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pdf蜗牛文库

可燃液体罐组内场地沿主管架方向0.3~1.0非铺砌地面非主管架方向≤2.0非铺砌地面铁路装卸区沿线路方向≤0.3非铺砌地面横向0.3~1.5非铺砌地面汽车装卸区装卸车位场地0~0.2

其他场地0.3~2.0

液化烃罐组内场地1.0~2.0

汽车停车场0.3~2.0

露天堆场(非松散物料)0.5~2.0

露天堆场(松散物料)0.3~1.0

酸类储罐场地、酸坛露天堆场1.0~2.0

管理区场地0.2~2.0

单行乔

1.50

3多行木(B+1.50L4

单株灌木105

5单小灌木

.5

6单行绿篱

.0L

多行绿篱(B+0.50)L8草坪、花坛按实有面积在草坪中的乔、灌木不另计用地面积9花圃、苗圃按实有面积

40人·h/d~300人·h/d150100

中央控制室

6060有单装置控制室

6060有3外操休息室40人·h/d~300人·h/d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006060

外操休息

0有4检维站1010

05

总变(有人值守)40人·h/d~300人·h/d15010060

注:1石油化工企业内常见的VCE爆炸危险源、其他爆炸源、高毒气体、液体泄放源举例见表4。2表中防护措施系指该建筑物为抗爆结构,建筑物设有强制通风系统及进风口处设有毒气体检测器等;3表中所列建筑物是否需要采取抗爆结构等防护措施尚应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4人员集中场所应远离LPG球罐,并通过专项计算确定间距。5低温储罐可不作为爆炸危险源。6有可能泄漏光气的设备不适用本标准,光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7表中距离起算点为危险源设备外缘和建筑物外缘。·116·(2)爆炸危险源的辨识本标准考虑的爆炸源主要是石油化工厂多发的与VCE有关的爆炸源。爆炸是指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介质中造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状态变化。爆炸是炼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重大灾难性事故之一,工艺过程常发生的爆炸灾害形式包括超压引起的设备爆炸、蒸气云爆炸和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汽爆炸等。蒸气云爆炸是指可燃物泄漏,积聚形成蒸气云,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遇明火引发的爆炸。石油化工工程各类装置所处理的原料、产品、半成品及副产品,绝大多数为易燃性气体、液体。因此从原料到装置加工,直至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相应的管道、设备因材质选择不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长期超温超压运转或未定期检修更换老化的阀门、法兰、垫片等原因,均有可能发生泄漏。在生产过程中若控制仪表本身出现故障,如工艺介质堵住仪表的测量引线和测量部位;仪表测量部位或调节阀某部位发生介质泄漏;调节阀杆卡住;仪表保温伴热线冻结,导线断线等均可能导致仪表失效,情况严重时可能导致部分设备控制失灵,引发设备毁坏泄漏。泄漏气体积聚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蒸气云,在扩散过程中遇明火即发生爆炸。参与蒸气云爆炸的物料最常见的是低分子碳氢化合物,如C2、C3、C4。不是所有的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区及设备都是爆炸危险源。本标准中所考虑的爆炸源主要是与发生VCE爆炸有关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此类设备是安装在具有密集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区内。同时具有下列特征时,可确定为VCE爆炸危险源:1)在危险工艺装置区(大于500m²)内;2)储有(或工艺过程中有)的爆炸危险物料(C2、C3、C4及热C5可形成蒸气云爆炸的物料)超过10t的设备。(3)高毒危险源辨识如果设备的物料中高毒物料的含量大于表3中的最低极限要求值时,则可认为是有高毒气体泄漏可能的设备,即为高度危险源。表3判定高毒物料的最低含量举例序号物料名称物料中含量最低限要求值(ppm)1硫化氢30002氨75003一氧化碳80004氯气3000有高毒气体泄漏可能的设备又可分为构成重大危险源和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两种,在符合上表的高毒危险源中,如果设备中的物料含有高毒的混合物料换算当量大于表4中的值时,则构成重大危险源,反之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表4判定重大高毒危险源最低当量物质储量举例序号物料名称当量换算成纯物质储量(可隔离系统量)(t)1硫化氢52氨103一氧化碳204氯气5(4)常见危险源石油化工企业内常见的VCE爆炸危险源、其他爆炸源、高毒气体、液体泄放源举例见表5。表5常见石油化工装置危险源序号危险源名称设备举例1爆炸危险源气体分馏装置:脱丙烷塔、脱乙烷塔、丙烯塔、脱丙烷塔进料罐,轻烃回收装置吸收塔、脱吸塔、稳定塔;常减压装置闪蒸塔;焦化装置吸收塔、稳定塔、脱吸塔;装置内火炬分液罐;乙烯裂解:裂解炉、三机、冷区、热区的分离塔及塔顶回流罐、火炬罐等;续表5序号危险源名称设备举例1爆炸危险源环氧乙烷装置:氧混合器、反应器、环氧乙烷精馏塔、环氧乙烷储罐;丁辛醇:丙烯净化、丙烯脱氧;苯酚装置:烃化塔;间甲酚装置:烃化塔;丙烯腈:反应器;高压聚乙烯:一次压缩机、二次压缩机、尾气压缩机、反应器、进料预热气、高压分离器、低压分离器;高密度聚乙烯:乙烯进料罐、乙烯精制塔、反应器、脱气仓;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乙烯脱炔器、丁烯缓冲罐、丁烯干燥器;聚丙烯:反应器、丙烯罐;丁二烯:C4精馏塔及C4储罐;丁基橡胶:异丁烯分离塔、氯甲烷精馏塔;丁苯橡胶:丁二烯储槽;醋酸乙烯:反应器、气体分离;环氧丙烷:丙烯罐、环氧化反应器;装置区中储存有大量爆炸危险物料的储罐2高毒泄漏源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进料分离器;脱硫溶剂再生塔;高含硫污水罐;高含硫汽油、液化气容器;含硫污水汽提塔;含硫污水脱气罐;硫黄回收进料分液罐;纯氨罐;氯气4.8.3中央控制室是生产和安全的关键机构,是工艺过程的总指挥和保证生产安全的中枢,控制室人员集中、设备昂贵,有其专业性设计规定。为了使控制室能安全、可靠、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保证人员的安全,本条对其布置提出原则性规定。1中央控制室应位于各类爆炸危险场所之外,爆炸危险场所包括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控制室设备贵重,精度等方面要求高,因此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较高,持续的振动或电磁波容易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造成设备损坏,因此应远离上述污染源。3中央控制室负责控制全厂生产信号,一般不应布置在装置内。4旨在避免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引起的振动影响控制室设备正常运行。5现场控制室和现场机柜间服务半径较小,因此应尽量靠近控制测量点。