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宗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织结构,在农业社会乡土性文化的支配下,成为社会控制与社会组织 的重要手段 。长期以来,学术界在讨论和研究宗族问题时,主要将视野聚焦在乡村,忽视宗族在城市的发展 。根据 在海南琼山府城的田野调查资料,可知宗族不仅存在于乡村,而且存在于城市之中 。城市宗族的形成原因主要是乡 村宗族精英城居化 。琼州府城市宗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贬官仕官型城居宗族,二是贵显迁居型城居宗族,三是 经商入城型城居宗族。
关键词:城居宗族;城市化;宗族精英;明清时期;琼州府
一、问题的提出
学界普遍认为,宗族作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结构,在农业社会乡土性文化的支配下,成为社会控制与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宗族与乡村的结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大多数学者在讨论和研究宗族问题时,因宗族本身所拥有的地缘性、血缘性、封闭性以及乡土性等特点,把视野聚焦在乡村,忽视宗族在城市的发展。所以,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是关于乡村宗族的研究,即便论及宗族与城市的关系时,也只是片言带过,如弗里德曼曾认为:“只有极少数宗族是严格属于城市的。”[1] 贝克通过对广州城中宗族的研究认为,虽然城市中存在宗族组织,但“城市宗族在发展方面和 社会 意 义 方 面,都 比 农 村 宗 族 受 到 多 得 多 的 限 制”[2]598 。国内个别学者虽然注意到宗族在城市的存在,但没有具体分析城市宗族兴起的原因及过程[3] 。
本文根据笔者在海南琼山府城的田野调查① ,探讨城市宗族是否存在?城市宗族是如何形成的?城市宗族有哪几种类型?本文认为,宗族不仅存在于乡村,而且存在于城市之中。城市宗族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乡村宗族精英城居化。琼州府城市宗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贬官仕官型城居宗族;二是贵显迁居型城居宗族;三是经商入城型城居宗族。
二、府城城居宗族形成的三种类型
( 一) 贬官仕官型城居宗族。
府城的城居宗族形成的最主要模式是官员任职模式,即大陆官员或因调任或因被贬等原因渡琼为官,之后定居在城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繁衍生息,后代子孙不断壮大,然后才在内地宗族观念的影响下,重新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完全的城居宗族。根据相关文 献资料记载,汉人迁琼始祖多是官员出生,笔者在实地走访收集到 30 个姓的迁琼始祖中,有 20 名是官吏出生,占 50%。
宗族的形成是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定居府城的首任琼州知州周氏迁琼始祖周仁浚为例,从 2004 年重修的《海南周氏宗谱 ·周仁浚公谱牒》所载其世系来看,周氏宗族从一世祖周仁浚下传至第八世祖才正式形成。周氏宗族自四世祖周嘉璋、周嘉玙 起,开始“雁序分行”,至八世祖形成一个以周嘉璋为 高祖的“五服圈”和一个以周嘉玙为高祖的“五服 圈”。按照赵华富关于宗族的定义,即宗族是由五服 圈内的血缘亲属“ 同族”与五服圈外的血缘亲属“ 同 宗”两个部分构成来看[4] ,周氏宗族两个五服圈的形 成标志着周氏宗族组织的形成。除人丁繁衍之外,周 氏宗族的形成有两个重要原因。
