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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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露天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提高矿山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山企业实际生产条件、风险特点及应急资源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企业露天开采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

(1)边坡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

(2)爆破作业引发的爆破伤害、早爆、拒爆等事故;

(3)矿山运输车辆(如矿用卡车、挖掘机等)引发的碰撞、倾覆、伤害等事故;

(4)矿山电气设备引发的触电、火灾等事故;

(5)矿山疏排水系统失效引发的淹井、水害等事故;

(6)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同时适用于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搜救、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及后期处置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优先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指挥有序、响应迅速。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强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预防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实现“防救结合、预防为主”。

(4)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资源迅速到位,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5)科学施救,安全优先

遵循事故处置客观规律,依靠专家技术支持,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确保救援行动安全、高效,避免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设置

2.1.1指挥机构名称与性质

露天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全称为“XX露天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山事故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由矿长直接领导,整合各部门资源,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实行总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指挥机构层级架构

指挥部采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三级架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和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担任,协助总指挥分管具体领域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矿医院及各生产车间等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应急救援。

2.1.3指挥机构运行机制

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调度室负责值班调度,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响应。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立即召开指挥部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挥部,共同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救援过程中,每2小时召开一次碰头会,汇总救援进展,调整救援策略,直至事故处置结束。

2.2应急工作组职责

2.2.1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行政部、生产部、安全部等部门负责人及2名文秘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向总指挥及上级部门汇报救援进展;协调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工作,确保救援指令的传达和落实;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归档;负责与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络,协调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调配;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综合协调任务。

2.2.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生产车间主任、爆破工程师、边坡工程师、设备维修技师及10名经验丰富的矿工,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类型制定现场抢险方案,组织实施边坡加固、人员搜救、设备抢修等救援行动;负责救援现场的技术指导,确保救援措施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调配矿内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大型设备参与救援;协助医疗救护组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及遇到的问题。

2.2.3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由矿医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5名执业医师、8名护士及2名救护车司机,主要职责是: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检伤分类和紧急救治;负责伤员的转运工作,与上级医院保持联系,确保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储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补充;对救援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预防次生伤害;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伤亡人员统计和身份确认。

2.2.4警戒疏散组

警戒疏散组由保卫科科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20名保安人员及5名后勤人员,主要职责是:在事故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组织事故区域及周边人员的安全疏散,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点;负责救援通道的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后勤保障组搭建临时安置点,为疏散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2.2.5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物资供应部、财务部、车队等部门负责人及8名后勤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包括救援设备、防护用品、食品、饮用水等;确保救援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救援费用的预算和报销;保障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和交通,为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负责事故现场的照明、通讯和供电保障;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2.2.6技术支持组

技术支持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机电工程师、地质工程师、环境监测工程师及3名外部技术专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的地质、环境变化,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负责救援设备的调试和技术指导,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参与事故调查,编写技术分析报告;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2.7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人员、工会代表、技术专家及事故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审批;监督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内部联动机制

矿山内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网络,各部门、各车间明确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在10分钟内通知总指挥及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各工作组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工作。抢险救援组与技术支持组密切配合,制定救援方案;医疗救护组与警戒疏散组协同,确保伤员及时转运;后勤保障组为各工作组提供物资支持,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快速响应”的内部联动体系。

2.3.2外部联动机制

矿山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医疗急救中心、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签订《应急联动协议》,明确联动内容和流程。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外部联动机制,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报警,同时向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重伤员救治,公安局负责现场治安和交通管制,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监测。外部救援力量到达后,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救援工作。

2.3.3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矿山—政府—企业”三级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传递。矿山内部通过调度室微信群、广播系统发布事故信息和救援指令;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通过专用电话、传真和应急指挥平台上报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类型、伤亡人数、救援进展等;与外部联动单位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联合演练等方式,共享应急资源和技术信息。信息共享内容包括事故预警、救援进展、资源需求、专家意见等,确保各参与方及时掌握情况,协同应对事故。

三、预防与准备

3.1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3.1.1风险辨识与分级

露天矿山生产系统复杂,需系统性辨识边坡、爆破、运输、机械、电气等环节风险。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法(SCL),对采剥、穿孔、爆破、装载、运输等18项关键作业进行风险评估。依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将风险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例如,高陡边坡稳定性、爆破安全距离、矿用车辆盲区等被列为重大风险点,纳入重点监控清单。

