委托单尚未完成工作,jvzquC41o0972mteu0tfv8iqe1ie3=5;;2=90qyon
15.审计的认定及分类(精选5篇)显而易见,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针对经济业务的细节问题只能和落实具体决策的部门沟通。因此在新准则中提出了治理层和管理层两个术语。 在新准则中涉及到这两个术语的有两个准则,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那么在新jvzquC41yy}/3vnujw4dqv4jcq}fp86992710qyon
16.管理层声明书范例6篇3.2解除公司管理层聘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 股东是公司所有权的拥有者,可以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东息息相关,那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规避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股东可以做些什么呢?第一重要的事就是使得股东拥有实际的权利去选择审计机构和审计师而不由管理层。这样的话,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得到真正的一个业务状况jvzquC41yy}/dj~ycvii0ls1jcuxgw4388:657mvon
17.财务报表审计汇总十篇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是财务信息生成链条上的不同环节,两者各司其职。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层和治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责任,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同时,在某些方面,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层和治理层作为内部人员,jvzquC41yy}/z~jujw4dqv3ep1nbq€jp1689:93jvor
18.法规库(3)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特定业务分部(如新近购买的业务)的财务业绩。 了解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预期,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作出这一判断。 三、从性质方面考虑重要性 金额不重要的错报从性质上看有可能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错报的性质是否重要jvzquC41yy}/eqnpccid0lto1pkx1?8a88e32:623178nn6344?38:520unuou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应(2)当管理层或治理层发生变动时; (3)当其他信息预计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时。 15.如果治理层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发布其他信息前批准其他信息,其他信息的最终版本应为治理层已经批准的用于发布的版本。 16.在某些情况下,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报告可能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被审计单位报告实务,在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涵盖期间jvzquC41dnuh0|npc0ipo7hp1u5cnxla627ed;;22363yƒph0jz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