4.8.4中心化验室有其专业性设计规定,为保证其正常工作,贵重及精密设备不受腐蚀,本条作了相应的规定。4.8.5消防站是保障安全生产,消除火灾事故的重要设施,参照有关规范、标准制订了以下规定:1消防站应布置在其防护区域的适中位置,交通方便,利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及时赶到火场扑救,这是消防站布置的基本原则;2本条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制定。车速按30km/h计,5min对应2.5km的距离:本条款没有明确消防站的归属,工业园区的消防站也可纳入考虑范围;3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消防站交通线路随时畅通;4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消防站出车的方便和安全;5车库大门面向道路便于消防车出动。距离道路边缘为15m,是考虑大型消防车的车身长的要求,地面铺砌及坡度的规定有利于消防车迅速出车。6消防站属于人员集中场所,因此要求具有较好的环境质量。4.8.6倒班宿舍一天24h均有职工休息,因此应保证其在白天也有一个安静的环境,以免影响职工休息质量。4.8.7非生产用车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因此厂前区应考虑必要的停车场地,供对外联系和职工通勤车辆使用。4.8.8本条是维修车间的相关布置原则:1维修车间人员相对集中且运输材料和零部件较多,因此选择靠近人流出入口,且有方便运输条件的地段是适宜的。2仪修和电修车间配置的机械设备有些易受腐蚀,有些精密仪器需要清洁的工作环境,故作此规定。3维修车间会产生强振动和噪声。4.9围墙大门4.9.1、4.9.2石油化工厂属于危险场所,厂区周边应设置围墙,用于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但围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形式:装置区、储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与厂外直接相邻的地段,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以避免外界火源引燃泄漏油气从而将火引入厂内,同时也可对厂外一些难以控制的设施和环境可能带来的危险进行主动防范。如果其他非易燃、易爆危险区与厂外直接相邻,其间可根据需要设置栅栏式空透围墙或其他形式围墙。4.9.3围墙与装置、设施等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有关规定;对于防火规范中未做规定的围墙与道路、铁路之间的距离,本条加以规定,主要是考虑通行和操作等方面对空间的一般需要。4.9.4石油化工厂占地规模大,货运繁忙,厂区出入口的布置对日常生产的组织,以及事故状况下人员的逃生和消防作业的组织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条对厂区出入口的布置做出规定。1本条是为保证工厂的安全而制订的。2人流与货流的出入口分开设置有利于路线的分流,避免因互相干扰而影响交通安全。3主要人流出入口的位置应方便职工上下班的通行和到达,货运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货运车辆便捷通行,避免货运车辆穿行厂区或影响人流路线。4液化烃、可燃液体运输车辆危险性大,装卸站的出入口单独设置,有利于厂区安全。5铁路的出入口必须独立设置,这样可以防止交通事故,有利于管理。4通道布置5.1一般规定5.1.1“通道布置”的概念及其设计内容包括街区之间的道路、绿化和管廊等的空间设计,是工厂布置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道布置的含义和设计范围比“管线综合”更广,管线综合设计仅为通道布置设计内容的一部分。工厂总平面布置除了安排各单元的位置以外,还需要对各单元之间的通道空间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包括:(1)确定通道宽度;(2)对通道空间(含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内管线、道路、铁路、排水沟、绿化和竖向构筑物等进行综合性科学安排。通道布置设计与竖向布置、绿化布置及交通运输设计密切相关,都属于一个系统工程的子系统,因此应予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合理的通道布置设计直接关系到工厂的安全、工厂的发展、物料输送和地面交通的合理组织以及厂容的美观等各方面。本规范将通道布置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层次,希望引起对工厂通道的科学化设计和管理的重视。5.1.2本条指出通道设计应考虑的因素、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方法以及应达到的目标。可以看出通道设计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设计内容,在设计中应该认真对待。5.1.3本条指出通道布置设计的一项主要任务是保障工厂安全,保障工厂安全是通道的一项重要功能。确定安全隔离空间应考虑防火、防爆和防毒所需要的空间,这需要根据相邻单元的性质和相互之间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通道应起到防火隔离带的作用,因此在平面及竖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油品流至相邻街区。具体措施可包括:保持适当间距、合理设计通道竖向(如保持高差、设置谷线等)、利用通道内构筑物(如道路、沟渠等)的导向和截流作用等。例如:当储罐区与装置区相邻并位于较高地势处的场地时,可燃液体一旦泄漏则可能沿排水沟流向装置区,对厂区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这种情况下,可通过设置互不连通的独立排雨水系统或在分界处设置水封井等措施,防止排水沟将泄漏油品导向装置区或有明火的区域。通道空间的设计还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并有利于将可燃气体引向安全区域,避免重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在通道内积聚或流向地势较低的区域。具体措施可包括:在危险单元周围留有适当间距和气体扩散空间、根据主导风向考虑通道两侧构筑物的布置以形成较好的通风条件、合理设计通道竖向(如保持高差、设置谷线等)、利用通道内构筑物(如道路、沟渠、挡土墙等)的导向和截流作用等。本条以及第5.1.4条和第5.1.5条,提出的均为通道的主要功能,对通道的设计具有指导意义,在工厂布置设计中应该通过具体设计将通道的这些功能完整地体现出来。5.1.4本条指出通道的另一项功能——各单元之间提供科学、合理的物料流通空间。5.1.5本条指出通道的另一项功能——日常操作、检修和交通运输提供必要空间。5.1.6管线通道需要贯通的空间,如果沿线上有一处受阻,则整条通道都可能失去作用,因此应该严格控制规划管线带内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不得使其妨碍管线通过。5.1.7通道是连接街区并布置全厂性道路、系统管廊、管线和进行绿化的地带。根据统计,石油化工企业厂区通道用地面积可达厂区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合理地减少通道数量和宽度是节约用地的有效途径。厂区的通道宽度一般应根据各项需求经过计算确定,前期设计阶段在不具备计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表5.1.7的规定来确定。