一是推广教化,重视教育。据民国《琼山县志》卷二十四《人物志》载:“周仁浚,汝南人,开宝间,初 平岭南,以仁浚知琼州。 ……因俗而治,绰有政绩,祀 名宦。”周仁浚来琼之后,一方面大力推广儒家教化, “设庠序以化于邑”,在海南各地开始兴教办学,如遵谭镇的仁政乡校、永兴镇的石湖书院等,改变了宋代 以前海南岛文化教育落后的现象,明代大学士丘濬在 《琼山县儒学记》中说:“邑有学肇于宋。”另一方面也 不忘加强对后代子孙的文化教育,周起云曾在《海南 周氏宗谱·书公支谱》序文中写道:“士者勤读,家诗 书而户礼乐。”据周氏族人所编《历代名人芳名录》不 完全统计,周仁浚公的后裔中有名人多达 110 多人左 右,这些名贤的产生便是周氏宗族重视文化教育的结果。二是宗族生活所需。 首先,随着周氏后裔子孙在府城的不断繁衍生息,支丁壮大,为明确各个族人在该血缘群体中的位置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使族人们 有章可循,于是产生了昭穆世次制度[4] 。 其次,为了 加强这个血缘共同体的凝聚力,方便对整个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有一套伦理道德规范来约束族人的行为,防止不肖子孙损害本族的名誉和利益,于是就 产生了族规和家法。 最后,为了顺利开展本族的公共建设和集体活动,必须设置族田、商铺等公共财产作为公共建设资金和祭祖资金。 正是这些因生活需要 而建立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周氏宗族的形成[4] 。
(二)贵显迁居型城居宗族。
府城城居宗族形成的第二种模式是族人获得科举成功,即所谓的“贵显”分支迁居到城市后,通过获 得更多城市社会的资源和利益,来保证自身的“贵 显”地位,而其他支系仍居乡间。 府城曾氏也是府城小有规模的宗族之一。 据 1996 年重修的《海南曾氏族谱》载,一世祖曾有昌南宋自福建莆田县坎头村迁至琼山任职期满后,落籍澄迈。 历经五世,才出现第一位进士———曾元珍。 曾元珍于嘉靖三年进士及第,是第一个迁居府城的曾氏族 人。 曾元珍育有五子,即曾氏五支。 长支曾有永返 闽,其后裔子孙世居闽地,再无返琼者;次支曾有学留 城守护祖业,但因战乱,其孙辈曾廷发与曾廷魁自城徙乡居澄迈县咸来镇彩塘村;其余三支迁徙至其他乡间。 第八世曾廷发长子曾和卫和曾廷魁三子曾和诚 同中成化庚寅年(1470 年)进士,遂再次徙居城中。 曾和卫居绣衣坊, 曾和诚居永安坊,构成府城东西曾氏的格局。 此后曾氏后人中进中举之人,皆出自这两支。 曾氏族谱资料表明,只有移居府城的房支才继续产生进士举人,未移居府城的房支未出现一个进士。 同一地域的同一宗族的各分支由于迁居模式的不同, 其发展差别极大。
根据清乾隆三年所修《府城曾氏族谱》卷二《世系篇》记载,府城曾氏城居宗族是在十四世祖时形成 两个五服圈,“同族”且“ 同宗”,标志着该宗族组织初步形成。曾氏宗族的这种贵显迁居模式在府城并不少见,如薛氏也是世居府城的宗族,据旧县志载,薛远明初自安徽无为徙居琼山潭押村。薛氏共有两支, (长支薛裕)“ 以裕起家,迁居府城,嗣后子孙日就蕃 昌,科第之盛,甲于里中,今薛氏之居府城者皆公后也”[5] 。
( 三) 经商入城型城居宗族。
