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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要点解读之五:
5.空间是包围一个能作位移运动的物体的限面
(原创首发·字1800余)
图注:张竹明译
大家公认,存在的事物总是存在于某一处所。并且,“运动”的最一般最基本的形式是空间方面的运动(我们称之为位移)。究竟什么是空间呢?要解答这个问题有很多困难。因为根据一切有关的现象加以研究,大家得出的结论都不一样。而且在这个问题方面我们从以前的思想家那里也没有得到任何教益(无论是提出的疑问还是有关的解答)。
根据相互换位的现象来看,空间被认为是显然存在的。其次,自然体(或者说单体,如火、土等)的位移不仅表明的确有空间这东西,而且表明空间具有一种特性——没有外力的影响,每一种自然体都趋向自己特有的空间,有的向上、有的向下;而空间的各个部分(或“种”)是上和下,还有左和右、前和后。不过,空间的这些个“种”——上、下、左、右、前、后——不是就和我们的关系而言的。就和我们的关系而言,它们不是永远同一的,而且随着我们转动所产生的相对位置而定的,因此同一位置可以是右也可以是左、可以是上也可以是下、可以是前也可以是后。但是在自然界里确定的每一种空间都是固定的,不受我们所处位置的影响。
根据上述讨论,人们很可以认为,在物体之外另有空间这种东西存在,一切物体都是在空间里的。如果空间真是这么个东西,那么它的潜能真是了不起的,它比什么都重要:离开它别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存在,另一方面它却可以离开别的事物而存在:当其内容物灭亡时,空间并不灭亡。
但是,还有问题:假设有空间这东西,那么空间是什么呢?是物体的大小呢还是物体的别的什么本性呢?因为必须首先研究它所属的“类”。
(1)且说空间虽然有三维:长、阔、高——它们是定限一切物体的。但空间不能是物体,因为在同一个空间里不能有两个物体。
(2)其次,如果物体有空间(或者说处所),那么显然,空间就不是这些内容物体之外的另一东西了。
(3)既然它有上述这种本性,所以它不能是元素,也不能是由元素——无论是物质性的还是非物质性的——合成的事物。原因在于:它一方面有大小,另一方面又不是物体,而感性物体的元素总是物体,且没有一个有大小的事物是由理性元素构成的。
(4)它不是四种原因里的任何一种,因为它既不能作为事物的质料因(因为没有什么事物是它组成的),也不是事物的形式因或定义,也不是目的因,也不是使事物运动的动力因。
(5)再说,如果空间也是一种实在的事物,那么它存在于什么地方呢?因为,如果说一切实在的事物都是存在于空间里的,显然就会有空间的空间等等,乃至无穷了。
在提出了这些问题之后,必然不仅要问空间是什么,而且还要再问是否有空间这东西。
既然有的说法是直接用于自身的,有的说法则是间接的,空间也有两种:一是共有的,即所有物体存在于其中的;另一是特有的,即每个物体所直接占有的。
现在假设空间是指包容各个物体的直接空间,它就应该是一个限。因此应该认为空间是确定每个事物的量和量的质料的形式或形状,因为后者是每个物体的限。从这个观点出发,一个事物的空间就是这个物体的形式了。如果我们把空间当作量的体积,它就是质料了。因为把限或范围的特性一去掉,留下来的就只有质料了。但是要看出空间不能是质料或形式这两者之一,这是不难的。因为事物的形式和质料是不能脱离事物的,而空间是能脱离事物的。如,空气原来在那里的,接着水也来到那里,水和空气相互替换,别的物体也如此。因此,每一事物的空间既不是事物的部分,也不是事物的状况,而是可以和事物分离的。
让我们把那些被正确地认为本来属于空间的特性肯定下来吧。我们认为:(1)空间乃是一事物的直接包围者,而又不是该事物的部分;(2)直接空间既不大于也不小于内容物;(3)空间可以在内容事物离开以后留下来,因而是可分离的;(4)此外,整个空间有上和下之分,每一种元素按本性都趋向它们各自特有的空间并在那里留下来,空间就根据这个分上下。总之,空间是包围物体的限面。而我们所说的被包围物体是指一个能作位移运动的物体。
空间被认为是很重要的但又是很难理解的。一方面是由于质料和形式显得同空间在一起,另一方面由于运动物体的位移是发生在一个静止的包围者里面,一个有别于运动的量的体积存在着这似乎是可能的。还有,空气的无形也使人相信有一个这样的东西存在,因为不仅容器的限面显得是空间,还有限面间空着的部分也显得是空间。恰如容器是能移动的空间那样,空间是不能移动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