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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生产型企业、工厂里,产品的生产少不了添加助剂,使生产出来的产品具有更高品质,外表更加美观。粉末涂料选用添加助剂,更是必不可少。
1.助剂在粉末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丰富了粉末的种类的功能
3.解决粉末生产进程中困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粉末质量
4.改善粉末功能、拓展粉末的应用领域
粉末涂料助剂性能与应用
粉末涂料流动助剂,在粉末涂料的生产中可以提高加工流动性、提高产能,适用于粉末涂料应用的环氧树脂、聚酯树脂、硅树脂等树脂材料。
1.添加了助剂的产品,改善二氧化硅对无机物的浸润性,同时和有机物的活性基团有效结合;提高熔融态树脂的内外润滑性,提高色粉的分散均匀度。
2.有效改善粉末涂料加工流动性,提高粉末涂料的产能(添加0.3%即可起作用)。
3.削除涂层上出现的粉团、失光等现象。
能与树脂在粉末熔融过程中起交联反应,成不溶不熔三向网状结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机械性能的高聚物。固化剂对高聚物的聚集状态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粉贮存期成膜条件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热固性粉末涂料固化剂,环氧固化剂最为复杂,主要分为三大类胺类、酸酐类和酚类。
双氰胺:白色晶体,熔点207-207℃,在150℃以上活化与环氧树脂反应。添加量为树脂的3%-4%。
优点:
对涂膜不易泛黄,价廉易得。
缺点:
熔点高且环氧树脂混溶性差,反应活性低,200℃熔烤30分钟。
改进:
1、微粉化
2、加固化促进剂、唑唑、季胺盐,形成加速双氰胺
3、引入与树脂相溶性好的基团,形成取代双氰胺
推荐配方:
白色结晶粉末,熔点185-190℃。与树脂有一定的相溶性,添加量为树脂的7-8%。
优点:
涂膜柔韧性、耐水性、防腐性、绝缘性好,涂层致密度高、无针孔
缺点:
固化浓度高,操作条件相对严格
改进:
与咪唑类促进剂配合,已广泛用于防腐管道中应用
推荐配方:
咪唑是一种杂环化合物,白色结晶,沸点在260-280℃,活化温度82-87℃,添加量为树脂的0.3-0.5%。
主要有:2-卯基咪唑、2-乙基咪唑、2-苯基咪唑啉
优点:
固化温度低、热稳定性好、用量少、涂膜性能好
缺点:
粉末贮存期短,易结块
1、将咪唑与醋酸、乳酸、磷酸生成咪唑盐
2、将咪唑与铜、镍、钴等金属盐生成配位化合物
作用:延长粉末贮存期,咪唑盐的添加量为树脂的0.6-1%,也可作为固化促进剂使用。
白色结晶粉末,熔点90-110℃,环氧值90-110。与树脂相容性好,多环氧基三嗪杂环化合物,用量为树脂的7-8%。
1、环氧基数多,活性高、交联密度大,三嗪杂环为母体,耐热、耐燃,硬度高。
2、不含苯环和醚,耐紫外性能、保光、保色性好。
组成
来源
1#
P9335(A)
中法
560
TGIC
志华
42
Pv99
志华
10
安息香
志华
增光剂
志华
10
钛白粉
50
超细硫酸钡
青岛东风
360
颜料
15
含羟烷基酰胺基团的化合物,是粉末涂料耐候性聚酯优良的固化剂。相对于目前国内外广泛使用的TGIC固化剂,具有毒性低、不刺激皮肤、固化速度快等特点,采用本产品制得的粉末涂料具有杰出的户外使用性能,是真正的绿色环保型优质产品。
1、由于HAA的活化能低,因此不能采用传统的TGIC用羧基聚酯,而要选择HAA专用聚酯,如DSM的P855、P865,氰特公司的CC7630、CC7618、CCE37498,杭州中法的9337-T105,浙江天松的3099等。
