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服务“海上福建”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加快海洋碳汇科学研究发展,实施海岸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海湾海岛和岸线生态保护修复、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增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基本建成碧海银滩、湾美岸绿、亲水乐游、宜居宜业的“美丽海岸带”。
目标到2023年,全省沿海地区进一步健全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模式,入海排污口基本实现分类精细化管理,重点河口海湾水质污染得到明显遏制,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不低于82%,海岸带生态功能和滨海景观明显提升。
在近日召开的海上福州“攻坚120天”推进会上,市海上办提出力争全年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开工建设20个以上,竣工投产30个以上,完成投资450亿元以上,实现海洋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
重点项目清单
其中福州市滨海新城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清单。
福州市滨海新城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4.9亿元,整治海滩120公顷,养护海滩15公顷,修复海滩后滨沙地植被6公顷、湿地撂荒沙地84.6公顷、湿地鸟类栖息地61公顷等。限时2022年12月完成
据悉,去年9月,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公布202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等全国15个城市地区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入选第一批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位于平潭裕藩湾、大澳湾、君山,项目投资约5亿元,滨海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74公顷,沙地植被修复面积约25.18公顷,海滩养护岸线长度约1公里,建设海滩垃圾拦截和收集系统工程长度约2.6公里。限时2022年12月完成。
今年五月,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三部委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及竞争性评审,我省4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选2021年中央补助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2亿元。4个项目分别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厦门(鳌冠海域、集美海岸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漳州(东山湾、诏安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泉州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共20.8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岸线保护修复、海堤生态化改造、红树林保护修复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此外,列入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中,提及福州的还有: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改造工程(养殖泡沫浮球替代及废旧渔业设施清理)、福建省海洋信息综合感知网、“海上环卫”机构队伍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等。
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改造工程(养殖泡沫浮球替代及废旧渔业设施清理)涉及福州市、漳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投资约44.92亿元,全省沿海现有44万口传统养殖渔排全面升级改造为塑胶渔排或深水大网箱,318万亩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级改造为塑胶浮球,新建888口深海抗风浪养殖网箱等。限时2023年12月完成。
福建省海洋信息综合感知网项目涉及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在重点海岸和海域,加密部署海洋观测站位和机动观测装备,配套建设一批海洋气象站、综合浮标、多功能航标、渔排基、溶氧仪、无人艇等观测设施;强化海洋生态环境预警监测和应急支撑,开展赤潮观测监视、早期预警监测和应急监测,跟踪赤潮发展态势;升级改造浮标加载海水放射性观测传感器,监测我省海域辐射本底环境变化;厦门海域-九龙江流域和福州海域-闽江流域试点海洋碳汇通量观测平台等,并实施五大重点观测保障工程和三大创新工程。限时2023年12月完成。
“海上环卫”机构队伍建设涉及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沿海六市一区全部建成人员和设施配备较为齐全的“海上环卫”队伍,基本构建起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2021-2023年,分三年下达1.3亿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省级奖补资金,进一步健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限时2023年12月完成。
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涉及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总投资约2900万元,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应急物资更新,以及购置应急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应急车辆等。限时2022年12月完成。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福建省厦门监测区域中心站、5个省驻沿海市(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900万元,提升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福建省厦门监测区域中心站和福州、漳州、泉州、宁德、平潭等5个驻市监测站的海洋环境日常监管和应急监测能力。限时2022年12月完成。
主要任务
《方案》还提出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海洋空间治理水平。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陆域、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管治格局。
二是实施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在闽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每个沿海市(区)建设1个以上滨海沙滩景观带样板。将福州滨海新城海域、厦门东南部海域、平潭东南湾区、东山湾湾区等建设成为“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漳州八尺门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主要海湾互花米草外来物种防治,实施重点河口红树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四是联防联控陆海主要污染。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整治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实施船舶水污染物分类管理,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
五是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海上环卫机制,集中攻坚清理近岸海域和海岸带既有垃圾。开展重点岸段的定期随机抽查,夯实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建设重点岸段海漂垃圾视频监控和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系统,推动海漂垃圾智慧治理。
六是提高海洋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建立重点区域涉海风险源清单和管理台账,建设生态海堤,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对涉海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完善疏堵结合的监管措施。
七是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在科学研究、监测体系、增汇工程方面,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海洋储碳新机制等研究,探索海洋碳汇调查、监测、核算方法和蓝碳交易方法学,试点增汇工程,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滨海新城海域将建成美丽海湾
滨海新城海域将建成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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