计算通道宽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第1款~第4款:1通道宽度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的防护距离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的最小距离应按国家现行的标准确定;2通道宽度应满足通道内各种设施的布置对空间的需求;3通道宽度应考虑施工开挖管沟、安装及检修操作的要求;4当地形、地质条件不理想需要特殊处理时,通常要加宽通道,以布置相应的构筑物;5该表格适用于前期设计阶段在不具备计算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其中的“一般通道”是指无地上管线敷设的通道。5.1.8对于工厂中比较长的通道,在不同的区段,其两侧布置的设施不同,对通道的需求也不同,如果按照统一的宽度布置,在需求较少的区段,势必引起用地的浪费,为节约用地,本规范提出一条通道可根据需要在适当的位置改变宽度的规定。5.1.9石油化工厂的大型系统管廊,一般管线比较多,宽度和高度均比较大,如果与两侧的装置或其他设施紧邻布置,既影响消防和检修作业,又不利于安全和美观,另外因为管廊需要跨越的道路较多,需要设置的龙门架数量也比较多。为解决上述问题,大型管廊可以考虑设置为独立的管廊通道,并在通道两侧布置道路用于两侧街区的检修。一般情况下,这种大型管廊只存在于两侧都是装置区的情况下,因此设置独立管廊通道对厂区总用地的影响不大。5.2综合布置5.2.1确定管线敷设方式,应在保证安全生产、减少用地、方便施工、有利检修、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经过技术经济论证,择优选用。石油化工工厂管道内的介质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及有腐蚀性的介质,并且多数是压力输送,一旦发生事故,易产生二次危害,因此,本条特提出在选择敷设方式时,应充分考虑管道内介质的性质。5.2.2管线布置应首先进行统一规划,各专业应严格按照规划布置,以免发生混乱。5.2.3分期建设的工厂,管线带的布置规划既应满足目前和未来的需要,又不可妨碍后期建设。5.2.4管带沿路平行敷设有利于检修和维护,并有利于节约用地。干管布置于用户较多的道路一侧有利于减少管道长度,并减少对道路的穿越。5.2.5车辆、铁路机车通行引起的震动,容易导致地上、地下管线受损,因此,应减少管线与道路和铁路的交叉。5.2.6管线布置是石油化工厂区内占地比例较大的一项内容,管线布置用地对整个厂区的占地指标影响很大,因此,应注意节约管线布置用地。共架、共沟、同槽及多层布置都是节约管线布置用地的重要手段。在采用共沟、共架等方式布置管线时,应首先保证管线施工、检修、操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安全间距的要求。5.2.7具有极毒性及腐蚀性的介质,一旦泄漏,必须及时予以修复,如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将给泄漏点的诊测和修复带来困难,因此提出应采用地上敷设方式。5.2.8压力管道采用架空敷设方式系为了节约用地,便于维护。5.2.9为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并降低事故危害涉及的范围,输送具有易燃易爆、高毒及腐蚀性介质等的管道,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生产装置、储罐组和建构筑物。因为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本条为强制性条款。5.2.10在海浪较大的海边沿地面敷设管线容易遭受海浪袭击而导致管线损坏,因此一般情况下应避免沿防浪堤敷设地上管线。敷设的地上管线与海堤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间,一方面可以离开海堤有一定的缓冲空间,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抢修通道。5.2.11当通道内场地设计坡度较大时,可以采用设置边坡或挡土墙等构筑物的方式进行竖向过渡,这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通道的宽度。挡土墙有地下基础,影响地下管线通过,因此应尽量减少此类构筑物的设置。边坡没有基础,边坡下可敷设管线,有利于节约用地。5.2.13本条提出的是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的一项推荐性布置原则,主要是考虑安全因素以及建(构)筑物基础与管线之间的相互影响因素而推荐的布置顺序。具体考虑因素包括:(1)安全且埋深较浅的管线靠近建(构)筑物布置,如电信电缆和电力电缆;(2)泄漏后会对建(构)筑物基础造成威胁的管线,远离建(构)筑物布置,如废水管道;(3)在不违反安全的原则前提下,埋地电缆、电缆沟、埋地管线和地上管线分别分类集中,以便于施工和检修;(4)操作和使用方便,如消防水管道和照明杆柱靠近道路。本条为一般情况下的布置原则,设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上述考虑因素灵活安排管线的布置顺序。5.3地下管线5.3.1本条对地下管线的布置提出原则性要求。1系为了防止管线与建筑物基础相互之间产生不利影响。2地下管线距离建、构筑物基础的距离除了满足施工、检修要求外,还要根据埋深考虑基础侧压力的影响,如果处于基础侧压力影响范围内,则需要对地下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地下管线、管沟平行布置于铁路线路下,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将无法修筑,检修也无法进行,且不利于铁路和管线的安全,因此加以严格禁止。地下管线与铁路垂直交叉时,需要加设保护措施。4地下管线、管沟敷设于道路下面,需要加设保护措施,且检修时需要破坏路面,堵塞消防通道,因此应尽量避免长距离敷设于道路下面。5直埋式地下管线平行上下重叠敷设,不利于检修和施工。5.3.2本条是当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的处理原则。5.3.3本条对地下管线交叉时的布置提出原则性的要求,主要考虑管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安全因素。5.3.4本条规定系为了保护铁路和道路下面的管线不受损坏。5.3.5腐蚀性介质容易腐蚀地下管线,因此规定地下管线与腐蚀性介质场所用地边界的水平距离,当管线布置在上述场地地下水的下游时,其距离应该加大。5.3.6管线共沟敷设必须以保证安全、不影响使用为前提。5.4地上管线、栈桥5.4.1石油化工工厂内,工艺物料输送管道较多,采用管架敷设有利于施工、维护和检修,并可节约用地。本条对地上管线的布置提出原则性要求。1管架与铁路、道路交叉时,保持一定的净空高度以满足各类车辆通行的要求。2在进行工厂总平面布置设计和通道布置设计时,应注意减少地面管带的敷设路线和敷设长度,尤其是不应造成工艺装置或罐组四周被管墩或低支架管道封锁的局面,以免影响消防操作。5.4.2制订本条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安全,防止管道泄漏时对建筑物的危害;同时也为了避免建筑物发生事故时破坏管道造成二次危害。5.4.3电力供应是保障石油化工工厂正常生产和安全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保证电力供应设施的安全。本条规定系为了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下供电线路受损而制订。5.4.4高压输电线路架空敷设,对厂区平面布置影响较大,因此提出应沿厂区边缘布置,并尽量缩短其在厂区内的敷设长度。