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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由交警根据作用大小分别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以下12种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