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 1.5~ 1.8 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 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 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o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1)点型火灾探测器在探测区域内每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保护面积与半径应符合要求。
(2)点型火灾探测器在宽度小于 3 m 的内走道顶棚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 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 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 1/2。
(3)点型火灾探测器距墙壁、梁边及遮挡物不应小于 0.5 m,距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 m,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 m。
(4)点型火灾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核查的主要入口方向。
(5)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 0.6 m 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6)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7)火灾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8)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探测区域的高度不大于20 m 时,光束轴线至顶的垂直距宜为 03 ~ 1.0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 20 m 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 m
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 100 m。
3)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4 m。探测器光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 m。
4)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5)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
(9)在顶棚下方的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 0.1 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应设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 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人口处。
(2)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 ~ 1.5 m,且应有明显标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1)火灾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2)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 60 dB;在环培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3)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1)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2)严禁将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3)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不小于100 mmx100mm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