5.4.5本条对栈桥的布置提出原则性要求。5.4.6本表中的数据为一般要求。5.4.7本条规定的最小净空高度,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铁路机车、道路车辆和人员通行的净空要求;二是管道的安全。由于液化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管道对安全性要求较高,因此规定距铁路轨顶的最小净空高度为6.0m,比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高0.5m。5竖向布置6.1一般规定6.1.1一个好的工厂布置方案应该是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厂址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是工厂布置设计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山区、丘陵地带建厂时,复杂的地形往往会对投资产生巨大的影响,这样的工程案例很多。由于厂址选择的场地一般都具有稳定的地质条件和成熟的排水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再进行大规模的场地处理工程往往是不利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投资即不会给社会带来财富,也没有任何其他回报,反而可能破坏自然环境,甚至带来地质灾害隐患。如果意识到这种巨大的浪费和严重的后果仅仅产生于一个草率的竖向设计,那么对厂区的竖向设计就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了。因此,在复杂地形条件下进行工厂布置设计,必须慎重,对复杂地形应该因势利导,力求通过一个好的竖向设计方案巧妙地化解其给工厂布置带来的困难,甚至变废为宝。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在复杂地形条件下进行工厂竖向布置方案设计,必须具有全局的眼光,应该与总平面布置设计同时进行,因为竖向设计方案将直接影响总平面布置方案的合理性,反之亦然。不考虑自然地形的总平面布置方案极有可能造成竖向设计方案的不合理,甚至最终不得不因此而被否定掉。因此复杂地形条件下,竖向设计应该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进行综合分析后,择优确定合理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和竖向布置方案。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熟悉工厂各组成单元的特性及其对地形的要求。6.1.2本条对厂区竖向布置提出原则性要求,是设计中必须考虑的因素。6.1.3竖向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厂区不受洪水、潮水及内涝的威胁。因此对竖向设计标高的确定提出要求。设防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要求一致,堤防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规定。1本条款主要是针对建设场地是已形成的自然场地而非填海造地,其场地条件较好,未受过洪水、潮水、海浪的侵蚀,自然岸线固定且稳定性好。在此建厂时场地设计高程应高于计算水位1.0m及以上。2本条款主要是针对填海造地时,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水位0.5m及以上;同时在可能遭受到海浪侵蚀的岸边,应修筑堤防工程。在填方工程巨大,无土方来源时,在修筑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要求的堤防工程、排涝工程等,防洪设施完善的前提下,能够保障工厂的安全,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可适当降低,但应高于常年洪水位(平均高潮位)。3防涝也是确定场地设计标高的因素。4为了重力流排水出口的自流外排。6.1.4由于膨胀土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属于特殊地质条件,在场地竖向工程设计中应符合与之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6.2竖向布置形式6.2.1厂区竖向布置形式主要可分为平坡式和台阶式两种,竖向布置形式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土方填、挖工程,如果填方深度较大,会对大型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基础处理方案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台阶式布置方案对于厂区系统管线的布置也有一定不利影响。因此选择竖向布置形式时,应综合考虑技术要求、自然条件等各项因素,合理确定。如果选择台阶式布置形式,则应对台阶的级数、范围等进行认真布置,尽量消除其对厂区布置的不利影响。6.2.2在自然地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厂区竖向布置宜优先考虑采用平坡式。平坡式可减少边坡及挡土墙的设置,方便各类管线的敷设和道路的设置。6.2.3当自然地形坡度较小时,分块起拱既可以满足排水要求,防止局部积水的产生,又可以减少土方填方工程量。6.2.4本条对一般场地设计坡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提出建议。6.2.5当场地自然地形坡度比较大,厂区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式比较困难时,可考虑采用台阶式布置方案,本条对台阶式布置方案下台阶的宽度和高度等做出规定。6.2.6采用台阶式布置方式时,相邻台阶之间可以采用挡土墙或边坡进行过渡和连接。挡土墙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浇注或采用块材砌筑,高度较高时,可分级构筑挡土墙。挡土墙有地下基础,影响地下管线通过,而边坡没有基础,边坡下可敷设管线,有利于节约用地,因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采用边坡形式。当边坡较高或较陡时,表面可采用片石、混凝土预制块等进行护砌;当坡度较缓或高度较低时,可优先考虑采用草坪或植草砖等绿化护砌方式,既有利于地下管线的敷设和检修,也有利于厂容美观。挡土墙和边坡应根据周围荷载和场地条件,对稳定性进行核算。通道对竖向坡度的要求远低于工艺单元对竖向坡度的要求,所以可通过加大通道的竖向设计坡度,利用通道空间作为各单元竖向的过渡段,从而有效消除竖向布置台阶。一般情况下,石油化工企业内通道的面积可占到厂区总面积的30%以上。在自然地形坡度较大的情况下,如果将整个厂区都按照工艺单元要求的竖向坡度进行平整,则需要对原始地形进行深挖高填,从而造成土石方工程量和地基处理费用的大幅增加,甚至可能需要将厂区竖向设计为台阶式布置形式,而台阶式竖向布置对厂区的不利影响是多方面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厂区总竖向按照通道要求的竖向坡度进行设计,各单元内部的竖向在厂区竖向的基础上进行单独调整,则既可满足设计要求,有效消除竖向布置台阶,又可大幅度减少土方工程量并减少挡土墙等构筑物的设置。这种竖向设计方案也可以视为利用通道空间作为各单元竖向过渡段的设计方式。6.2.7挡土墙具有稳定性好、支护力强和占地少的特点,因此在一些不利的条件下需采用挡土墙形式。6.2.8边坡坡率平缓有利于其稳定性,因此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放缓边坡的坡率。