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年缴费、政府给予补贴,有条件的村集体进行补助。截至2023年底,上海市共有7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关爱
提高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办法》增加了高龄倾斜政策
即:对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帮扶力度,《办法》新规定,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制定政策予以帮扶。此外,《办法》还改进了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方式,今后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确认,并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和征收工作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
根据《办法》规定,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具体标准今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新标准公布之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热点问答
一、为什么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新的缴费和补贴标准公布前,按照什么标准缴费?
答:根据修订后的《办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新标准公布之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在原有的10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政府鼓励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尽量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这样既可以获得更高水平的政府补贴,将来领取的养老金水平也更高。
三、今后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怎样调整和公布?
答:按照修订后的《办法》,本市将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以及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四、高龄倾斜政策具体是指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修订后的《办法》对高龄倾斜政策予以明确,即: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
五、新《办法》实施后,本市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帮扶政策有调整吗?
答: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办法》明确,政府继续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明确,各区可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再予以帮扶,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
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群体的代缴标准今后与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一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公布。在新标准公布之前,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