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
法制史研究的是法律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对于理解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总结一些关键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古代中国法制(一)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其法律制度多以习惯法为主。
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出现了“汤刑”。
周朝则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如“九刑”,并且在法律思想上强调“明德慎罚”。
(二)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法律严苛,推行“以法治国”。
其代表性的法律有《秦律》,包括律、令、式、法律答问等多种形式。
汉朝初期实行“无为而治”,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出现了“春秋决狱”等司法制度。
(四)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上对后世法典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具有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刑罚适中的特点,其影响波及周边国家。
(五)宋元明清时期宋朝重视编敕,法律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元朝法律具有民族特色,保留了蒙古习惯法的部分内容。
明朝的《大明律》以及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法律的基础上,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
二、古代西方法制(一)古希腊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其法律制度具有民主色彩。
雅典的法律注重公民的参与和权利保障,通过公民大会等机构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
(二)古罗马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之一。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对罗马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罗马法经历了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发展过程,其法律原则和制度对后世大陆法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中世纪法制(一)欧洲中世纪这一时期教会法占据重要地位,与世俗法相互影响。
数的整除知识点总结数的整除是数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初等数学中的重要内容。
下面将对数的整除进行详细总结。
一、定义:如果整数a能够被整数b整除,即a/b是整数,那么称a是b的倍数,b是a的因数。
可以用数学表达式a=b*k来表示,其中k是整数。
二、性质:1.任何一个整数都是它自身的倍数,也是它自身的因数,即a是a的倍数,a是a的因数。
2.任何一个正整数都是1的倍数,即对于任何整数a,都有a是1的倍数。
3.任何一个整数都是它自身的因数,即对于任何整数a,都有a是a的因数。
4.如果a是b的倍数,b是c的倍数,那么a也是c的倍数,即若a是b的倍数且b是c的倍数,则a是c的倍数。
5.如果a是b的倍数,b是a的倍数,那么a和b是互为倍数,即a是b的倍数且b是a的倍数,则a和b互为倍数。
6.如果a是b的因数,b是c的因数,那么a也是c的因数,即若a是b的因数且b是c的因数,则a是c的因数。
三、判断一个数能否整除另一个数的方法:1.因式分解法:将被除数和除数都分解成质因数的乘积形式,然后进行比较。
如果被除数的质因数包含除数的质因数,并且对应质因数的指数均大于等于相应的质因数的指数,则被除数能够整除除数。
2.试商法:用除数去除被除数,如果商是整数且余数为0,则被除数能够整除除数,否则不能整除。
四、整除的性质:1.整除关系具有传递性,即如果a能够整除b,b能够整除c,则a 能够整除c。
2.整除关系具有反对称性,即如果a能够整除b,b能够整除a,则a 和b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3.整除关系具有自反性,即任何一个数都能整除它本身。
4.整除关系具有非传递性,即如果a能够整除b,b能够整除c,但a 不能整除c。
例如:2能整除4,4能整除8,但2不能整除8五、整数的混合运算与整除的关系:1.若a整除b,b整除c,则a整除c。
2. 若a整除b,b整除c,则a整除bc。
怎样自学商贸知识点总结一、商贸概念商贸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形式,它是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通过买卖商品、提供服务的方式进行商品交换和经济活动的一种场所,所包括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主要包括商业、物流、外贸等相关行业。
商贸是一个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同时商贸也包括服务和支持这种交易的一系列活动。
商务活动的特点主要包括:经常性、广泛性、无形性、周期性和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等。
商贸活动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商贸知识点1.商业:商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流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所有商品流向消费者的活动的总称。
商业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换的纽带。
商业的基本职能包括:商品的集散、运输、贮存、包装、信息服务、进口和出口贸易等。
商业的结构主要包括批发、零售、连锁、特许经营等。
2.物流:物流是现代商贸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是商品的流通环节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主要包括物品的运输、贮存、装卸、流通领域的管理和物流信息的处理等。
良好的物流管理可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并且对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有重要的影响。
3.外贸:外贸是指国家与国外进行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贸易。
外贸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形式,它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贸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进口、出口、贸易条款、国际支付、信用保证、贸易合同等。
4.商务:商务是与商业有关的一种活动,主要包括商业的拓展、市场的开发、销售与管理等。
商务是商业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基本方式。
商务的基本职能包括:市场调查、客户拓展、销售推广、客户服务等。
同时,商务活动也包括采购、供应链管理、贸易谈判等。
5.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商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企业为了获得利润而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
市场营销的基本职能包括:市场调查、产品设计、定价、销售、宣传和销售管理等。
市场营销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导向、客户导向、竞争导向和绩效导向等。
国际商务实务第五版知识点总结国际商务实务是指企业在进行跨国业务活动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涉及到国际贸易、国际市场、国际投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
《国际商务实务第五版》是一本权威的教材,系统总结了国际商务实务领域的重要知识点。
