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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家单位收到税务通知,申报的残保金人数和个税系统里面的人数不一致,需要按照个税系统的人数重新核对,重新申报,缴纳残保金。
对于正常经营的小规模的企业来说,公司存在缴纳社保及合同签订满12个月的员工,然而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企业由于行业的复杂性,人员流动性较强。单一项目周期短,多数为临时用工,往往一些民工做了几个月就不做了,但在个税申报系统里面,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资薪金申报,这些人数数量还比较多,以个税申报系统的人数作为季节性用工标准更正残保金申报,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营支出。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缴纳残保金的单位?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职工人数的规定?
不属于残保金单位职工人数:
1、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劳务派遣公司人员,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个体户负责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为个体户单位不属于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为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
主要指的是根据季节性生产或服务的需要而招用的工人。这些工作通常只在特定的季节或节日期间进行,如农耕工作通常在春季和秋季进行,旅游业的旺季往往是暑假和寒假。由于工作时间短暂但任务量大,因此劳动强度较高。
此外,由于季节性工作的需求波动,工资也会相应地上升或下降。在带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里,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
临时用工
是一种短期的雇佣关系,通常由雇主根据特定的工作项目或临时需求来雇佣工人。
此外,临时用工还具有快速响应突发事件或特定需求、试用期考察和降低成本等优势。
虽然季节性用工和临时用工都是短期的雇佣关系,但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招聘原因:季节性用工主要是为了应对季节性生产或服务的需要,而临时用工则是为了应对特定的工作项目或临时需求。
工作内容:季节性用工的工作内容通常与季节性生产或服务相关,而临时用工的工作内容则更加多样化,可以涵盖各种工作项目或需求。
劳动合同:虽然两者都涉及到劳动合同,但季节性用工的劳动合同可能更加固定和明确,而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则更加灵活和多变。
总的来说,季节性用工和临时用工都是短期的雇佣关系,但它们的招聘原因、工作内容和劳动合同等方面有所不同。
五、什么情况下不用交残保金?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六、安置残疾人的条件?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残疾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证件,且安置期间无断档,否则断档期无法减免残保金。
3、雇用残疾职工的年龄应在法定年龄范围内,由于残保金为当年审核上一年残保金,因此建议雇佣年龄范围:男性:18-58;女性:18-48;
4、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七、残保金的计算方式?
1、实行分档征收
2、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3、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4、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里的年平均工资注意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6、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以及对残疾人工资的保证。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在面对此次需要更正申报的情况,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统计所在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区分季节性用工和临时用工。和税务局通知人员保持友好沟通,按相关要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