2、对酸值在30~35mgKOH/g的聚酯。F125的用量为聚酯量的5%,F125B的用量为聚酯量的6%。
3、HAA体系与其它体系的粉末的制造加工方法基本是一样的,但为了加强HAA的分散性,挤出温度需略高些,约为115-120℃之间。
4、固化条件为:180℃/15min或190℃/10~12min。
两种固化剂比较:
HAA的典型品种是四(N-β羟乙基)己二酰胺(βHEDA),HAA的熔点在120℃以上,其用于羧端基纯聚酯粉末涂料的性能可与TGIC体系相比,相对于TGIC有其自身的特点。
(1)β-HEDA的当量为82-86g/eq,比TGIC的略低,因此,在以质量计的粉末涂料配配制中,固化速度更快,用量可更少。
(2)由于其用量比TGIC降低,因而对粉末的增塑效应较低,所得粉末涂料的Tg较TGIC要高,因此粉末贮存稳定性好,且化学稳定性、耐碱性较好,耐水解性也较好。
(3)β-HEDA的含氮结构,无需外加含氮化合物添加剂,本身具有内在的摩擦充电性,适于摩擦喷枪施工。
(4)β-HEDA毒性相对较低,遗传致畸性及致癌性试验为阴性,急剧毒性和对皮肤及眼睛的刺激性很低。
聚酯/HAA体系粉末涂料的缺点是固化交联过程中有小分子物质释出,故不能厚涂,否则易产生针孔等弊病,耐热性较聚酯/TGIC体系较差;另外,用羟烷基酰胺配制的高光平面粉末涂料成膜后因表面不够致密而影响其装饰性,适于生产砂纹、锤纹等不要求平整外观的粉末涂料。
HAA
TGIC固化剂
固化反映
与聚酯缩合反应,固化时有水分逸出
与聚酯加成反应,无小分子释出
优 点
良好的流动性和力学性能
已证实是目前耐候性粉末涂料中最佳的固化剂
Tg较高,配方中用量较少,贮存稳定性好(但HAA容易吸水受潮,储存稳定性受影响)
适用性强,能与多种聚酯树脂配用
耐候曝晒试验结果与TGIC相当
过烘烤不泛黄
无毒性
固化时不释放副产品,涂膜不易形成针孔
较TGIC有更高的活性
良好的摩擦带电性
涂膜厚度无限制
缺 点
过烘烤后泛黄
对人体皮肤有刺激作用
燃气烘烤稳定性差
价低了耐盐水性
涂膜固化时有水分逸出,易出现针孔
涂膜厚度受限制(<;;;80μm)
高活性限制了固化条件的变化
组 成
来 源
1#
2#
CC7630
氰特(原UCB)
95
93
F125
志华
F125B
志华
Pv99
志华
安息香
志华
0.5
增光剂
志华
0.5
0.5
R902
杜邦
20
20
超细硫酸钡
青岛东风
30
通过调节表面张力和粘性改变界面张力及通过促使固化中表面张力均匀化来消除涂膜表面的缺陷。
高档流平剂:
降低体系的熔融粘度,助于熔融混合和颜料分散提高时底材的温润性,改善涂层的流动、流平,有助于去除表面的缺陷和有利于空气的释放。
粉末成膜三个过程:
聚结、流平、固化,在第二、第三阶段,体系的粘度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第三阶段;
消除橘皮和缩孔
橘皮:外观类似橘子皮的表面缺陷,它是涂料成膜过程中液体流动的一种局部涡流效应。粘度变化类似表面强力变化及重力变化,形成不同的推动力。当体系粘度还允许流动时这种下沉上浮运动剧烈地进行着,逐渐形成高低不平的小漩涡。
缩孔:由一小粒末被充分润湿于周围不相容的树脂所形成的圆涡。
流平剂的主要有效成分是丙烯酸丁酯共聚物。
丙烯酸丁酯共聚物常温下是粘稠状液体,又叫液体流平剂,以环氧树脂、聚酯树脂、气相二氧化硅及其它填料为载体的丙烯酸丁酯共聚物的固体流平剂。
通用型的液体流平剂或以气相二氧化硅为载体的通用型流平剂(其中有效成分为60~65%),例志华的PV99、南海的588等。
粉末体系
聚丙烯酸丁酯
环氧型
0.5-1.0
混合型
0.75-1.5
聚酯/TGIC
0.75-1.5