本文将对该教材的内容进行总结,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国际商务实务的知识。
一、国际商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国际商务是指跨越国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活动。
其特点包括跨国性、多元性、风险性和复杂性等。
国际商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是国际商务实务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实践国际贸易是国际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的理论包括比较优势理论、绝对优势理论和国际商品流动理论等。
国际贸易的实践包括贸易方式、贸易壁垒、贸易政策和贸易组织等。
三、国际市场的分析和开拓国际市场的分析包括国际市场环境、国际市场细分和国际市场调研等内容。
国际市场的开拓包括市场选择、市场进入和市场发展等策略。
四、国际投资的形式和策略国际投资是企业进行国际化的重要方式,其形式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等。
国际投资的策略包括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方式选择和投资风险管理等。
五、国际商务的合同和支付国际商务的合同是国际商务实务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等。
国际商务的支付包括国际结算方式和国际支付风险管理等。
六、国际商务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国际商务的物流是国际商务实务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国际运输、仓储和物流信息管理等。
供应链管理是通过整合各个环节的资源和能力,实现企业间协同和价值增值的管理方法。
七、国际商务的文化和道德国际商务的文化是国际商务实务中的重要因素,包括文化差异、文化冲突和文化适应等。
国际商务的道德是指企业在国际商务实践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
八、国际商务的风险管理和国际商法国际商务的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和汇率风险等。
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实务中的重要法律基础,包括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等。
九、国际商务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的信息技术是国际商务实务中的重要支撑,包括信息系统、电子数据交换和互联网等。
法学知识点大全总结导言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法治和司法的学科,它涉及到法律的制定、解释、执行和应用等方面。
法学知识点包括了法律的范围、性质、原理、制度、历史、法律体系、学说、法学方法、法学思想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对法学知识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和介绍,希望能够为学习法学的人们提供一些帮助。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公布、执行的规范,是强制性的、普遍适用的、统一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国家的权力的表现,是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基础。
法律通常包括宪法、行政法、民事法、刑法、商法、劳动法等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性质法律的性质包括法律的客观性、一般性、强制性、相对稳定性、社会性等方面。
法律是客观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相对稳定的,不容易受到社会变革和个别意志的干扰。
法律具有社会性,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而存在的。
三、法律的原理法律的原理包括了公正原则、平等原则、法治原则、法律责任原则等方面。
公正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公正。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
法治原则是国家权力的制约,要求所有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都必须按照法律行使权力。
法律责任原则强调了法律的约束性和惩罚性。
四、法律的制度法律的制度包括了法律的产生、实施、执行和应用等方面。
法律的产生包括了法律的制定、公布、生效等程序。
法律的实施包括了法律的执行规定、规范、监督等方面。
法律的执行包括法律的执行机关、执行程序和执行结果等方面。
法律的应用包括了法律的解释、适用和执行等环节。
五、法律的历史法律的历史可以分为古代法律、中世纪法律和现代法律三个阶段。
古代法律指的是古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如古代中国的《礼记》、《尚书》、《春秋》等书籍里记载了古代法律的内容。
中世纪法律指的是中世纪欧洲的法律制度,如罗马法、宗教法等。
现代法律指的是近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如普通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六、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国家法律规范的总体,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
法律知识点归纳总结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的基本属性包括普遍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法律是社会生活秩序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手段。
二、法律的分类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组织形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行政法行政法是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制度,包括行政管理、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法律规范和制度。
行政法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刑法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包括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刑罚种类和执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刑法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4.民商法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个法律分支。
民商法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5.家庭法家庭法是调整家庭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抚养法等多个法律分支。
家庭法旨在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6.国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大分支。
国际法旨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规范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和国际合作机制。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社会地位、财富大小和人身特征。
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和组织,不允许任何特权地位和特殊待遇。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法律的适用必须符合情况的需要法律的适用必须符合事实情况和社会需要,不能僵化地机械地套用条文。