当坡率不陡于1:1.5且边坡土质较好时,可采用自然放坡。雨量较大的地区或水流集中的地段,边坡表面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表面土壤被雨水冲刷。6.3场地排雨水6.3.1在降雨量稀少的极端干旱地区,如果常年雨水在地面形不成径流,则可不设置清洁雨水排除系统。6.3.2厂区排雨水系统选用暗管或明沟排雨水方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及道路布置的具体情况确定。6.3.3泄漏的事故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出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出厂外,会对居住区、水域及土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因此,一方面是在厂区竖向设计中考虑场地水的有效收集,另一方面也可考虑设置受污染的消防水收集池(罐)、排水总出口设置雨水监控池、事故存液池以及设置堤坝式道路等。6.3.4厂区排雨水系统的设置应根据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根据汇水量计算结果,经分析后确定。6.4土石方工程6.4.1厂区土石方工程设计应经过计算并尽量做到填挖平衡,避免远距离调配,达到降低土石方工程费用的目的。6.4.2厂区土石方工程计算内容,除包括对自然地形的填挖外,还应包括铁路、道路、管线沟槽、设备基础及建(构)筑物的工程土方余缺量,以及耕土、沟渠、塘池等的表土清除量。6.4.5本条对厂区平土范围提出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平土后场地的稳定性。6.4.6本条对场地平土的填方高度提出规定,主要是考虑设备及构筑物基础的技术要求。6.4.7本条款所提出的土壤压实度为最小要求值,施工时尚应符合实际工程设计所提出的要求。6.5单元竖向布置6.5.1街区(单元)竖向布置应满足本单元的需要,同时应注意与厂区地坪标高相互协调,以便排水沟、管道及道路能与单元外合理连接。6.5.2不同街区(单元)竖向布置,可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场地设计坡度,附表为建议值,可参考执行。6.5.3工艺装置区内地坪高出周边厂区地坪,是为了避免外部雨水对装置区内设备的侵袭。由于街区外通道对竖向坡度的要求远低于工艺装置对竖向坡度的要求,例如道路的纵向坡度可达到6%~8%,而工艺装置内场地的竖向一般不宜超过1%,因而在自然地形坡度较大的情况下,如果将厂区总竖向按照通道要求的竖向坡度进行设计,各装置内部的竖向在厂区竖向的基础上进行单独调整,则既可满足设计要求,有效消除竖向布置台阶,又可大幅度减少土方工程量并减少挡土墙等构筑物的设置。由于装置区的占地面积有限,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单元边界处利用绿化边坡即可消除单元内外的高差,如果边坡不能有效消除内外高差,可在边界处砌筑小型挡土墙。6.5.4罐组内地面与主要的重力流管线坡向一致,有利于满足泵操作的工艺要求。6.5.5液化烃罐组内地坪采用现浇混凝土铺装,并采用较大的设计坡度,有利于泄漏液体收集或气体的扩散。6.5.6酸类储存区地面采用较大设计坡度,有利于泄漏于地面的酸迅速集中和收集。6.5.7铁路装卸线路对竖向布置坡度要求比较严格,其周围的铁路装卸区的竖向布置应与其协调。6.5.8本条给出了各类普通货物站台的高度值,设计时也可根据特定车型的要求来确定站台高度。6.5.9生产管理区建筑物场地的竖向布置,主要考虑排雨水的要求。6.5.10要求位于爆炸危险区附加2区内的建筑物的设备层地坪高于室外地坪0.6m以上,主要是防止周围油气侵入室内。6道路7.1一般规定7.1.1石油化工工厂道路的主要功能是要满足检修需要、消防作业需要、人员交通需要和物料运输需要等,道路设计应细化各项功能的具体要求,精心设计,同时在设计中还应考虑总体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对道路设计提出的要求,并考虑与各单项设计,如通道布置、竖向布置、铁路设计、厂容及绿化设计等互相适应,使工厂布置方案达到整体最优。7.1.2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提出厂内道路按性质、使用要求及混合交通量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消防道、检修道及人行道五类。经调查并考虑到石化企业实际情况,本规范将各类道路的含义界定如下:(1)主干道:是全厂性骨干道路,一般与厂区主要出入口连接,或贯通整个厂区。本类道路的交通量大而集中,有的在上下班时形成客运和人流高峰。也有的生产运输繁忙,行车密度较大,如产品外运道路或货运车辆出入口连通的道路。主干道可作为厂内消防道路。(2)次干道:系一般街区外的全厂性道路,辅助主干道构成厂内道路网。有的与工厂次要出入口连接,或者是某些生产、检查时运输量较大,职工人数较高的车间附近的街区间道路,平时有一定数量的车辆和人流通过,检修时可能有较多的车辆行驶。次干道也可作为厂内消防道路。(3)消防道路:主要为满足消防车作业而设置的道路,平时车流和人流较少。(4)检修道:在石油化工厂区内,工艺装置、动力设施、循环水场、污水处理场等,大部分设备均采用露天布置,所以需要设置街区内道路将露天设备布置区连接起来,主要用于设备区的检修通行。(5)人行道:系专供人行的通行道。7.1.4石油化工企业建厂施工工程量大、周期长,施工期间道路货运量大,且有重型车辆通行。路面如能分期施工,便于施工道路与永久道路相结合。建厂期间如有超重、超限大件运输,对路面、桥涵等的结构设计都要采取相应措施。7.2路线7.2.1石油化工工厂道路的布置除满足交通运输的常规需要外,根据石油化工工厂的特点,本规范对以下主要方面做出规定:1对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对厂区道路提出的消防方面的要求,必须满足,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2厂区主要道路规整顺直,主次干道均衡分布、成网状布局,均有利于消防作业和厂容美观,因此做出规定。3大型石化企业在上下班时进出厂附近主干道人流量和车流量很大,厂内交通事故多半发生在上述路段。道路布置应合理地组织人流和车流,将以人流为主的路段和出入口与货运为主的路段和出入口分开设置,以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4以原料及产品运输为主的厂区道路,通行车辆多而繁杂,不易管理,如果穿越生产区,对厂区安全极为不利,因此应该尽量避免其穿越生产区。5石油化工工厂占地规模大,为满足消防和危急情况下人员逃生的需要,厂区应在不同方位设置至少2个通往外部的出入口直接与道路相通。7.2.2回车场的设置是道路系统的补充,尤其是在尽端式道路和直线段过长的道路上,设置回车场有利于消防车辆迅速通过、避免消防车辆受阻。7.2.3石化企业厂内道路横断面的设计,可以归纳为三种标准类型:(1)城市型:车行道一般低于附近地面。沿道路设置的专用人行道以高出的路缘石与车行道分开。一般采用暗管系统排除路面及附近地面的雨水。(2)公路型:路基一般高出设计地面,路面承担混合交通。采用明沟系统排除路面及场地雨水(主沟有时采用暗沟)。(3)混合型:兼有以上两种类型的特点。路侧设专用人行道,与车行道分开,采用明沟或暗管排除雨水,路面与附近地面衔接不紧密,路基高度可在一定规范内调整。化工厂尚存在道路一侧为城市型,另一侧为公路型的混合型。三种类型道路各有适应条件,概括如下:(1)城市型适用于:1)人流、车流都比较繁忙且人流高峰时仍有较大车流出现,不能互相借道通行的路段;2)建筑密集,附近地面铺装面积比例较大的路段;3)清洁美观要求高的路段;4)采用暗管排除雨水的地段。(2)公路型适用于:1)机动车流与人流高峰时间可以错开的路段;2)街区通道开阔且地面铺装少的地段;3)美化要求不太高的路段;4)地面起伏较大且坡坎较多的路段;5)采用暗管排除雨水有困难的厂区。