3.1.2隐患排查机制

建立“班组日查、车间周查、矿月查”三级排查制度。班组每日开展班前安全确认和班后现场清理;车间每周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设备缺陷、违章操作和支护缺陷;矿级每月联合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开展综合性检查,形成《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重大隐患由矿长督办整改,整改期间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

3.1.3风险动态管理

采用“风险告知牌+电子监控”双管控模式。在采场、排土场等重大风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牌,标注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联系人。同时引入边坡雷达监测系统、矿用车辆防碰撞装置等智能设备,实时采集边坡位移、车辆轨迹等数据,超过阈值时自动触发声光报警。每季度组织专家对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根据季节变化(如雨季、冻融期)动态调整管控重点。

3.2应急培训与演练

3.2.1分级分类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差异化培训。管理层侧重应急决策指挥能力培训,每年不少于8学时;一线员工重点掌握自救互救、避险疏散等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16学时;特种作业人员(爆破、电工、焊工等)需持证上岗,并每两年复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应急器材使用(如自救器、担架)、伤员急救包扎等,采用“理论授课+实操考核”方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2.2多场景实战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4次综合性应急演练,覆盖边坡坍塌、爆破事故、车辆伤害等主要事故类型。演练采用“盲演+复盘”模式:事先不通知具体时间,模拟真实事故场景(如暴雨导致边坡滑塌),检验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演练后由技术支持组评估效果,重点检查指挥协调、物资调配、医疗救护等环节的衔接性,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修订预案。

3.2.3应急知识普及

在矿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图文展示事故警示案例和应急处置流程。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开展“一分钟应急知识”宣讲,如“边坡裂缝如何识别”“车辆盲区避险口诀”等。为新员工发放《应急手册》,包含常用报警电话、逃生路线图、自救互救要点等内容,确保人人知晓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3.3应急资源保障

3.3.1救援队伍建设

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20名兼职救援队员,均具备矿山救护资质。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轮训”制度,每月开展2次体能训练和技能考核。与地方矿山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明确增援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装备支援清单(如生命探测仪、液压破拆工具)等事项。定期组织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3.3.2应急物资储备

设立专用应急物资库,实行分类存放、标识管理。物资清单包括:

-抢险类: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柴油发电机3台、钢钎铁锹50套;

-救援类:担架10副、急救箱15个、正压式呼吸器30套、担架式担架2副;

-防护类:安全帽100顶、防毒面具50套、反光背心100件;

物资实行“每日点检、每月盘点、季度轮换”制度,确保完好率100%。建立物资调用流程,紧急情况下由指挥部直接调度,保障30分钟内送达现场。

3.3.3应急资金保障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按年产值1.5%比例计提应急资金,专款用于应急物资采购、装备维护和演练支出。制定《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权限:5万元以下由安全部长审批,5万-20万元由分管副矿长审批,20万元以上由矿长办公会审议。事故发生后,应急资金优先保障救援行动,事后按程序核销。

3.4预警与信息报告

3.4.1预警信息获取

建立多渠道预警网络:

-气象预警:与县气象局签订《气象服务协议》,获取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提前6小时发布预警;

-地质监测:在采场、排土场布设18处位移监测点,每周人工复核数据,异常时立即加密监测频次;

-设备监测:矿用车辆安装GPS定位和胎压监测系统,设备异常时自动向调度室报警;

-人工报告:鼓励员工通过“安全随手拍”APP报告隐患,奖励机制激发主动性。

3.4.2预警响应流程

实行三级预警响应机制:

-蓝色预警(一般风险):调度室通过广播系统发布预警,各部门加强现场巡查;

-黄色预警(较大风险):启动车间级响应,暂停高风险作业,准备应急物资;

-红色预警(重大风险):启动矿级响应,总指挥到岗指挥,疏散非必要人员,外部救援力量待命。

预警解除后,由技术支持组评估现场安全状况,确认无风险后恢复生产。

3.4.3事故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现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位置、伤亡情况),调度室在10分钟内向矿长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电话报告,3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含事故简图、初步原因分析)。报告采用“首报续报”模式:首报说明基本情况,续报更新救援进展和伤亡变化。严禁迟报、漏报,对瞒报行为从严追责。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4.1.1响应分级标准