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应考虑到案情的特点、社会的发展、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商业基础知识知识点总结简介商业基础知识是每个企业家和商业人士都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它涵盖了商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法、营销策略等。
本文将以综合的视角,总结商业基础知识的各个方面,帮助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商业基础知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企业向市场推销产品或服务,以实现销售收入的过程。
市场营销的核心是满足顾客需求,通过对市场、目标顾客、竞争对手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进行销售推广活动,实现销售目标。
营销策略企业如何吸引顾客,提升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这就需要制定营销策略。
营销策略包括差异化定位、价格策略、产品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
企业需要根据产品特点、目标市场、竞争对手等因素,确定适合自身的营销策略,以达到最大化的市场效果。
市场分析市场分析是企业了解市场情况、顾客需求、竞争对手情况的重要手段。
市场分析包括市场调研、市场定位、竞争对手分析等。
通过市场分析,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品牌建设品牌是企业在市场上的形象和认知,是企业价值的象征。
品牌建设包括品牌定位、品牌宣传、品牌管理等。
通过品牌建设,企业可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高的市场认知度和客户粘性。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等。
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企业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监控活动。
通过合理的资金管理,企业可以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保障企业的经济安全。
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活动。
成本管理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降低等方面。
通过成本管理,企业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企业对资产的配置、维护和监控活动。
资产管理涉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
法学考试的知识点总结一、法学基础知识1. 法学的定义和性质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其性质是一门社会科学,其对象是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
2. 法学的分类法学可以分为公法、私法和违法三个主要分支。
其中,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3. 法律的含义和分类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和执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根据法律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4.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的效力包括生效、适用和解释三个方面。
法律适用的条件主要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时点和适用方法。
5. 法治的理念和原则法治是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以法律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的一种基本国家制度。
法治的主要原则包括依法治国、公正平等、公开透明、有法必依、法无悬殊等。
6.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包括法文献法、比较法、历史法、逻辑法和统计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用于分析和解释法律问题,为法律实践提供有效的参考。
二、宪法基本知识1. 宪法的概念和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 宪法的内容和原则宪法的内容包括国体、国家机构、国家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等方面的规定。
宪法的原则包括民主、法治、平等、权利保障、人民主权等。
3. 宪法的修正宪法的修正是指对现行宪法的部分或全部条文进行修订。
宪法的修正程序和条件是由宪法本身和法律明确规定的。
4.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主要包括文字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和价值解释等。
宪法解释权属于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
5. 宪法的保护宪法的保护主要包括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背书和监督机制、宪法责任制度等。
这些保护措施保障了宪法的权威和效力。
三、刑法基础知识1. 刑法的定义和性质刑法是规范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的一种特殊法律学科。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定、犯罪和刑罚必须相适应、举证责任和证据存在、犯错和刑罚的平等等。
cpa必背知识点总结作为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考生,必须掌握一系列的知识点,才能通过考试取得证书。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会计、税务、审计、商法等多个领域。
下面将对CPA考试必备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和准备考试。
一、会计知识点1. 会计基本原则会计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会计体系的基本准则,包括货币计量、记账原则、收益确认原则等。
其中货币计量原则要求企业的财务记录必须用货币计量,记账原则要求会计分录必须按照借贷平衡原则进行,收益确认原则要求企业只有在收入能够可靠确认时才能确认。
2. 会计方程式会计方程式是会计核心概念之一,指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3.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包括日记账、总账、分户账等,是记录企业财务交易的重要工具。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4. 财务分析指标财务分析指标包括流动比率、偿债能力比率、盈利能力比率等,用于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5.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包括作业成本法、过程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用于确定产品成本和制定定价策略。
6. 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包括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规范了企业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原则。
二、税务知识点1. 税收法规税收法规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企业按照税收法规向税务机关报告和缴纳税款的行为,包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月度增值税申报等。
3.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企业为减少税负、合法避税而进行的行为,包括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企业组织架构等。
