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程立峰。 受访者供图
以法律形式将重大决策部署制度化,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澎湃新闻:在涉及长江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已为数不少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制定长江保护法?其重大意义是什么?
程立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是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组织起草和提请审议的,在涉及长江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已经为数不少的情况下,为什么制定这部法律?对此,栗战书委员长已多次作过重要论述,长江保护法是一部分量很重的法律,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
制定这部法律具有重大意义,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有关指示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2016年、2018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重庆、武汉、南京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长江保护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要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制定好长江保护法,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度化、法定化。
二是针对长江所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理念要求,依法强化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三是针对长江保护中所面临的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体制和机制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政策和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在法律层面有效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四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指示要求,根据党中央有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法推动长江流域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黄河保护立法已提上议事日程,有地方开展流域性协同立法
澎湃新闻:长江保护法对我国重要流域保护有什么重要意义,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可以指导以后的流域立法?
程立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一个流域的专门法律,其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其他流域立法,包括黄河保护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立法的根本遵循。例如关于黄河保护,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已作出明确部署,这就为黄河保护立法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和政策基础。目前黄河保护立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总书记指示要求和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抓紧起草工作。
二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相关流域的立法首先定位为保护法,始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同时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有效增强流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把建立流域协调机制放在立法的核心位置,依法建立形成统筹协调流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事项的体制机制,依法建立形成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要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协同配合。
四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法律破解制约流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不同流域有不同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要正视问题,找准问题,抓住问题根源,找出有效的法律应对之策,相应法律规定应当很明确具体,具有实质性法律效力。
五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反映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有效破除部门立法的局限性。在长江保护法起草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跨部门的立法专班,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栗战书委员长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两次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这些做法值得其他流域立法工作借鉴。
目前,黄河保护立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有些地方也开展了流域性、区域性的协同立法,例如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水资源保护协同立法等,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为接下来的流域立法提供了有益经验。
将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重点问题调查研究
澎湃新闻: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如何有效监督这部法律的实施?
程立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保证长江保护法得到有效实施,一是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区域联动协同保护情况等。为配合常委会做好此项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就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依法推动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