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可控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

-Ⅳ级(一般事故):造成1-2人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由车间主任启动现场处置,安全环保部监督;

-Ⅲ级(较大事故):造成3-10人受伤或1-2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500万元,由分管副矿长启动矿级响应,指挥部成员单位介入;

-Ⅱ级(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500万元,由矿长启动最高级别响应,同步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影响恶劣,由矿长请求省级救援力量支援。

4.1.2响应启动流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现场处置程序(10分钟内),调度室根据事故信息初步判定响应级别。Ⅲ级及以上事故需在30分钟内完成以下程序:

(1)总指挥下达响应指令,明确各工作组任务;

(2)综合协调组通知所有成员单位到岗;

(3)技术支持组提供事故态势分析报告;

(4)后勤保障组调拨首批应急物资;

(5)外部联动单位同步启动支援协议。

4.1.3响应升级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自动提升响应级别:

(1)事故现场出现二次坍塌、有毒气体泄漏等次生灾害;

(2)伤亡人数超过初始预估50%以上;

(3)救援力量不足或超过72小时未控制事态;

响应升级需经总指挥批准,并立即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升级原因。

4.2信息报告与发布

4.2.1首报时限要求

-事故类型及初步现象(如“边坡裂缝突然扩大,伴有落石”);

-已知伤亡人数及伤员状况;

-现场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调度室接报后5分钟内核实信息,10分钟内完成首报流程:

(2)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向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报送;

(3)同步通知医疗救护组和抢险救援组待命。

4.2.2续报内容规范

首报后每30分钟更新一次续报,直至事故处置结束:

(1)救援进展(如“已救出3名被困人员,仍有2人失联”);

(2)资源需求(如“急需2台挖掘机支援清障作业”);

(3)次生风险(如“监测到边坡位移速率达5cm/小时”);

(4)舆情动态(如“家属已到达矿区门口”)。

重大事故需增加专家研判意见和政府指令落实情况。

4.2.3信息发布管理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2)每日17:00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救援进展;

(3)善后阶段发布伤亡人员名单及赔偿方案。

4.3现场处置程序

4.3.1边坡坍塌处置

(1)警戒疏散组立即封闭事故区域,疏散300米范围内人员至西坡安全平台;

(2)技术支持组用全站仪监测边坡位移,每小时记录数据;

(3)抢险救援组调2台挖掘机从两侧开辟救援通道,优先抢救被困设备;

(4)医疗救护组在安全区设立临时救护点,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

(5)确认无二次坍塌风险后,用液压破碎机清理碎石,搜寻幸存者。

4.3.2爆破事故处置

(1)警戒疏散组扩大警戒范围至爆破安全距离1.5倍区域;

(2)抢险救援组携带爆破器材检测仪进入现场,排查哑炮;

(3)发现哑炮时,由爆破工程师在安全距离外实施二次爆破;

(4)医疗救护组重点处理冲击伤和飞溅物伤害;

(5)技术支持组分析爆破参数是否超限,出具技术报告。

4.3.3车辆伤害处置

(1)警戒疏散组在事故点上下游500米设置路障,禁止车辆通行;

(2)抢险救援组用吊车扶正倾覆车辆,切断燃油管路;

(3)医疗救护组对骨折伤员进行固定包扎,优先转运危重者;

(4)技术支持组调取车辆GPS轨迹和行车记录仪数据;

(5)后勤保障组铺设防滑垫,清理路面油污。

4.4医疗救护行动

4.4.1现场急救流程

(1)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3分钟内建立临时医疗点;

(2)按“红黄绿黑”四色分类法伤员:

-红色(危重伤):立即心肺复苏,优先转运;

-黄色(重伤):止血包扎,建立静脉通道;

-绿色(轻伤):贴创可贴,口服止痛药;

(3)每具担架配备2名医护人员,确保转运途中生命体征监测。

4.4.2伤员转运机制

(1)矿内救护车负责短途转运,10分钟内到达县人民医院;

(2)重伤员呼叫120直升机支援,降落点设于矿区足球场;

(3)转运前填写《伤员交接单》,注明伤情、用药及特殊注意事项;

(4)接收医院反馈救治信息,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4.3心理干预措施

(1)对获救人员实施心理疏导,避免创伤后应激障碍;