(3)混合型适用于:混合型综合以上两种类型道路的特点,对于宜采用明沟排除雨水的厂区,可在人流大,美化要求高的路段采用。可作为基本上采用公路型横断面厂区局部路段的补充类型。由于设计长期形成的传统做法,化工厂一般以城市型横断面为主,炼油厂一般以公路型为主。城市型清洁、美观、行人安全,但排雨水需配置暗管系统;城市型一般使单车道路面宽度的使用受到限制;城市型在不良水文地质条件下将增加路基的处理费用,因此,造价一般较公路型为高,而车流、人流均不大的厂内次干道采用公路型,能发挥路面的多用功能。根据以上分析,综合传统做法,本条对三种横断面类型提出分区域有选择采用的规定。设计中可结合不同场合,灵活运用。分向式(两块板式)横断面的选择:由于厂内道路交通量的不均衡性(流量高峰集中在上下班短时间内);高峰流量的单一方面性(高峰时间内流向基本一致),道路交通无必要安排车辆分向行驶。因此,厂内道路不宜设计为由分车带分开的双幅车行道横断面型式。7.2.4影响道路宽度的因素很多,如机动车流量,自行车流量、人流量、通行车型、计算车型、横断面类型以及总平面布置、绿化布置等对于道路宽度的确定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厂内道路的交通特点,一是交通量的不均衡性,上下班前后约各20min时间内形成流量高峰;二是高峰流量的单一方向性;三是人流高峰时间可与机动车流高峰时间错开。这就为厂内道路采用混合交通、借道通行,提供了有利条件,按混合交通进行厂内道路宽度的设计,是符合实际的,也是经济合理的。目前,虽然石油化工厂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定员并没有大量增加,甚至很多老厂还在减员,因此,本规范对道路宽度的规定并未增加。如果没有计算数据,道路路面宽度一般可按表7.2.4确定,表中数值系指路面宽度,不包括路肩。本表数据适用于一般车型通行的路面,对于经常通行超宽车辆的道路则应验算后采用。7.2.5汽车在弯道上行驶,为保证车辆不倾覆,不滑移和乘客适宜的舒适感,应采用足够大的弯道平曲线半径,使车辆以计算车速在弯道上行车不致产生过大的横向力。平曲线最小半径的计算:按照车辆在弯道上行驶时的受力分析,导出计算车速时的圆曲线最小半径计算公式:(1)式中:V——计算行车速度,取5km/h;i——路面超高横坡度,%;μ——横向力系统,为车辆行驶在弯道上的横向力Z与车辆重力G的比值弯道处行车应使μ值符合:(1)μ值应小于路面横向摩擦系数φ。,否则车辆将产生滑移。当路面潮湿情况下,水泥路面φo=0.3;沥青路面φ。=0.24;中级路面φ。=0.18。(2)应使乘客不因μ值过大而感到不舒适。根据试验,随μ值增大乘客产生的心理反应:当μ<0.1,转弯不感到有曲线存在,很平稳;当μ=0.1,转弯稍感到有曲线存在,但尚平稳;当μ=0.2,转弯感到有曲线存在,乘客稍感不稳定;当μ>0.4,转弯非常不稳定,站立不住,有倾倒的危险。又根据美国州公路工作者协会的研究,当车速小于70km/h,μ=0.16是乘客舒适感的界限。北京市政设计院设计推荐值:大客车μ=0.10~0.15;小客车μ=0.15~0.20;货车μ=0.15~0.20。(3)弯道处随着μ值的增加而增大轮胎及燃料的消耗,根据试验资料,当μ=0.10时,燃料消耗将增加10%,轮胎消耗将增加120%;当μ=0.20时,燃料消耗将增加20%,轮胎消耗将增加290%。因此,在条件许可时,采用较大曲线半径对运输及行车都是有利的。平曲线半径控制值分为以下三种,设计中应根据曲线设计的客观条件选择。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择用大半径曲线,以利长期车辆的运行。(1)极限最小半径:是将μ值和超高横坡度i值都用到容许时得出的半径数值,只宜在特别困难的场合下采用;(2)一般最小半径,也叫推荐最小半径。计算μ值较容许的要小,乘客有适宜的舒适感。经过计算的曲线控制半径如表6。表6曲线控制半径计算值平曲线半径种类横向系数μ横坡i(%)在不同计算行车速度V(km/h)下的平曲线控制半径计算值(m)15.0km/h25.0km/h极限最小(m)0.162.09.8取10.017.5取20.0一般最小(m)0.102.014.8取15.026.2取30.07.2.6厂内道路交叉路口转弯半径,以往设计中城市型道路以内侧路缘为准,公路型道路则往往以路基边缘为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编制中,对不同车型进行了多次试验,观察车轮行驶时的轮迹半径。在低速行驶时,不同载重吨位车型的前外轮实测量小转弯半径见表7。表7各车型外轮实测转弯半径车辆吨位车速(km/h)最小转弯半径(m)载重4t~8t单辆车158~9载重4t带一辆拖车159~12载重12t~14t单辆车1512~15载重15t平板挂车159~15载重40t~60t平板挂车1015~18石化企业厂内一般通行小于15t的载重汽车。施工及检修时,有大型挂车和大型汽车吊车通行,需要搬运的大型设备一般设置在主干道或次干道附近的项目中。根据以上情况,本规范按道路分类分别规定交叉口最小转弯半径值,并统一由路面内缘算起,以方便设计的引用。规定取值与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基本一致。7.2.7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应能随时看到前方路面上的障碍物,为此,在弯道处、纵坡凸形变坡处和交叉路口,应保证计算车速下的最短视矩的需要。(1)停车视距:是指行车时,驾驶人发现前方路上的障碍物,采取紧急制动使车辆能在到达障碍物前停车的最短距离。(2)会车视距:在同一条道路上相对行驶的车辆,为避免相撞,双方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使两车安全停车所需要的最短距离。一般为停车视距的二倍。当受条件限制,采用会车视距有困难时,会车亦可允许采用停车视距,但应设置分道线或会车反光镜等安全措施。(3)视距横净距:弯道或交叉路口转弯处,驾驶人视线可能被弯道内侧的各种障碍物所阻挡,不能保证视距要求。此时应清除视距横净距范围内的障碍物,以保证计算车速下行车的安全。厂内单个管架,灯柱等孤立设置,有时不可避免要设在横净距范围内,往往移位困难。此类设施一般对视距影响不大,为此规定视距横净距范围内,可以保留上述设施。本规范计算行车速度为主干道25km/h,次干道15km/h,因此,视距也据此相应调整,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一致。7.2.8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关于厂内道路最大纵坡的规定为:主干道6%;次干道8%;支道及车间引道9%。对于石油化工厂,情况比较简单,最大纵坡应以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要求和行车安全为主要条件,以车辆爬坡动力性能为次要条件。为了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规定经常运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的最大纵坡不得大于6%。7.2.9石油化工厂占地规模大,职工有时在厂内需乘自行车,因此,厂内道路纵坡设计应适应自行车的通行需要,使体力一般的人能够骑车上坡,下坡时不因滑行车速过高而造成交通事故。7.2.10在纵坡变更处设置圆形竖曲线,是为了缓冲因动量变化而产生的冲击力和满足视距的要求,以保证行车安全和舒适。由于石油化工厂内行车速度不快,同时考虑到竖曲线长度不应小于20m,故规定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0m。7.2.11此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制订。