4. 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考生需要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规定。
职高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经济法作为一门专门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经济活动,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职业高中经济法课程中,学生将学习到关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本文将对职高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1. 经济法概论(1) 经济法的概念和性质经济法是以调整市场经济活动并保障人民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民主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权利原则、自由原则等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 商法(1) 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商法是规范商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商法涉及商业主体的法律关系,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经济公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
(2) 商业主体商业主体包括了商人和商业公司两种,商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商人,商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商业合同商业合同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基本形式,商业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
3. 公司法(1) 公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公司法是以调整公司行为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司责任原则、资本追溯原则、股东平等原则等。
(2) 公司的组建和组织公司的组建需要通过公司设立、公司登记等程序,公司的组织构架包括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机构和行为的调控和监督,包括了信息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制等。
4. 金融法(1) 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金融法是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范,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金融自由化原则、金融监管原则、金融稳健原则等。
(2)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
(3)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指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和防范金融风险。
商法课件一、商法是什么一、商法的概念商法,也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的特点:1.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间的社会关系。
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的动机而建立的。
3.商事关系仅发生于持续的营业之中。
三、商法的渊源和体系我国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法律2.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4.立法与司法解释5.商事自治规则英美法的商事判例和商法学说二、商法的特征和原则一、商法的特征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商法的公法性5、商法的国际性二、商法的原则1、商主体法定原则---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商主体公示法定2、公平交易原则3、交易简便、迅捷原则4、鼓励交易原则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三、商事主体一、商主体的概念商主体,是指依据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法大版在传统商法中,往往称为“商人二、商主体的特征1、经国家特殊程序授权的法律拟制人2、以营利为目的3、商主体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受到国家法律的规制三、商主体的分类1.依据商事主体是否应依法注册登记,可以分为法定商人、注册商人、自由登记商人,小商人。
----《德国商法典》的分类①法定商人(必然商人或免登记商人)②注册商人(应登记商人)③自由登记商人(任意商人)④小商人(非完全商人)2、以“企业法”的观点划分商主体3.按照被认定商人的原因划分或经营者的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分为①完全商人,包括必然商人、注册商人和自由注册商人②拟制商人③表见商人—四要件4.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可以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①商个人(商自然人)②商法人(营利性法人、企业法人)③商合伙中国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1)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2)一人公司: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3、国有独资公司: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表见商人须具备四个条件(1)企业已经造成它是一个完全商人的法律表象;(2)法律表象与企业的行为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关系;(3)第三人基于法律表象而善意的相信企业为商人。
(4)法律表象必须是造成第三人行为的根本原因。
四、商个人一、商个人的概念定义:依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商事法律责任的个体(自然人)。
在我国,商事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1)主体的商人性;(2)身份的多重性;(3)形式的多样性;(4)行为的营利性;(5)经营的集中性;(6)责任的无限性(财产责任能力的非独立性)。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权利和义务;解散清算。
1、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法第2条)2、特征:①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且为一人。
③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一、商合伙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商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共六章109条2、商合伙的特征(1)商合伙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组建。
(2)商合伙设立的基础是合伙合同。
(3)商合伙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4)商合伙的合伙人是共同经营关系。