明代的琼州府城已逐渐发展为岭南一大郡城, “弦诵声繁民物庶,宦游都道小苏杭”,是当时的写照。 丘濬在《学士山庄》中曾以“帆樯之众,森如竹立”之 句,描写神应港(旧称白沙津) 、海口港贸易的繁荣景 象[6] 。自元朝起,由闽粤渡琼经商并落籍者越来越 多。清代在海口、府城定居从事商业贸易的人数至少有数千甚至上万人[7] ,其中,就包括在府城经商发家的胡真朱。
据《海南胡氏宗谱》卷四《名人传》载:胡氏迁琼 始祖胡维明,明嘉靖年间中进士之后,渡琼任定安县 知县,随后落籍定安,后代子孙也都世居定安,耕读传 家。明中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以及耕地的不足,海南人大批出洋经商。据光绪《胡氏族谱》卷二《祭产》和民国《胡氏族谱》卷三《祖产》记 载,这一时期胡氏族人从商者越来越多,大都小本起 家,胡氏宗族开始由农业宗族向商业宗族转型。而这 一转型主要是由四世孙胡真朱完成的。据清光绪十 年所修《琼崖胡氏宗谱》卷三《胡真朱公行状》载:胡真朱“中年以家贫弃儒业贾。……遂挟赀走漳泉、游广潮,下南洋,商于琼州十数年,……拮据经营,积株 累寸,卒致丰饶”。府城广德堂中药店是海口市享有 盛名的老药店,至今有近 100 多年的历史,其创办者 就是胡真朱。清初,海南交通不便,百姓常以巫为医, 病不饮药,惟杀牲祭鬼,幸而不死者,即归功于巫。乾隆二十八年( 1763 年) 胡真朱在府城开起一家小药铺,由广州向海南贩卖药材,并向当地老百姓传播医药知识,为民解除病痛,获得了良好声誉。随着生意越来越兴旺,胡真朱开始涉及茶叶、橡胶、槟榔等业务。在府城稳定下来后,他陆续将其族内各房支的子弟也带至府城,并安排在各商铺中,后来这些族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开始开办自己的商铺,经营范围也逐渐扩大,其中包括杂货店、布店、药材店等等在内将近60多间商铺,胡氏宗族的商号店铺占据了府城半壁江山,形成了胡氏宗族商人群体。
随着胡氏族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他们往往将大量商业利润用于宗族活动和家乡建设。据光绪《琼崖胡氏宗谱》卷二《庚寅始建公馆记》记载,清中叶,胡氏富商巨子胡元宗、胡清然首“创同仁之会,劝输滋息,以为公馆托始”。为了纪念胡真朱公,同时也为更好地管理胡氏族人,避免同族之间恶性竞争,胡真朱公四世孙胡汝林发动族内兄弟共同捐资三千多两白银,于光绪六年在今府城琼州大道 23 号( 现为香江国际温泉酒店)修建“胡氏公馆”。随后,胡氏公馆开始筹划编修《胡氏族谱》,历时六年于光绪十二年( 1886年)完成《琼崖胡氏宗谱》共四卷。
三、城市化的宗族与宗祠、祠产的城市化
明清以来,祠堂与祠产逐渐成为宗族组织形成和发展的一个核心构件。城居宗族的存在与发展,同样也需要宗祠与祠产来维系。伴随宗族城市化的同时,宗祠与祠产相应出现城市化的趋势。宗祠城市化的结果就是合族祠的出现,宗族组织开始由血缘组织向同宗组织演变,而祠产城市化的结果是祠产来源的多元化,即出现了铺面收租、存银生息等新的祠产。
( 一) 宗族的城市化与宗祠。
根据曾昊明的《 曾氏家庙祠堂疏记》记载,曾氏的祖祠始建于明正德三十一年,“择吉庀材,造堂一间……,家传公按家礼祠堂三间之制,……祠既成矣,祖既安矣,族既聚矣”①。但是到了嘉靖己卯年,由于子孙繁衍增多,加之族内鲜有科甲登第者,宗族开始呈现衰落之势,以至用于祭祀的祖产已无可考,不载附录。澄迈曾氏祖祠因无祭田维系而处于一种半废置的状态,而此时次房曾和卫裔孙却在府城开始创建曾氏宗祠,奉祀和卫公。据清乾隆十三年所修《府城曾氏族谱》卷三《宗祠》中《改建府城大宗祠序》载:
溯我曾氏系出大祖有昌公,南宋绍兴年间,由孝廉选授琼山知县。…… 星散疆分。而府城一派,则明弘治间起元公科甲入仕,诗礼传家,子孙蕃衍,为琼望族焉。……倡议并澄迈、黄流、龙梅、高昌等各支宗祠于府城之曾氏宗祠,鼎为大宗祠。