7.2.13由于石油化工厂工艺装置和多数辅助生产设施都是露天布置,街区内道路在厂内道路中占有一定比例,有必要对街区内道路做出相应规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中工艺装置布置的有关规定,分三个层次提出了街区道路的规定。7.2.14本条对人行道的布置提出规定:1主干道及人流集中的次干道,当车流量较大,采用混合交通影响人行安全时,应在车行道两旁设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下限为1.0m,需要加宽时,宜按0.50m的倍数递增。为保障行人安全,沿道路设置的人行道,按城市习惯做法,道缘应高出路面0.15m~0.20m。当采用明沟排水时,为便于雨天人行方便和道面清洁,单独设置的人行道面宜高出地面0.10m,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流水槽,避免阻排雨水。2人行道坡度过大时,应考虑适当布置踏步。7.3路线交叉7.3.1本条规定交叉角尽量正交,不宜小于45°,是由于小交叉角与正交相比,一是延长了交叉距离,增加了交叉时间,从而影响道路的通过能力;二是延长了转角曲线长度,增加了路面面积,造成用地浪费,三是自行车轮易陷入轨槽而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有关规范及手册均有相似的限制规定。7.3.2本条规定系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及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中线路交叉的主要原则编订的。主要原则有:1等级近似的道路相交,应兼顾两相交道路的行车条件,其纵断及高程在中线交点处衔接。2等级差距较大的道路相交,应照顾主要道路的行车条件,其纵坡和横坡一般保持不变,次要道路的纵断及高程与主要道路路面边缘衔接。3与现有道路衔接,一般不应破坏现有道路。4道路交叉口往往汇水量较大,因此对于采用暗管排水的道路,应在交叉口范围内设置足够数量的雨水口,尽量不使雨水排至相交道路上去。7.3.3本条对道路与铁路交叉做出规定:1石油化工企业厂内道路与铁路交叉,除非在地形条件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一般均为平面交叉,原因之一是厂内极少有设置立交的条件,原因之二是厂内铁路通过列车次数和道路交通量的繁忙程度,一般不够设置立交的标准。同时,厂内铁路作业一般比较繁忙,所以厂区主干道一般应尽量避免与铁路平交,以免在铁路作业时影响车辆通行,其他道路也应尽量减少与铁路的交叉。2在交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按照标准的规定进行设置,并加强对平交道口的管理。3道口坡度和坡段长度的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及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一致。8铁路8.1一般规定8.1.1本条规定了厂区铁路设计的依据和设计原则。8.1.2在设计石油化工企业厂内铁路时,除本规范以外,还必须执行现行的有关石油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环保以及铁路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规定。8.1.3厂内铁路应根据近期和远期货物品种和运量,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并考虑发展可能性,使厂内铁路在远期发展后,仍能保持统一协调。8.2线路8.2.1厂区铁路装卸线按照货物危险等级分区布置有利于安全,按照装卸作业特点分区布置可方便操作和管理。为避免货物的倒运,固体产品装卸线一般应布置在货物堆储场的边缘。8.2.3液体装卸台及其线路采用集中横列式布置方式,有利于集中管理、储运自动化和调车作业。从目前石化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采用集中横列式布置方式是合适的。8.2.4考虑到原油卸车线与零位罐需相邻布置,且原油卸车易污染场地,所以原油卸车线应布置在其他油品装卸线的外侧。按照油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集中相邻布置装卸线,可减少占地。液化烃装卸具有压力高、散发油气较浓的特点,不利于防火安全,因此,该类装卸线宜单独设置,并应布置在装卸油区的边缘地带,且宜位于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货运量大、取送车次多的成品油装车线与进厂线直通,可提高调车作业效率。8.2.5制订本条规定是为了减少取送调车作业次数,提高工作效率:1一般情况下,原油进厂运输量较大,列车多为直达整列车,故原油卸车线宜按半列或一列列车长度设计;2大宗油品运输量也较大,故其装车线宜为半列列车长度;3对于小宗油品装卸线,设定最小装卸线长度。8.2.6本条规定系为了方便取送车作业。8.2.7装卸线设在直线上有利于装卸作业和货物堆放。在困难条件下,大鹤管装车线上的少量重车不靠站台,设在半径不小于300m的曲线段,不致引起机车车辆摘挂作业困难。8.2.8为保证安全,防止机车在液体油品装卸鹤管下走行,特规定液体油品装卸线应采用尽头式。同时也有利于调车作业,减少投资。8.2.9液体油品装卸线最后一个车位的末端至车挡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m,主要是为了在发生火灾时将列车摘钩,隔离着火罐车。固体物品装卸危险性较小,安全距离可减少为10m。8.2.10车挡后部15m的范围内为安全缓冲区,用于防止列车冲出档位,因此严禁修建任何建、构筑物;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在车挡后部30m范围内不宜布置发生危险时容易引起严重后果的危险介质生产单元,如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危险品、剧毒品等的设施,也包括大型系统管廊的管架。8.2.11由于惯性作用,罐车内的油品往往前后晃动,在其他外力(如风力等)作用下,在带坡道的线路上的罐车易自行滑动,造成事故,甚至引起重大火灾。为了保证安全和油罐车计量的准确性,所以规定应设计为平道。8.3附属设施8.3.1轨道衡是铁路运输的附属设施,其设置的位置应符合调车作业流程,使车辆过磅顺畅,避免折返。9绿化9.1一般规定9.1.1石油化工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和噪声,工厂绿化既能吸附有害物质、净化空气、减弱噪声、检测污染程度,又能改善小区气候、美化环境,使人精神舒畅、解除疲劳,从而有利于生产和安全。石油化工工厂的特点决定了厂区绿化设计,在绿化品种的选择以及绿化布置方面,都必须特别注重安全因素,尤其是防火安全。在绿化品种的选择方面,各地园林局都筛选了适合当地土壤、气候的植物,选择厂区绿化植物可以征求当地园林部门的意见,结合石化企业的特点,选择适宜的绿化品种。绿化品种最好是本乡本土的绿化植物,不仅成活率高,而且容易生长和管理,苗木来源可靠、产地近、成本低,因此经济效益也比较好。本条也规定了石油化工厂厂区绿化的功能和任务。9.1.2厂区绿化布置应进行精心设计,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一起,综合考虑、全面安排。在布置上既要注意绿化效果,又要注意特殊场所的通风要求,以利有害和危险气体的扩散,防止其积聚。沿道路布置的行道树、绿篱和花草,是工厂绿化的重要环节,布置时应注意不要挡住安全行车视线。9.1.3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可以使工厂四季常青,既可发挥常绿树常年保护环境的作用,又可充分发挥落叶树枝叶茂盛、净化大气效果好的作用;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可以使绿化多层次,增加环保效果;速生树生长迅速,可以在短期内形成较好的绿化效果,但速生树一般寿命短,若干年后,需要大规模更新,慢生树都是“长寿树”,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也就是远期与近期结合,使工厂绿化长期保持茂盛不衰。