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海洋科技项目申请指南(2025年)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海创中心”)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批准的全省首个海洋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为海洋科技应用研究机构。为协同创新中心在海洋生物技术、海洋高端装备技术、海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研发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促进海洋领域人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连云港市海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打造现代海洋强市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5年海洋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发布指南如下:
01
支持重点
(一)海洋生物技术领域
1.南极磷虾蛋白活性肽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需求目标
(1) 开发1套完善的产业化工艺,实现南极磷虾蛋白的靶向水解、分离、纯化以及精制,从而获取活性功能肽;
(2) 研制1款质量标准明确、生物功能显著的南极磷虾活性肽,并推进其产业化进程;
(3) 开发2-3款南极磷虾肽复配功能健康产品。
考核指标
(1) 获得新工艺新技术1项;
(2) 开发新产品不少于3个;
(3) 建设生产示范线1条,设计年产能达1000吨;
(4) 备案地方标准1项。
2.北方适养拟穴青蟹种质资源挖掘及高效繁育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需求目标
(1) 挖掘适宜北方养殖的拟穴青蟹优质种质资源掌握不同种质的北方养殖效能;
(2) 研发北方低温条件下青蟹高效越冬、促抱卵技术及关键设备研发;
(3) 构建高产能、稳产拟穴青蟹苗种全人工工厂化车间育苗技术。
考核指标
(1) 研发青蟹高效越冬和促抱卵设备各1套;
(2) 建立人工繁殖调控技术工艺流程1个;
(3) 培育拟穴青蟹示范规模化育苗企业1-2家;
(4) 生产青蟹苗种500万只,示范推广面积1000亩,实现经济效益100万元。
需求目标
(1) 基于肿瘤血管生成环节(血管芽生及血管拟态)和神经生成关键环节(细胞骨架重组、生长锥形成),确定抗肿瘤血管生成和神经再生的靶标组合;
(3) 构建肿瘤类器官及神经生成模型,评价药物和材料的活性与效应。
考核指标
(3) 形成抗肿瘤原创药物苗头化合物群和神经再生组织工程材料库;
(4) 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申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
(二)海洋高端装备技术领域
1.贝类智能化采捕一体化装备研发与活性肽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
(1) 研发贝类精准采收的智能化、自动化采捕装备系统;
(2) 攻克贝类活性肽高效绿色提取、分离纯化、结构表征、功能评价及稳态化递送等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
(1) 形成1套针对地方贝类资源的活性肽高效提取技术方案;
(2) 研制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贝类自动化采捕装备样机;
(3) 开发1套与自动化采捕装备配套的控制系统。
2.深远海桁架式网箱结构优化设计及产业化应用
需求目标
(1) 研发符合《江苏省海洋产业行动方案》中“推进海洋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的桁架式网箱结构优化设计方法,提出适合江苏省海域条件的结构布局方案;
(2) 建立适合江苏省海域特点的桁架式网箱抗风浪性能评估体系,研发针对黄海季风和台风影响的防护技术措施;
(3) 设计并制作适合连云港市黄海海域的深远海桁架式网箱结构及模型。
考核指标
(1) 形成适应江苏海域特点的桁架式网箱水动力学理论体系;
(2) 开发桁架式网箱结构优化方法1套;
(3) 制作适合连云港市黄海海域的深远海桁架式网箱模型。
3.新一代船端智驾集成控制盒软硬件研发
需求目标
(1) 开发低延时、高可靠通信模块,实现通信延迟≤50ms、丢包率≤0.5%,满足复杂水域实时交互需求;
(2) 支持30+船端设备信号集成采集,信号集成传输延时低于300ms;
(3) 构建多源感知融合算法,在10%反射率下不低于50m,在20%反射率下不低于70m,在80%反射率下不低于120m,船舶识别率≥95%;
(4) 路径跟踪精度至±2m,航向精度至±2°,航速精度至±0.1m/s,支持船舶在狭窄航道内的自主避障;
(5) 路径跟踪精度至±2m,航向精度至±2°,航速精度至±0.1m/s,支持船舶在狭窄航道内的自主避障。
考核指标
(1) 形成自主可控的船端控制盒技术体系;
(2) 研制船端集成控制盒样机1套,并获得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工业产品认证证书;
(3) 完成多艘船舶示范应用,覆盖景区观光、执法巡逻、内河运输三大领域。
(三)海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
1.面向港口引航的近岸海雾预警预测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需求目标
(1) 结合多光谱与红外遥感卫星图像数据,开展近海雾预警预测关键技术研究;
(2) 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北斗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建立不同海雾条件下的港口引航决策辅助平台,为智慧港口引航提供个性化预警服务。
考核指标
(1) 构建集海雾监测、预警、引航辅助决策于一体的系统1套;
(2) 联合市气象局业务系统,针对连云港港、引航站、海事局等单位进行精细化的应用服务与示范;
02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本次海洋科技项目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海洋相关领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发展空间的新产品。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2.优先支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申报项目以及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创新实践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产品级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为连云港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不做地域要求,申报项目需有连云港市企业实质性参与研发项目,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并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攻关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等相关内容。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必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03
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因虚假陈述、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或与其他第三方的约定导致的法律纠纷,申报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创新中心暂停或终止项目申报、立项或实施等处理决定,已拨资金按要求渠道退回;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60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项目管理遵照创新中心制度执行。获得立项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列入创新中心项目管理,主要项目负责人列入创新中心双聘人员管理,需严格按照签订合同执行相关内容。
04
申报说明
1.项目名称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与示范”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电子版申请书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科研管理部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一经提交,视为同意创新中心委托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及现场考察等。
3.结合创新中心年度计划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项目,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签订立项合同,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支持经费在50-1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48号
附件1+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海洋科技项目申报书.docx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
②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5年)
为积极响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加速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海创中心”)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旨在汇聚国内外海洋科技领域的优秀人才与团队,聚焦海洋生物技术、海洋装备技术及海洋电子信息技术三大核心领域,开展前沿性、创新性和应用性研究,推动关键技术的突破与产业化应用,为连云港乃至江苏省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发布指南如下:
主要资助方向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2025年度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海洋资源高值化利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资助方向,具体在该领域内的研究内容和题目可自拟。
方向一:海洋生物
1、基于连云区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状况调查
2、海洋鱼类内脏复合酶解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方向二:海洋装备
1、深远海可转变换水鲑鳟鱼类养殖装备设计关键技术与适渔性研究
2、基于计算机视觉的电动拖轮感知技术研究
资助类别
根据资助强度,开放基金课题额度在5-10万元,由申报人根据本人申报课题情况选择相应额度。自2025年8月起开始实施,执行期1年。
申请要求
1. 开放基金鼓励资助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科学工作者。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者。
2. 研究课题应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3. 研究课题鼓励申请人与创新中心固定人员合作申请。
4.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未完成本开放基金项目者不得提出新的项目申请。
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需填写《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创新中心。
申请说明
1.课题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开支范围一般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劳务费)。
2.获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列入创新中心双聘人员管理,课题获批后应提交研究计划,课题执行中期或执行期第一年度末,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对执行情况较差的课题,创新中心有权中止资助。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坚决破除“四唯”不良倾向。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 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课题结题时,需发表1-2篇与申请内容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联合申报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2项,并提交相关研究原始数据集 1 份和研究报告1份。
5.由创新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创新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时,应将创新中心列为前二名完成单位,成果署名为“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 Jiangsu marine resources development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同时在文中标注项目批准号。
6.无特殊情况者,课题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对于无法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课题,创新中心将向申请人工作单位发函通报,并有权收回已划拨经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48号
附件1+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x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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