如上所述,后来的府城曾氏宗祠( 实为支祠) 又被改建为曾氏大宗祠,这是由于长房呈现衰落之势,祖祠也无产可祀,无法再维系祖祠,致使祖祠处于半废置状态。在海南人的观念中,“祠而弗祀,与无同,祠而无田,与无祀同”。为此,府城曾和卫支本为次支次房,但因后代子孙登科入仕者甚多,已然成为府城 一支望族,召集各房支代表聚集府城商讨将曾氏宗祠 改建为曾氏大宗祠。 最终,明万历年间曾氏祖祠开始 从祖居地澄迈乡间迁至府城,曾氏宗祠随后被改建成曾氏大宗祠,其目的除了祭祀本族始祖、先祖外,还为了本族士人赴府城应试提供寓所,同时也为其他族人往来府城提供方便。 按照海南各宗祠惯例,祖祠或者大宗祠供奉的是迁琼始祖。 曾氏宗祠改建为大宗祠之后,将迁琼始祖曾有昌公与曾和卫公并列奉祀,若按昭穆世次之序,其实是违背宗法伦理的。 这种将宗法原则和德功原则相结合作为奉祀的标准,使得曾和卫分支在族内获得了合法的主导地位。 祖祠是整个 宗族组织的象征,而祖祠迁至城中也就意味着宗族组织的主导权与话语权由乡间转移至城市。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曾氏祖祠的迁居与宗族内的分化及城居分支的强势有关。 府城曾氏宗祠由家 庙到支祠再到大宗祠的演变过程,反映了宗族内部甚 至房支内的分化,出现两个不同的利益集团,即支配 者集团(曾和卫支) 和依附者集团(长房和其他各 支),形成依附式宗族。 即使是宗族中小宗房支下属 的小分支, 一旦掌握了文化资源之后,也会掌握支配 宗族的力量。 而且宗族内部的分化并不必然导致宗 族自身的瓦解, 反而会促进宗族的维系[3] 。
(二)宗祠的城市化与祠产。
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 展,海南许多宗族开始纷纷涉足工商业活动。 于是, 族产中增添了诸如房产店铺、存典生息、墟集等内容。 根据《海南曾氏族谱》卷四《祭产》中的记载,曾氏在 城内的祠产都主要由房产、田产以及存典生息三个部 分所组成。 其中房产与生息银两的出现正是宗族及宗祠城市化的必然结果。
1.祠产类型。 (1)房产。 房产作为祠产是城居宗 族区别于乡居宗族的一个很明显的标志。 由于宗族 中的“贵显”分支迁居城市之后,城市社会的经济生 活开始对宗族产生影响,购买城市的房产逐渐成为和 在乡村购买田产同样重要的投资方式,房租和田租一 同成为宗祠重要的经济来源[3] 。 府城作为当时整个 海南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来琼经商者甚多,商业贸易繁荣,这使得房屋出租变得有利可图,曾氏宗族通过出租经商店屋来筹集宗族经费便可证明这一 点。 据《海南曾氏族谱》卷首《族规》条款记载:“先祖所购店铺,编列甲乙丙丁四号,归起元公支管业,凡出租店屋,一律腊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收租,不得推前或越后。”又据该族谱《续增祠产引》记载:“岁丙申 (道光十一年),永叙堂(曾氏宗祠的祠号)十二世祖 (起元公十二世孙)故佑公,租房二间,予闽南盐商刘 丙才,……岁可收租七千文。”府城冯氏,清中期有房 产 31 处,每年收租钱九十余千文①。 府城黄氏,亦有 店房若干座,其中武夋公祭产店房,“向租店面者收店 租三十五千文”②。 房产的出现,一方面说明宗族自身拥有较强的适应性,能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明清时期宗族制度的发展和变化。