9.1.4根据以往统计数据,绿化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工厂,其绿化率均在15%以上,有的工厂绿化率超过了20%,因此提出一般地区的企业绿化率不小于12%;绿化条件好的工厂,绿化用地系数指标宜定为16%~20%,条件稍差的工厂,绿化用地系数指标可定为12%~15%;位于沙漠、盐碱地等特殊地区的企业,由于受土质影响,无法与一般地区相比,因此不受此限,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可选择人员较多、净化要求较高的生产区、厂前区等进行重点绿化。9.2工艺装置区9.2.1本条对石油化工工厂生产装置区内的绿化提出原则性规定。石油化工工厂的工艺生产装置一般都具有设备高温、高压,介质易燃、易爆的特点,所以工艺装置设备区内及其周围一般不宜绿化,在其他区块绿化也应格外谨慎,需防止绿化植物被高温设备引燃从而引发火灾,同时还需防止植物的种植形成集聚可燃、有毒气体的小环境。9.2.2植物产生的毛絮随风到处飞扬并可能在任何角落积聚,在高温下容易被引燃,含油脂的树木属于易燃树木,在高温下也容易被引燃并且在火灾情况下会助长火势,因此均不得在装置区内种植。9.2.3工艺装置是有害气体的主要发源地,各种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同的有害气体,在这些生产装置周围布置绿化植物,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抗污和净化力强的植物,还可适当种植一些敏感指示植物,作为监测环境污染情况用,并且应该广植草坪,稀植小乔木和灌木,点缀花草,切忌混合密植乔、灌木,不利于有害气体扩散,且容易造成爆炸危险性气体积聚。9.3储罐区和装卸设施区9.3.1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铺设草坪,不仅可以调节小区空气湿度、降低气温,有利于减少油品蒸发损失,还可以减少杂草的生长,节省除草人工,含水分较多的常绿草皮也不容易引发火灾。因此提出在气候适宜的地区,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小于15cm、含水分多的常绿草皮,但不得种植树木。草坪平时应加强管理,及时修剪,随时清除杂枯草。9.3.2树木与相邻储罐的距离大于其成树高度的1.1倍,是考虑了恶劣气候条件下树木倾倒不致导致储罐受损;树木的成树高度矮于与其相邻的储罐高度,系考虑雷雨天气避免雷击的需要;罐组与消防道之间不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是考虑到消防操作的需要。9.3.3可燃气体、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系考虑防止泄漏的重于空气的爆炸危险性气体积聚,威胁厂区安全。9.3.4本条规定系为了保障铁路装卸区内的行车安全和防火安全。9.3.5储罐区和油品装卸区与工艺装置区或公用设施区相邻的一侧,为了阻挡油气扩散侵袭,宜种植吸附油气的树种;靠厂区边缘的一侧,为了有利于油气扩散,乔木宜稀植。9.4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区9.4.1化验室、冷冻站、氮(氧)气站和压缩空气站,室内空气要求清洁,因此周围绿化应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不种植飞扬毛絮的植物,系避免毛絮飞扬影响空气的洁净。9.4.2动力站噪声大,周围绿化应起到减噪的作用;锅炉房堆煤场周围有煤渣落尘和烟尘飘浮,还有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以及燃烧不完全的烃类气体等,因此周围绿化应起抗烟尘、净化空气的作用。9.4.3变电站要求清洁,草坪可防止沙土飞扬、净化空气,还可降低温度、改善环境。9.4.4机修车间噪声大,个别工段粉尘污染比较严重,所以周围绿化以防尘和抗氟化氢为主;电修、仪修车间污染并不严重,周围绿化以美化环境为主。9.4.5给水处理设施要求环境清洁,周围绿化以净化和美化为主。9.4.6循环水场散发水雾,周围宜种植耐荫、耐湿、无毛絮的植物。9.4.7污水处理场沉淀池和氧化塘周围绿化主要起遮阳作用;曝气池散发臭味气体,周围绿化不应影响通风,并宜多种植芳香植物。9.4.8埋地管线附近绿化应避免植物根系生长损坏管线。9.4.9火炬设施周围的绿化应避免火雨引发火灾。9.5管理设施区9.5.1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区等人员集中场所,绿化主要用于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应注重绿化的艺术效果,可请专业绿化设计单位负责设计。9.5.2混合种植乔木、灌木和绿篱,从而构成多层次绿化,系为了防止其他区域的有害气体侵入人员集中场所。9.5.3汽车库、消防车库的停车场需要露天停放车辆时,盛夏季节有遮阴要求,可在停车位两侧面种植高大的阔叶乔木,以便在树荫下停车。9.6道路和铁路9.6.1道路所在街区不同,绿化要求也不同,绿化布置应该首先满足所在街区对绿化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厂区道路两侧绿化应起到阻挡风沙尘土、减少日晒和噪声、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等作用。9.6.2公路型道路的路堤和路堑边坡,如果裸露土质地面,晴天容易飞尘,雨天则容易被雨水冲刷影响路基稳定,而硬化处理则既浪费又不美观,因此建议种植草皮。9.6.3消防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净距的要求,系用于消防车穿行和方便消防作业。9.6.4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的绿化,不得阻挡视线,影响行车安全。为保证视距要求,应清除视距横净距范围内的障碍物,以保证计算车速下行车的安全,在视距横净距范围内,只允许种植不高于路面1.2m的低矮灌木和花草。关于视距的具体规定可查阅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中的有关规定。9.6.5铁路线路沿线,尤其是平交道口附近的绿化,不得阻挡火车驾驶员的视线,影响行车安全,关于铁路行车视距的规定可查阅现行国家标准《Ⅲ、IV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中的有关规定。9.7树木与有关设施的距离9.7.1本条规定的树木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间距数据主要来源于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并略有补充和完善。9.7.2本条规定的树木与地下管线的最小水平间距数据主要来源于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并略有补充和完善。9.7.3本条规定的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垂直及水平净距数据主要来源于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但对于厂区内不会布置的超高压线路,本规范不予规定。统一书号:1580242·359定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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