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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特意指出:“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健全实施细则,完善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确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在国家最高政府的层面上首次提出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准入及退出机制,意味着“一城一企”政策在国家层面上拉开帷幕,进一步推动城燃企业整合!

二、“一城多企”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十三五”期间迎来了发展高潮,城市规模化不断扩张,产业的聚集化发展也不断的刷新各种名词“XX高新区”、“XX百亿数字产业区”、“XX高新产业孵化园”等,由于招商引资等各种历史原因,例如某一县城的管道燃气市场向切豆腐一样,被割裂成一块一块区域,一个区域的城市燃气公司甚至出现超过5家以上的运营商。而在江浙工业基础比较发达的地区,一个乡镇就是一个燃气项目。这其实与城镇燃气业务助力经济发展、保证民生要求、规模化发展的本质背道而驰。

一个城市里燃气企业过多,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其实管理起来是非常有难度:

管网多重建设,重复投资;在经营主体暂未明确的区域,发生管道交叉铺设,甚至出现“久占为己”的经营思路,恶性竞争不断上演;主管部门难以统一部署,统一规划。

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一些当地的民营企业甚至没有任何经营燃气的经验,仅仅依靠特许经营的证照就匆匆上马,安全管理难以实现标准化。

气源保障难以统一调配,储气调峰难以协同;有些企业依靠自身能力,协调气源相对有保障;有些企业无气源规划,甚至连自身门站都未建设,采用“过境管道”的临时供气方式;这些均加大管理难度,制约企业用气。

各城燃公司成本不一,价格监审结果相差悬殊;有的企业经营为主城区,主要为居民用气,居民顺价无法顺利执行的时候出现倒挂现象,城燃公司日子自然不好过;有些企业主要经营工业园区,非居顺价调整相对较容易,毛差自然也高。各企业的心声不一致,自然导致主管部分监审力度不一致,监审结果不一致,监审难度加大。

在管道老化燃气事故频发,尤其是国家出台优化治理的大政策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多方割据的城燃市场有着诸多弊端,开始着手推动燃气企业区域化整合。

三、地方案例

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2021年22日正式挂牌,标志着杭州市临安区天然气市场“一体化、规模化”改革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是天然气体制改革背景下,全国首家由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合作整合资源成立的城市燃气企业,为全国城镇燃气企业“一城一网一企”改革打造了“杭州实践”。在“双碳”发展目标下,天然气作为低碳能源,在城市能源改革和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临安区原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 4 家,存在经营区域分割、管道建设重复,配套服务滞后,与主城区服务标准、价格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各地政府政策陆续出台

1)短期内:对城燃企业进行评分:主要从城燃企业的气源站、气源供应、应急储气、调峰能力、管道互联互通以及市场份额6个方面进行考评。今年6月底前河南省要完成现有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评估工作。

2)中期内:结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结果,依法依规淘汰一批合同履约差、供应保障弱、安全投入少、服务质量低、风险管控水平不高的企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市场化手段,参与管道燃气经营市场优化重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

3)从长期来看,2025年前的愿景是基本形成“一城一企”的管道燃气经营格局。

五、“一城一企”未来分析

我国的县级城燃多以居民用气为主,加之近年上游成本上调,下游居民气价顺价不畅,特别是在2020年-2022年部分城燃企业销售倒挂,遵循市场化自然发展,大型城燃企业并购的积极性不高,城燃并购略显疲态,有价无市。

各地政府通过燃气特许经营权企业评估,有利于当地城燃企业末位淘汰,推动城燃区域化整合。浙江省已经给出考题答卷,更主要的一点是政府来主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仅符合市场法则,更主要的是政府的引导与推动。区域化整合可以提升区域公司的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优化气源调整、助力用气企业发展,可以强化政府主管单位整个区域内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对被整合企业、整合企业、政府来讲是三方共赢的事情。

二十年前我国城燃举步发展,十年前城燃行业跑马圈地,五年前行业巨头市场瓜分格局已定,接下来注定会是政府主导下再次兼并重组的时代!

我们的判断城燃“五大”及地方性国企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其中,新的并购时代到来,此刻地方性国企“走出去”的思路就显得尤为关键,资智通连愿与各位同行共同见证产业变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记者 王婉莹) 供暖季以来,“日消费量保持在9亿立方米以上,每天动用近1亿立方米,国内气田保持高负荷生产,日均产量同比增加近2000万立方米,人民群众取暖用气得到较好保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22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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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华能源周报丨《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出台;“十四五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聚焦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存在短板、物流环节降碳潜力有待挖掘、支撑保障体系不够完备等中国绿色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6项针对性举措,以更好培育外贸新动能。 11月12日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jvzq<84yyy4ykwmwcpku0lto1gtftp~142863:661f;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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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然气管网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主体责任将这样划分在此情况下,各主体的责任划分也出现了变化:在标准认定上,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天然气管网设施托运商准入标准,国家管网集团依照标准确认合格托运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相关监管。在运行调度上,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管网运营企业调度机构负责组织,实行统一调度指挥、远程监控操纵、维检修jvzquC41yy}/ewjpgtmzpn|u0et0i~tpgk532;61295288igvcoma;5432=28:533;;/j}rn
8.天然气储气库艰难突破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储气服务价格和储气设施天然气购销价格由市场形成。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供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jvzquC41yy}/z~jskw4dqv4;:291:?8961765@54396
9.重磅政策国家能源局征求意见:2021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以确保完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目标。 根据文件,2030年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40%,其中非水电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25.9%。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1年按16.6%考虑,2030年按26%考虑;一次能源jvzquC41yy}/njx0ce4dp8ktqpz0r{tfwez0fnycknEjfF<8::icf;5:g981f@795e84g;;ede?42l
10.国家能源局:明确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三个5%以及国家能源局:明确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三个5%以及地方政府5天应急储气能力要求jvzquC41hktbplj0khkoi7hqo1i0:xKrcPjj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