(2)田产。 朱熹在《家礼》中规定:“初立祠堂,则 计见田,每龛取其二十分之一,以为祭田。”[8] 后世宗族皆以此为据,在立祠设祭时,大力筹集资金扩置族 田。 曾氏宗族始建祠于明代后期,“虽然祠既成矣,祖 既妥矣,族既聚矣,而蒸尝之需尚未举也。 于是禀诸 族长,商及族众,各赀若干,用价百余金,买醮田百来 亩,岁可收租谷七百箩,充祭费用”③。 此外,也有不 少族人捐献祀田。 据《澄迈曾氏族谱》载,廷发公子 孙的捐田字约云:“立族田约人廷发公子孙庆功、庆 宏、德云等,合口商议将本房滩田九处,今捐与本族 祠,为上业。”④ 府城曾氏具体有多少田产,由于年代久远,保管不周,很多珍贵族谱资料已经遗失,但据曾氏宗族曾 发新老人回忆,民国时期府城曾氏还有祭田七八十 亩,主要集中在府城周边的新潭村、那梅村、红星村等 城外乡村。 府城曾氏宗族族田全部实行租佃制,以实物地租和定额地租为基本的地租形式。 另外,红星村 佃户张贵成之子张友良老人曾对笔者讲过:“民国时 期,我们这个村以前有很多农民都租佃过他们(府城 曾氏)的田。 当时每亩田租谷 8 砠(每砠 20 斤,每斤 14 两)。 我父亲那时租了将近 6 亩地,除了交田租之 外,刚好够养活我们四兄弟。”
(3)存典生息。 存典生息是城市祠产的一种新来源,在整个祠产中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 据《乾隆琼州府志》记载,清代府城商业繁荣,作为海南的政治经济中心,城内钱、布、杂货、当等行业集中度较高,其中以典当和钱庄为主的金融业颇为兴盛[9] 。 由于典当业的高利润,再加上可以免却对财产监管的烦恼, 宗族将经费存放在典当行中生息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同样这也是城市商业发达与宗族城市化之间互动的 结果[3] 。 《府城曾氏族谱》就有关于永叙堂“存胡永 虎布店生息,得钱八百六十千文”的记载。 另外,宗族祠堂也将一些祠产投资在一些小店,投资额大约在三四百两银子左右,以一分计息,每年获利银三四十两, 以充祀费。
(1)派捐。所谓“派捐”主要是指族内按人丁、田 产或身份摊派银钱,甚至娶妇、添丁也有“喜庆银”的 额定款,然后用这些钱款购置房产、田产或者存典生 息,如《府城薛氏族谱》卷五《族规家训》规定:“子孙 娶妇喜庆银一钱,添丁喜庆银五分。”府城曾氏大宗祠 中的《芳名碑》记载:“万历十三年,祠成祭备……独 祀事犹缺也。象贤公以为憾,乃邀族人共议之……凡 我子姓,每名助钱一千文,每房捐金或四十或五十,刻 日计备,以为建祠之资。”一般情况下,随着子孙繁衍, 宗族内部会不断分化,各房支实力大小出现悬殊,统 一派捐并不是很适合所有宗族成员,有些宗族会根据 族内成员的经济实力来议定献银标准。如南安蓬岛 郭氏家族,“祖宗九世以上未有祀田,至十世朴野公始 建祀业,……一生员充银一大元,一监生充银二大元, 一乡宾充银二大元,一贡生充银四大元,一举人充银四大元,一进士充银十两,及第充银五十两,仕宦随力 充捐”[ 10] 。
(2)义捐。所谓“义捐”主要是指族人主动捐田 或者是捐银,作为族产。不少登科、出仕者,不囿于派 捐,自动捐置钱或者田产,以扩充族产。据 1986 年重 修的《澄迈曾氏族谱》卷一下《祀田》载,廷发公子孙 的捐田字约云:“立族田约人廷发公子孙庆功、庆宏、 德云等,合口商议将本房滩田九处,今捐与本族祠,为 上业。”[22] 曾氏宗族后裔子孙中,有一位在江西为知 府的曾节霖,一次性捐献五百两,作为大宗祠的维护 费用。2012 年重修的《海南张有文公族谱》卷首《别 驾七峰公行状》有云:“我张自入琼以来至公十有三 世矣,而祖祠未及修备。……为捐金数百,择善地于 嘉湖建合族祠,以奉入琼始祖。”此外,还有“罚银充 公”,部分公银也可能会用来购置房产和田产。