(5)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二、商合伙的分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商事合伙的价值1、形式灵活,聚散自由,高度自治2、多种类经济资源实现高效结合六、商法人一、商法人的概念商法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设立的,拥有法人资格,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组织。
二、商法人的特征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人格。
2、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权。
3、具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和意思机关。
4、有限责任。
☆对于“经营”的理解:以营利为目的。
(盈利、赢利);以营业(包括投资)为行为;经营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包括投资)行为。
二、商行为的特征⏹1、商主体以营利目的的经营行为;⏹2、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风险与风险防范;⏹保密性与公开性并存;注重效率)⏹3、商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经营行为。
八、商事登记概述一、商事登记的概念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商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是企业依法将其内部情况向国家登记机关报告登记的一种制度,是将企业内部情况公布于外的一种方法。
二、商事登记的特征1、商事登记是一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其目的和意义在于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主体的资格和能力。
2、商事登记是一要式法律行为。
这一行为必须依法定程序向法定主管机关履行,其登记注册的事项往往也由商事特别法以强制性条款规定。
3、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公法行为。
体现了国家公权的干预。
三、商事登记的种类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注销登记四、商事登记的内容1、绝对登记事项开业登记:名称、出资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章程、类型和经济性质、经营范围2、相对登记事项五、商事登记的意义1、使企业具有合法资格,确认能力。
2、利于国家在管理中明确对象3、使利害关系人便于查知企业情况,利于交易对象或社会公众的评价,维护交易安全九、商业名称概述(商号)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商业名称,也称为商事名称或商号,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营业)时所使用的用以表彰自己独特法律地位的名称或名号。
二、商业名称的特征1.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用以代表自己的名称。
2.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名称。
4.商业名称往往能够反映出商事主体的组织形态。
三、商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1.构成要素不同。
2.表彰对象不同。
3.调整的法律依据不同。
4.法律保护的范围不同。
十、商业名称权与商誉一、商业名称权的概念商业名称权,也称为商业名称专用权,是商事主体基于商业名称登记而取得并享有的,对其登记注册的商业名称的排他性专有使用权。
二、商业名称的特征1. 排他性。
2. 区域性。
3. 公开性。
4. 转让性。
5. 终身性。
十一、营业一、营业的概念营业与商人和商行为的概念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商法上的营业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内容与主观意义上的营业有关,包括营业能力、营业所等内容。
第二个方面的内容与客观意义上的营业有关,包括营业转让、营业租赁及委托经营等内容。
十二、商事代理第一节商事代理概述一、商事代理的概念商事代理是代理商非受雇佣合同的约束,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买或卖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佣金的经营性活动。
二、商事代理的特征:1、商人性2、职业性3、独立性4、代理形式的灵活性5、有偿性6、原则上不受“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的限制7、连续性破产法课件部分一、破产法概述一、破产制度与破产法(一)破产的概念、特征及与其它概念的区别—经济破产、民事执行制度(二)破产法的概念与立法模式(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四)破产制度的财产分配规则与价值增值规则1、财产分配规则—4点2、价值增值规则—4点(五)破产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破产法的概念1、概念:是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并主持对其全部财产强制进行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进行企业重整,避免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仅指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破产清算的法律;广义:包括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各种关于和解、整顿、企业重整等制度的法律。
3、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法均是由规定破产清算与避免破产的法律制度所共同组成的。
与民事执行制度的区别1、后者的债务人一般都具有清偿能力,只是拒不自动履行义务,故需强制执行。
前者的债务人则无清偿能力,已不可能对全体债权人完全、公平地履行义务,所以要以破产方式解决,以保证对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2、一是为个别债权人进行,一是为全体债权人进行的。
3、后者涉及的标的范围广,随债权内容而定,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义务的执行。
前者的对象仅限于财产,而且只有能够表现为或折算为货币的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
4、执行所引致的结果不同:破产直接导致债务人法人资格的消灭。
与经济破产的区别1、与经济破产的区别:经济上的破产主要是指经营者在经营上是盈利还是亏损,在长期严重亏损且无法扭转的情况下,企业无法维持存在,便可认定为在经济上破产;2、法律破产是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的特点1、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2、破产是在特殊情况下所运用的偿债程序—信用危机和支付能力欠缺3、目的是为公平地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4、是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实施的债务清理程序5、具有总括强制执行程序—全部债权与全部财产6、后果:是对债务人全部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算,并且直接导致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7、是一种执行程序。
不具有解决当事人间实体民事争议的功能。
只有无争议的或已经法院和仲裁机关生效裁判确定名义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执行。
破产的概念一、狭义: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二、广义: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以避免破产为目的的和解、重整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将破产法律制度仅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制度。
(三)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1.对债务人的约束:财产进入保全状态(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