1、配伍性好,如高级有机脂肪基具有对树脂、颜料及聚丙烯丁酯有一定的相溶性,其另一极性基团对填料有强大的亲和作用。
2、高度润滑系数。在粉末成膜过程中,迁移到涂膜表面形成单分子层,降低涂膜表面张力和表面摩擦系数并提高其抗划伤性能。
3、抗静电性。表面活性剂由亲水基吸附空气中的水分使表面活性剂产生极化,形成一种极薄的亲电层,产生静电泄漏的通道。
4、抗干扰性。不同厂家品牌的流平剂会产生一定的干扰,经过实践,本品具有较好的抗干扰性。
5、促流平。降低体系的粘度,同时促使整个粉末体系的表面张力,相对均一恒定。
改性聚丙烯酸丁酯具有更均一的分子量,更低的低挥发物。
表:活性液体流平剂与通用液体流平剂比较
经过大量的实践,由上表可知,活性液体流平剂在同等条件下比普通液体流平剂具备更大的优势,尤其在羟烷基体系和消光体系中对膜表现出来的作用更加明显,活性液体流平剂中二种有效成分良好协同作用,使它具有更好的性价比。
活性液体流平剂在平光粉中,能提高光泽,在消光粉中对涂膜性能更大帮助。但不提高光泽,可解释为它对消光树脂固化速率不同产生的凹凸面和它的漫反射,但其迁移的单分子层对膜起到像涂了一层油脂似的,且封闭性好。
PV99流平剂中的酯基通过物理作用可降低颜料凝聚体间的化学作用和物理作用,减少颜料团聚体的形成和存在,降低颜料颗粒的表面张力,有助于颜料分散体系的稳定,保证颜料颗粒在粉末涂料中的着色作用。尤其在深色颜料的粉末体系中,涂层表面更能显示色泽鲜艳、清晰的目视感觉。在粉末涂料中,单独使用PV99就不需要添加或少添加其它润湿剂。
由于活性基团的引入,充分发挥了聚丙烯酯类共聚物中酯的效果,酯基在涂膜表面形成单分子层,赋予涂层特别良好的平整度和光滑性,并通过光学作用,产生较强的光反射作用,使其具有油脂般的光亮感,可以达到类似溶液涂料的效果。
PV99流平剂在分子迁移过程中,对于水分子的迁移有特别明显效果。它能使颜填料中的水份或树脂固化交联过程中产生的水分子迅速迁移到涂膜表面挥发,并因此获得良好的涂膜。尤其在羟烷基酰胺体系中,粉末涂料固化时存在着羟烷基酰胺中羟基与聚酯中羟基发生聚合反应产生水的现象,在涂膜100um以上,往往会产生针孔,使涂膜性能降低。加入PV99流平剂就能很好得到改善,也能达到TGIC聚酯体系一样的涂膜效果。
试 样 名 称
试样编号
试样编号
试样编号
P9050(佳荣化工)
270
250
E-12(善孚)
270
250
P9337(中法)
560
CE3099(天松)
*F125B(志华)
30
SF688(志华)
10
10
PV99(志华)
10
增光剂(志华)
10
10
10
安息香
硫酸钡
260
300
220
金红石钛白粉
150
150
150
颜料
15
15
15
活性偶联剂(志华)
10
固化条件
190℃/15min
190℃/15min
200℃/10min
涂膜厚度(μm)
60~80μm
60~80μm
110~130μm
冲击强度(kg*cm)
50
50
50
光泽(60°)
90
91
88
流平性
涂膜清晰度
一般
清晰
有少量针孔
试 样 名 称
试样编号
试样编号
试样编号
P9050(佳荣化工)
E-12(善孚)
P9337(中法)
520
CE3099(天松)
560
520
*F125B(志华)
30
30
30
SF688(志华)
PV99(志华)
10
10
10
增光剂(志华)
10
10
10
安息香
硫酸钡
260
220
260
金红石钛白粉
150
150
150
颜料
15
15
15
活性偶联剂(志华)
10
10
固化条件
200℃/10min
200℃/10min
200℃/10min
涂膜厚度(μm)
110~130μm
110~130μm
110~130μm
冲击强度(kg*cm)
50
50
50
光泽(60°)
89
88
89
流平性
一般
一般
涂膜清晰度
无针孔
清晰
无针孔
清晰
无针孔
清晰
1、*F125B即羟烷基酰胺,相当于T105M.