(3)出售“神主牌位”。对那些在府城修建联宗 祠或者合族祠的宗族而言,出售“神主牌位”可以说 是一项重要祠产收入来源。据 2002 年重修的《海南黄氏琼玖公宗谱》卷首《公墓祖祠》载:道光年间,各地黄氏后裔共同倡议在府城修建黄忠义公祠时,“工程浩大,支用不敷,……议增入主位,每一牌位纳银十两正以充工料之费”。这些合族祠还经常利用重修的机会,“以价定位”的方式出售“神主牌位”来吸引更多“房”参见,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府城曾氏宗族在《族规》中曾提到:“ 阖族公议,凡族内子孙有捐银至五十两者,许入主;族内有充百金者,许晋主、考及妣入祠,春秋配享,……善者随心捐助。”
府城许多宗族祠堂的祠产主要是由上述捐款和出售“神主牌位”两种方式构成。而祠产的用途也很广,凡是属于宗族事务的经费开支,一般都可以动用祠产,比如建祠修墓、编修族谱、祖先祭祀、办学考试等,都需要祠产作为经济后盾,但对于府城的城居宗族而言,最主要还是用于祖先祭祀和办学考试。曾氏各支派还在府城专为本族士人及学子修建“廨屋”或称“考试寓所”。据《府城曾氏族谱》卷四《祖产》记载:“永叙堂十三世祖子文公,于崇祯年间在府城东门街置有廨屋一所。”此外,《海南张氏有文公族谱》卷首《辉山公行状》记载:莲塘张氏宗族,“孝友堂辉山公,也曾于道光年间在府城文庄路置廨屋一栋。”
从上述族谱资料的分析中可知,府城宗祠祠产在类型与来源上已不同于乡间宗祠,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这与宗族的城市化是密切相关的。宗族城市化之后,活动空间也由乡间转移至城市,城市的社会生活开始对城居宗族产生影响。作为宗族组织的行动主体,在生活方式、思维观念方面都已出现城市化倾向,而祠产作为维系宗祠及宗族一切公共活动的基础,也是宗族行为的产物,也随之慢慢出现城市化倾向。但是,宗族及宗祠的城市化,并不意味着城市与乡村的二分或者断裂,来自海南各地乡村各房支通过捐款、购买“神主牌位”等方式在府城建立的大宗祠或者合族祠,实际上是在重建城乡之间联络的桥梁。 这些大宗祠或者合族祠的建成一方面为乡下同宗同族人到 府城中应考科举、办理纳粮、讼事等各种事务时提供落脚点和联络处;另一方面,由于合族祠的建立和日程运作是乡村的宗族组织通过他们在城中的绅士和 商人来进行,因此,这些城中的绅士和商人也就通过 合族祠加强了他们与乡村之间的联系[11] 。
四、结语
本文通过查阅府城大量民间族谱、地方文献等相 关资料,第一次对明清时期的府城城居宗族的形成过 程、类型以及城市化的宗祠、祠产等状况进行了较为 全面深入的分析,并以宗族迁移的动因为依据将明清 时期府城的城居宗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贬官仕官 型、贵显迁居型以及经商入城型。 通过对这三种类型 城居宗族的分析发现,城居宗族并没有如贝克所认为 的那样,“城市宗族在发展和社会意义方面,要比农村 宗族受到的限制要多得多。 如迁居城市之后,该分支无法享受到宗族祖产的经济利益,另外,城市致富机 会多,会降低宗族成员投资祖产的动力”[2]600 。 而是恰恰相反, 城居宗族充分利用了城市的各种资源,抓住城市致富机会,逐步壮大自身的力量。 自明清以 来,府城城市发展日臻成熟,商业繁荣,城市宗祠的祠产在来源和经营模式方面均受到了商业化的洗礼,城居分支凭借其在文化和经济上的强势地位,主导了宗祠的修建,甚至还将祖祠移建城中。 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乡间分支却因没有足够的实力维系祠产,凝聚和团结整个宗族,因此也往往需要借助强势分支的力量来维系整个宗族的稳定[2] 。 这种各取所需的态势, 便是明清以来府城城居宗族组织日益发达的主要原因。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