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位论的研究相对较晚,开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克里斯塔勒首先对旅游区位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影响旅游活动的区位因素可分为12项,即气候、风景、体育活动、海岸、温泉和疗养地、艺术、古迹和古城、历史纪念地、民间传说和节日庆典、文化节目、经济结构、交通中心,并从旅游需求(旅游客源地)出发,采用经验和行为研究方法进行研究。由于在研究过程中忽略了旅游供给等因素,他最终没能建立起一个旅游应用的理想空间模式。以后,齐瓦丁·乔威塞克(Zivadin Jovicic)、狄西(Deasy)和格里斯(Gris)、约克鲁(Yoreno)等相继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供了类似杜能区位理论的一些模式,但由于对现实旅游空间组织的指导意义不大,在旅游区位理论界和实践应用中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直到美国学者克劳森(Claussen)提出旅游区位两种指向和德福特(Defert)提出旅游业布局五条原理后,旅游业的区位理论研究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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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位理论
旅游业的区位研究,不同于工农业区位的研究,这是因为旅游业与工农业生产的特点不同,如旅游业的大众性、经济性、综合性、多样性、季节性的特点,旅游业生产过程、产品的特点等,所以研究旅游业区位时,决不能简单照抄经典的工农业区位理论。
卢云亭认为,旅游业区位理论应该包含如下一些基本思想。
(1)旅游作用体系乃是服务范围呈面状扩散分布的集聚中心(即旅旅吸引中心地)的空间组织,是供给与需求两种作用过程的总格局。
(2)旅游吸引中心地是旅游活动得以完成的基本集聚单元,是旅游供给主体。这一中心地存在于一定范围的区域之中;不同大小服务区域应有不同规模的中心地,并相互构成一个等级系列;中心地体系的具体空间排列服从于中心地功能性质。
(3)影响以旅游地为中心的旅游空间组织的要素(即区位要素)主要有广域角度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旅游客源市场、旅游地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邮电通信、饭店旅馆及有关生活服务设备等)及区域经济发展结构、程度等。地面比较平坦,人口分布则相对均匀。旅游地的建立要立足于已经存在的丰富旅游资源。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相应的旅游需求也越大。
(4)旅游地吸引范围内的旅游需求量与旅游中心地的供给量实现平衡,是旅游区位理论研究的精髓。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是多层次的,在空间上表现对远近旅游地的需求;在内容上要求旅游地提供不同类型的游娱项目。特别是个人的闲暇和收入限制了出游时间和空间范围时,一定区域内的旅游者要求建立一个娱乐旅游中心,力图以最低的消费(时间和金钱)获得最好的旅游满足。
由此可见,每一个旅游地都将极力扩大自己的旅游吸引范围,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在这个旅游吸引中心地体系中,同一等级的旅游吸引中心地的吸引能力相同,但其功能可以不同,即属于不同类型的旅游地。旅游地作为旅游供给(需求释放)中心,其总供给量(需求释放总量)是从高级中心地向低级中心地逐渐降低的。每一中心地及其吸引范围构成一个旅游区域,随着中心地的等级梯次变化,旅游区域也呈现相应的等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