2、试样1、试样2主要比较pv99、偶联剂在混合型粉末中效果。
3、试样3、试样4主要比较pv99、偶联剂在羟烷基酰胺中法树脂体系中效果。
4、试样5、试样6主要比较pv99、偶联剂在羟烷基酰胺天松树脂体系中效果。
5、试样3、试样5主要比较pv99在羟烷基酰胺体系中效果。
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造成粉末涂料膜的某些不相容性,形成微观上表面粗糙的对光的漫散射,从而达到消光涂膜。主要有物理消光剂和化学消光剂。
消光填料:消光钡、消光粉(合成二氧化硅)、硅藻等
硬脂酸盐:硬脂酸铝、硬脂酸镁、硬脂酸锌
消光蜡:聚乙烯蜡、聚丙烯蜡、酰胺蜡
锌盐:以上任一种物理消光剂都很难达到光泽小于70o的粉末,于是出现二种物理消光剂的复配。一种是锌盐于聚乙烯消光蜡的复配,添加5%,可以消光到30o;一种是锌盐于合成酰胺蜡复配,添加5%,可以消光到25~35°。
现在市面上所推荐的一些物理消光剂,其本质上是类化学消光剂,添加4~5%,可以消光到7°,成本也较低,主要原理也一样。通过与树脂成分的反应,生成一些不与体系相容的物质,达到消光目的。
主要优点是能降低一些成本;主要缺点是粉末贮存稳定性差,存在一些未反应基团在贮存过程中继续反应现象。
D68消光固化剂:环脒与均苯四甲酸洛合成盐的一种化合物,主要应用在环氧及其混合型粉末,添加10%wt的用量,可以将光泽下降到5°以下,在一定范围,D68型消光固化剂可以调节涂层的光泽。
用量过少:体系平整度不能打破,影响消光且影响固化效果,使物理机械性能及化学性能下降;
用量过多:体系混乱度又不相对减少。
合理调节光泽有二种途径:
a.加入适量羧基聚酯,减少消光剂用量;
b.在现有配方中加入少量环脒,可提高光泽及机械强度。
缺点:胺的耐光、耐热性差,有菱变的倾向。
影响因素:
1、固化多种
2、树脂质量
3、填料品种
推荐配方
项 目
来 源
D68
纯环氧
混合型
E12
南海
110
95
CC340
氰特
40
消光固化剂
志华
Pv99
志华
增光剂
志华
安息香
志华
0.5
R902
杜邦
30
超细钡
65
20
ZnO
碳黑
0.8
0.8
光泽
60°
<5
<28
外观
目测
平整光洁
平整光洁
冲击
正冲/反冲
50/40
50/50
附着力
划格法
100%通过
100%通过
丙烯酸缩水甘油酯、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物质共聚而成。
树脂量的25~30%消光可以达到5°以下:共聚物中甘油酯的环氧键参与树脂反应,起到固化消光作用。
优点:耐候性强、耐黄变。
缺点:机械强度差、抗擦伤性不强。
原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配方1
配方2
聚酯
较低酸值
47
52.5
AR607
11
8.5
F125B
2.0
TGIC
0.5
SF608
1.0
1.0
增光剂
1.0
1.0
安息香
0.3
0.3
0.5
0.5
TiO2
15
消光钡
38
19
碳黑
1.0
0.2
光泽
5%
15-20%
突破消光剂的消光理论,具有高效的消光功能:特别是在户外耐候消光剂粉末上,最低消光30°以下。可以与其他填料按一定比例混合达到25~90°的提高粉末硬度和机械强度。操作简单,消光稳定,长期贮存不变质。
推荐配方:
原料名称
质量分数.%
配方1
配方2
P9335
58
P9337
58
TGIC
4.5
F125
3.2
流平剂
1.0
1.0
增光剂
1.0
1.0
消光填料
35
36
安息香
0.3
0.3
炭黑
1.0
1.0
烘烤条件
190℃/15min
190℃/15min
60°光泽.%
45
30
机理:通过加入一些低粒度物质来降低体系粒度,同时具有温润、润滑、分散等多种作用,从而改善如墨表面。
市场上比较的有志华化学活性偶联剂、南海的W-1等。
活性偶联剂:多元羟基高级脂肪酸及酯复合物
活性偶联剂是一种复合性有机化合物,高效的螯合剂,含有丰富的羟基,羧基,胺基等极性活性基团,专用于粉末涂料的特种表面调节剂.是目前市场上最有性价比的流变助剂。
1、提供活性成分,促进颜料、填料间的螯合,提高颜料、填料的分散性。降低树脂、颜料、金属粉的用量。
2、促进流平,增加涂膜流动性和涂膜表面丰满度.