(2)为遇难者家属安排5名心理专员一对一陪伴;

(3)事故后一周内组织集体哀悼活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4.5警戒与疏散行动

4.5.1警戒区域划分

根据事故类型动态设置三级警戒区:

(1)核心区(事故点50米内):仅抢险救援人员进入;

(2)缓冲区(50-200米):医疗救护、技术支持人员作业区;

(3)外围区(200米外):警戒疏散组管控,禁止无关车辆进入。

4.5.2疏散路线规划

(1)采场区域人员沿“台阶-联络道路-安全平台”路线撤离;

(2)排土场人员向东南方向撤离至废弃选矿厂;

(3)生活区人员经矿区主干道至职工活动中心集合;

(4)每条疏散路线设置荧光箭头标识,安排专人引导。

4.5.3交通管制措施

(1)在矿区南大门设立交通管制点,禁止社会车辆进入;

(2)为救援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引导车贴“应急”标识;

(3)事故区域周边道路实行单向通行,避免拥堵;

(4)协调交警大队在矿区外3公里处实施远端分流。

4.6后期处置工作

4.6.1事故现场保护

(1)警戒疏散组拉设警戒带,禁止无关人员触碰现场物品;

(2)技术支持组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注关键物证位置;

(3)抢险救援组移动物证时,使用坐标定位仪记录原始位置;

(4)事故调查组全程录像,固定现场证据。

4.6.2善后处理流程

(1)人力资源部核实伤亡人员身份,通知家属;

(2)财务部预付50万元医疗费,启动工伤保险理赔;

(3)工会组织家属代表参与赔偿协商,签订协议;

(4)对遇难者举行集体追悼会,发放抚恤金。

4.6.3生产恢复程序

(1)技术支持组评估设备损坏程度,出具修复方案;

(2)抢险救援组清理现场,修复受损设施;

(3)安全环保部组织复工前安全检查,签署《复工确认书》;

(4)生产技术部调整生产计划,优先保障安全投入。

五、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5.1.1专职救援队伍建设

该矿组建20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均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认证的矿山救护培训,持证上岗。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队员配备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液压破拆工具等专业装备,确保接到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集结。每月开展2次实战化训练,重点演练边坡坍塌救援、井下被困人员搜救等科目,训练时长不少于16学时。

5.1.2兼职救援力量组织

各生产车间选拔30名技术骨干组成兼职救援队,涵盖爆破、机械、电气等专业领域。兼职队员每年参加48学时应急技能培训,重点掌握现场急救、设备紧急停机、初期火灾扑救等技能。在采场、排土场等关键区域设置兼职救援点,配备急救箱、灭火器等基础物资,确保事故发生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5.1.3外部救援协作机制

与县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应急救援互助协议》,明确救援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装备支援清单(如生命探测仪、钻探设备)及费用结算方式。每年组织2次联合演练,检验协同作战能力。同时与周边3家大型矿山建立救援联盟,共享救援装备和专家资源,形成区域联动网络。

5.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5.2.1物资储备标准

设立专用应急物资库,实行分类存放、动态管理。抢险类物资包括:挖掘机2台(320马力)、装载机1台(5吨级)、柴油发电机3台(功率50kW)、钢钎铁锹50套;医疗类物资配备急救箱15个、担架10副、骨折固定夹板20套、AED除颤仪2台;防护类物资储备安全帽200顶、防毒面具50套、防水服30套、反光背心100件。所有物资实行“日点检、周维护、月盘点”,确保完好率100%。

5.2.2装备配置要求

救援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配备车载电台和应急照明设备。为抢险队员配备防爆对讲机20部(通讯距离≥5公里)、红外热像仪2台(探测距离≥200米)、便携式气体检测仪10台(检测CO、CH4等8种气体)。技术支持组配备边坡雷达监测仪1套(监测精度±1mm)、无人机2架(续航时间≥40分钟),实现事故现场实时三维建模。

5.2.3物资调用流程

建立“指挥部-物资库-现场”三级调用机制。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通过应急指挥平台提交物资需求,物资库管理员在15分钟内完成物资装车,由应急车队30分钟内送达指定位置。重大事故需调用外部物资时,由综合协调组通过应急联动协议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实行“先调用后补签”原则。

