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2月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了,快来了解一下。
环保政策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3、《四川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4、《关于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5、《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6、《遵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7、《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8、《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9、《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10、《温州市排污许可动态调整指导意见》
11、《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等五个文件
12、《浙江省动物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环保标准
1、河北省地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
2、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DB37/T 5120-2023)
3、贵州省地标《快递绿色包装使用评价规范》(DB52/T 174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快递业务经营的寄递企业快递绿色包装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分类、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结果、评价方法及流程和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快递业务经营的寄递企业对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的评价管理。本标准自12月1日起实施。
4、天津市《土壤中有效态铁、锰、铜、锌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B12/T1269-2023)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中有效态铁、锰、铜、锌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 MIS)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准确度。本文件适用于土壤中有效态铁、锰、铜、锌含量的测定。本标准自12月8日起实施。
5、《呼伦贝尔湖泊河流水库水体面积遥感监测规范》(DB1507/T89-2023)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卫星资料提取呼伦贝尔湖泊、河流、水库、水体面积遥感监测的卫星遥感数据预处理和水库面积监测。本文件适用于呼伦贝尔湖泊、河流、水库、水体面积遥感监测、科研及水旱灾害应急服务等相关工作。本标准自12月13日起实施。
6、河南省中部六省区域标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DB41/T 60002-2023)
7、河南省地方标准《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规程》(DB41_T2501-2023)
8、河南省《应急与备用水源管理技术规范》(DB41/T 247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规划与布局、水量与水质、运行与调度、管理与维护等。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集中供水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管理,乡镇集中供水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自12月14日起实施。
9、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绿色建设与运营指南》(DB41/T 2497-2023)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绿色建设与运营的基本原则、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新建与改扩建及专项提升工程,高速公路停车区、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及驿站等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自12月14日起实施。
10、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B43/T 1315-2023)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县级(县、市、区)森林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价,森林城镇建设考核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自12月2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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