3、消除由于原料间相容性不好,树脂分子量分布不均匀以及挤出机螺杆分散效果不好等所形成涂膜表面的小缩孔.
4、很好耐候性,有利于提高涂膜的耐盐雾性和耐水性.
5、提高粉末的上粉率,抗静电
6、能降低消光剂、流平剂、增光剂、安息香等助剂配方量的10%-20%。不必加抗静电剂、润滑剂等表面调节剂。
能有有效提高静电粉末喷粉时粉末粒子的带电量,从而提高一次上性、上粉率。同时将喷粉工件表面电荷及时泄漏掉,克服静电屏蔽效应,使棱角和凹凸部分上粉。
宁波志华ED300 308是一种脂肪酸化合物
广州天珑有机类铵盐:添加量一般在3-5%
当粉末涂料熔融流平成膜时,粉末涂料中含有空气和水分,会引起粉末涂料交联固化反应时产生小分子等低挥发物,在成膜过程中,容易脱逸出来,并使涂膜产生的针孔。脱气剂的作用是,能使涂膜产生的针孔及时弥合,避免涂膜产生猪孔、针孔问题。
安息香:0.3%,易黄变
EBS:0.8%以下,易消光
由两者结合:抗黄变安息香
流平促进剂:使粉末涂料在过程中,颜料和涂膜在树脂和固化剂中润湿性好,分散性好,在粉末熔融过程中,更好地降低表面张力,使涂膜不易产生缩孔。
丙烯酸丁酯与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添加量0.5-1%以下,市场上多有无机物和有机填料掺多,一般为1%。
粉末在环境强度较高的条件下,使粉末涂料在制造、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不结块,保持松散或疏松。
外加气相二氧化硅、氧化铝C。
增加粉末涂料的熔融粘度或者触变作用,使被涂物各个部位涂膜厚度均匀。
内加气相二氧化硅1%-3%。
加快树脂与固化剂之间的固化反应,或降低固化反应的温度。
D31:2苯基咪唑啉
皱纹剂:醋酸丁酸纤维素用量0.02%-0.2%
乳花剂:丙烯酸酯共聚物用量0.2%-1%
砂纹剂:聚四氟乙烯蜡、改性蜡用量0.05%-0.2%
防止在过烘烤过程中涂层黄变,一种抑制聚合物氧化降解的物质。
AT-10:金海雅宝四[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白色粉末,无嗅无味。熔点110℃-125℃,性质稳定。易溶于苯、丙酮和酯等溶剂,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本品无污染,耐热和耐水抽出性好、相容性好。与抗氧剂AT-168、DLTDP等并用能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抗氧化效果。用量:0.03-0.08%。
AT215:金海雅宝(复合抗氧剂是主抗氧剂AT-10与辅助抗氧剂AT-168或AT-626按一定比例,经特种工艺调配而成。)用量:0.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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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认定级别及标准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三)高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附件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认定级别及标准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三)高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吉政函〔2024〕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