5.3应急资金保障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按年营业收入的1.5%比例计提应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政府应急补助资金。每年年初由财务部编制年度预算,经矿长办公会审议后执行,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5.3.2使用范围与审批

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物资采购与维护(占比40%)、救援队伍培训(占比20%)、应急演练支出(占比15%)、医疗救护补偿(占比15%)、事故调查与善后(占比10%)。单次支出5万元以下由安全部长审批,5万-20万元由分管副矿长审批,20万元以上需矿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5.3.3监督与审计

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由财务部每月公示支出明细,接受全员监督。每半年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对挪用、挤占应急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4应急技术保障

5.4.1专家智库建设

成立矿山安全技术专家组,聘请5名外部专家(含地质、爆破、机械等领域教授级高工)和3名内部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研讨会,分析典型事故案例,评估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重大事故发生后,专家组2小时内抵达现场,提供技术决策支持。

5.4.2技术装备应用

推广“智慧矿山”系统建设:在采场边坡布设12处北斗位移监测点(数据更新频率1次/分钟),实时监控边坡稳定性;矿用车辆安装防碰撞预警系统(探测距离≤150米),减少车辆伤害事故;建立VR安全培训基地,模拟边坡坍塌、透水等20类事故场景,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4.3科技创新支持

与高校合作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动态监测研究》等课题,研发适用于冻土地区的边坡加固技术。每年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用于安全技术改造,重点推广无人驾驶矿卡、智能爆破等先进工艺,从源头降低事故风险。

5.5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

5.5.1通信网络构建

建立“有线+无线+卫星”三重通信保障体系:矿区铺设工业以太网(带宽≥1000Mbps),覆盖所有作业面;配备防爆对讲机50部(信号覆盖半径≥5公里);购置海事卫星电话2部(全球覆盖)。在采场、排土场等盲区设置4G/5G信号增强基站,确保通信畅通。

5.5.2信息平台建设

开发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整合监控视频(200路高清摄像头)、人员定位(300个定位基站)、环境监测(18处传感器)等数据。平台具备“一键报警”功能,事故发生后自动推送预警信息至相关责任人,并生成救援力量分布热力图,辅助指挥决策。

5.5.3备用电源保障

在调度室、物资库、医院等关键场所安装UPS电源(续航时间≥4小时),配备柴油发电机3台(总功率200kW)。每周进行1次断电切换测试,确保突发停电时应急照明、通信设备、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与供电公司签订《保电协议》,优先保障应急用电需求。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6.1预案管理机制

6.1.1预案备案管理

该预案编制完成后,需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备案材料,包括预案文本、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清单等。备案材料采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刻录光盘)两种形式,确保存档规范。预案备案编号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编制,标注于封面和每页页脚,便于查询和追溯。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应急管理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明确预案生效日期。

6.1.2预案分发执行

预案分发范围覆盖矿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及班组长。纸质版预案采用活页装订,便于修订;关键岗位(如调度室、物资库)配备防水密封版,防止损坏。电子版预案通过企业OA系统发布,设置查阅权限,普通员工仅可查看基础章节,管理层可访问全部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分发清单,确保新入职人员及时获取预案。

6.1.3预案废止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时,预案自动废止并启动修订程序:

(1)适用法律法规或标准发生重大变更;

(2)矿山生产工艺、开采范围或周边环境发生重大调整;

(3)预案实施后连续3年未发生实际响应;

(4)上级部门要求重新编制。

废止预案需经矿长办公会审议,并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废止说明》。

6.2预案评估与修订

6.2.1定期评估机制

每年12月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预案评估,采用“桌面推演+现场检查”方式。评估内容包括:预案条款与实际操作的匹配度、应急资源的充足性、外部联动协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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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防汛应急预案审查意见范文3.定期开展管理培训。区应急办、区法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区级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强力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47?/j}rn
1.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9篇)为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镇政府还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和种类分别成立了自然灾害处置组、事故灾难处置组、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四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开展专项应急处置,并明确相关的分管领导为工作组负责人。 一直以来,我镇都非常重视应急管理工作jvzquC41yy}/{~|gpoo/exr1hctxgw4iqpm{wx44:266:@3jvor
2.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方案(精选12篇)(二)加强新职工的岗前培训。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jvzq<84yyy4vpsx0eqs0hjsygpqv1:;2;;6/j}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