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824—2008代替GB/T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Sizesystemofopeningforwindowsanddoorsinbuild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5824—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824—1986《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本标准与GB/T5824—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GB/T5824—1986第1章前的悬置段文字;
-GB/T5824—1986第1章名称“适用范围改为本标准的第1章名称“范围”,并对内容进行了
修改,适用范围取消了构筑物,并删除了GB/T5824—1986中1.2的内容;
——本标准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将GB/T5824-1986第2章名称名词解释改为本标准第3章名称“术语和定义,增加“门
窗洞口标志尺寸”、“门窗洞口宽、高基本参数”、“门窗洞口宽、高辅助参数”、“门窗洞口标志
尺寸基本规格”、门窗洞口标志尺寸高辅助规格”、“基本门和“基本窗”的定义;
——将门窗洞口的规格型号由四位数字表示,改为六位数字表示(GB/T5824—1986的2.2;本标
准的3.10);
——GB/T5824—1986第4章、第5章的内容修改后调整到本标准第7章选用要求中;
——本标准表1建筑门洞口尺寸系列中,取消标志洞宽600mm系列的3个基本规格;增加标志洞
宽1600mm辅助参数系列;增加标志洞高2200mm、2300mm两个辅助参数系列;
本标准表1建筑窗洞口尺寸系列中,标志洞宽600mm~2400mm的3M系列基本参数中,插
入1M模数参数级差形成的10个标志洞宽辅助参数系列;标志洞高600mm~1500mm的
3M系列基本参数中,插入1M模数参数级差形成的5个标志洞宽辅助参数系列;
——取消GB/T5824—1986的附录A选用须知(补充件),将其中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标准第5章门窗洞口和门窗的宽、高构造尺寸的确定、第6章门窗洞口宽、高定位线的确定;其余内容修改后
列入本标准第7章选用要求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
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然铝合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士翔、石民祥、顾泰昌、王洪涛、庄平江、窦铁波、廖学权、谭国湘、黄圻、
宋协昌、林波荣、陆津龙、刘宏奎、班广生、杜万明、谢光宇、粟曙、刘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824—1986。
GB/T5824—2008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尺寸的术语和定义、尺寸系列及选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类材料内、外墙体的门和窗洞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823建筑门窗术语
GBJ2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5823和GBJ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门窗洞口(宽度、高度)标志尺寸coordinatingsizebetweenopeningandframeofwindows
anddoors
符合门窗洞口宽、高模数数列的规定,用以标注门窗洞口水平、垂直方向定位线的垂直距离,是门窗宽、高构造尺寸与洞口宽、高构造尺寸的协调尺寸,简称门窗洞口标志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